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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拉善,發生了一件近似靈異的案件。牧民額某去看望3歲的寶貝女兒時,他的妻子竟然打開車門跳了下去。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作者:剛哥說法

内蒙古阿拉善,發生了一件近似靈異的案件。牧民額某去看望3歲的寶貝女兒時,他的妻子竟然打開車門跳了下去。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額某約妻子一起去探望女兒,妻子也答應的好好的。結果,沒走多遠,妻子變了卦。她說自己不想去看望女兒,而是強烈要求去吃火鍋。額某大為惱火,兩人發生了争執。

事發時,額某坐在駕駛位開車,而妻子坐在後排。争吵了一陣後,額某堅持要按原定的計劃去看望女兒,說什麼也不肯去吃火鍋。看到額某堅決的态度後,妻子打開車門徑直飛了出去。

結果,她頭先着地,顱腦受到嚴重損傷。額某發現後,立即撥打了120急救電話,但妻子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院以額某犯過失緻人死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額某的妻子其思維異于常人,這個其實在平時就已經有所展現。額某與妻子結婚後,賺錢養家、處理家庭事務的重擔就落在了他一人頭上,是那種既當爹又當媽的角色。#内蒙# #阿拉善#

妻子仿佛就像個客人似的,對家裡的事漠不關心。好吃懶做,不管孩子不說,居然還借了别人27萬元的債。額某在外辛苦打工,截止案發時,已經替妻子彌補了12萬的窟窿。

法院為何認定額某構成過失緻人死亡罪呢?過失緻人死亡,是指行為人應當預料到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他人可能死亡,但因為輕信能夠避免,進而造成他人死亡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犯過失緻人死亡罪的,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年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顯然,法院認為其雖然構成過失,但情節較輕。

本案中,額某是否應當預料或者已經預料而輕信能夠避免妻子死亡呢?剛哥覺得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要結合普通人的認知來判斷。在通常情況下,夫妻倆在行駛中的車子裡因為是否去吃火鍋吵架,妻子會不會跳車?如果這種可能性較大,那就有了涉嫌過失緻人死亡的基礎。

其次,從案發當時的情況來看,額某是否能察覺妻子可能會跳車。因為妻子跳車并無任何前奏或者征兆,除非她警告額某自己要跳車或者額某看到她拉開了車門,但是沒有采取制動措施,仍然繼續前行。

再次,額某是否有教唆或者侮辱妻子,緻使其無法忍受而跳車?如果額某對着妻子大吼“你怎麼不去死”或者“你可以跳車啊,怎麼不跳”這類刺激性話語,或者妻子已經暗示會跳車,他以冷笑或者嘲諷的語氣同他講話,也可以認定其構成過失。

最後,額某妻子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她對于跳車會發生什麼後果應當是有明确認知的,她自身有重大過錯。甯願吃火鍋,也不想去看女兒,這樣的媽媽也是不多見的。

這件事确實令人費解。即使額某不同意去吃火鍋,妻子也不至于跳車啊。從一般情理講不通時,就有人懷疑路過的地方不幹淨,把此事歸于鬼神之說。從科學的角度來看,這種說法肯定是站不住腳的。

當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對于同一件事情,站的角度不同,經曆和認知不同,就可能得出不同的結論。法院這樣判,自然有法院的認知,未必就沒有道理。對于此事,您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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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拉善,發生了一件近似靈異的案件。牧民額某去看望3歲的寶貝女兒時,他的妻子竟然打開車門跳了下去。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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