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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存取現金超5萬元将要登記 對普通儲戶會有影響嗎

作者:聚焦西安城
個人存取現金超5萬元将要登記 對普通儲戶會有影響嗎

央行等三部門釋出的《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儲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确,自今年3月1日起,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币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别并核實客戶身份,了解并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辦法》正式實施後,是否會給公衆存取款帶來不便?對此,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人民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大陸移動支付較為發達,流動中的現金占比較少,個人存取5萬元及以上現金的情況并不多。同時,移動支付以及試點中的數字人民币等多元化的非現金支付方式,可以滿足人們日常的生活所需,對于自然人客戶存取款影響很小。

“《辦法》并沒有限制儲戶單筆存取款數額,隻是在存取現金金額超過5萬元人民币或者等額外彙時,需要增加一項程式:存款時填寫資金來源、取款時填寫資金用途,也未要求出具證明材料。”一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業務人員對記者表示,隻要是正當合法的來源、用途,按規定辦理現金業務登記就可以,該規定對個人存取款便利程度影響很小。

記者梳理發現,央行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試點開展大額現金管理工作。河北個人存取款10萬元以上,深圳個人存取款20萬元以上,浙江個人存取款30萬元以上要登記,試點期限為2年。當時央行即表示,大額現金管理不會明顯影響到社會公衆日常經濟活動。隻要客戶依規履行登記義務,大額存取現金并不受到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指出,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安全、準确、完整、保密的原則,妥善儲存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確定足以重制每筆交易,以提供客戶盡職調查、監測分析交易、調查可疑交易活動以及查處洗錢和恐怖融資案件所需的資訊。

“近年來,随着金融産品和業務模式發生變化,金融行業反洗錢工作出現一些新挑戰,為提升大陸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範能力,需要通過制定《辦法》進一步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加強反洗錢監管。” 三部門相關負責人今年1月份在答記者問時表示。

業内人士認為,現金具有匿名、不可追蹤等特點,大額現金往往被利用來進行洗錢、逃漏稅等不法行為,危害國家經濟金融秩序。

根據2016年修訂後的《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交易管理辦法》,對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币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币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彙、現鈔兌換、現金彙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金融機構應進行報告,報告要素包括客戶姓名、身份證件号碼、資金流向等;對可疑交易,無論金額大小,都應進行報告。

“此次公布的《辦法》進一步細化、完善了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儲存的具體要求,并參照國際通行标準,補充完善客戶盡職調查的相關要求。”董希淼表示,《辦法》有助于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打擊非法的現金使用行為,提高反洗錢工作水準,減少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更好地維護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

董希淼指出,下一步,金融機構應完善業務流程,運用科技手段加強對大額和可疑交易的監控能力,提升反洗錢水準。同時,要嚴格按照個人資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妥善保管相關資訊資料,做好客戶資訊和隐私保護。公衆也要認識到,配合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做好反洗錢工作是自己的義務,要做好大額現金存取業務登記等工作。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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