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岩

南北朝北魏時期,揚州府壽春縣(今屬安徽壽縣壽春鎮)有個叫苟泰的人,家境富裕,婚後多年無子,到了人近中年四十歲的時候,喜得一子,喚作一郎,極為愛惜。
苟泰兒子一郎三歲的時候,有一天走出院門,和幾個小孩子一起玩耍,因為跑得太遠,竟然忘記了回家的路。
一郎發現小夥伴紛紛離開,他四顧茫然,于是大哭起來。
這時候,有個光棍漢路過,他發現一郎戴着銀手镯,站在那兒哭了好一會了,卻沒人把他領回家。光棍漢斷定這孩子一定是迷路了,于是走上前,把孩子抱起來說:“我送你回家好不好啊?”
一郎已經哭了好半天,此刻有人抱他,自然就停止了哭泣。
光棍漢于是抱着一郎,走出城外十多裡地的一個村莊,他認識一個叫趙奉伯的富豪,一把年紀了,還沒有兒子。
光棍漢就把一郎賣給了趙奉伯,得到二兩銀子,美滋滋離去。
趙奉伯和妻子鄭氏看着這孩子俊俏可愛,非常開心,真真是捧在手中怕飛了,含在嘴裡怕化了,對這娃視同己出。
苟泰此時可是心急如焚,兒子大白天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一家人四處尋找,不見孩子蹤影,苟泰就在城裡張貼懸賞的文章,依舊沒有半點兒消息。
一年後的一天,苟泰去城外收取地租,路過趙奉伯家門口。
他發現一個小孩兒在門口玩耍,走近仔細觀看,發覺這孩子太眼熟了,于是圍着孩子又看了一圈兒,他斷定這娃正是自己的兒子。
小孩兒正是一郎,他此刻也盯着苟泰看,竟然認出是自己的父親。
苟泰呼喚孩子的乳名:“一郎!”一郎應聲回答,逐漸和苟泰親近起來。
苟泰問身邊一個村民:“這是誰家的孩子?”
那個村民說:“這是趙奉伯的兒子。”
苟泰又問:“是親生的還是抱養的?”
村民明知道是抱養的,卻極力維護趙家,于是說:“自然是親生的,不信你去問他就是啦!”
苟泰不死心,于是走進趙家,對趙奉伯說:“我有一個兒子,叫一郎,三歲的時候被人拐走,現在我認出這個孩子正是我的兒子,你應當還給我。”
趙奉伯不承認是抱養的,于是說道:“老兄你此言差矣,你去年丢失兒子,而這個孩子是我親生的,從襁褓中看着長大的,咋會成了你兒子呢?天底下長得像的人多了去了,你可不要胡思亂想啦,兒子咋會說是你的就是你的呢?”
苟泰有些激動:“那你說說看,這孩子為啥和我那麼親近呢?我呼喚他的名字,他就答應了呢?”
趙奉伯還在狡辯說:“我兒子不認生熟人,見了誰都這樣子,他名字叫大郎,你喊一郎他當然會答應了,我勸老兄你不要癡迷不悟啦,何苦如此癡情呢?”
苟泰說不過趙奉伯,心裡卻對兒子依依不舍,于是離開趙家,徑直去了官府,狀告趙奉伯藏匿自己的兒子不還。
趙奉伯得知消息之後,立即花錢買通左鄰右舍,讓他們到官府給自己作僞證。
揚州刺史李崇賢明而有才幹,幾天後将趙奉伯帶到官府訊問。
苟泰和趙奉伯各執一詞,互不相讓,貌似各有道理,又都似是而非,一時間,審訊陷入僵局。
李崇于是令原被告的一些證人出面作證,而雙方的證人同樣是各執一詞。
李崇此時想出一個計策,于是在大堂宣布:“爾等一幹證人都是受了賄賂出庭作僞證的,都不足取信,小孩子暫時由趙家撫養,待老爺我差人秘密查訪,查出實情,必将嚴懲說謊者,苟泰、趙奉伯暫時收監等候。”
七天之後,李崇對監獄的一個看守說:“苟泰和趙奉伯為了争奪兒子,暫時關押起來。昨天我聽到皂隸傳來消息,報說這個倒黴孩子得了驚厥瘋病,死掉了,他二人也沒必要關押了,可以立即釋放。”
看守進了監獄,将刺史李崇的話通知苟泰、趙奉伯二人。
苟泰聞聽此言“涕泣橫流”,悲傷不已,而趙奉伯隻是“嗟歎而已”,毫無傷心的樣子。
看守把兩人引入官衙大堂,李崇說:“這娃死掉了,你倆也沒必要争搶了,都回去吧!”
苟泰“淚注如雨,下堂即放聲而哭”,而趙奉伯隻是“歎氣數聲”。
此時,李崇忽然令衙役将兩人召回大堂,厲聲說道:“今天案子已經水落石出了,你倆說說,這娃到底是誰的?”
趙奉伯仿佛燙熟的鴨子,嘴巴依然很硬,說:“真是小人的娃,隻是我福薄,留不住這孩子啊!”
苟泰忍不住痛斥道:“到了現在,你還在枉口嚼舌,虧不虧心?孩子是我家的,我想你是怕老爺斷定,是以故意派家人暗害了孩子,是不是啊?”
李崇歎息道:“人心不公到了如此地步!這娃豈有死去的道理?他還要為家族傳承萬代哩,老爺我故意說娃兒死掉了,試探你二人的反應。如此看來,這娃分明就是苟泰家的,否則他怎會如此悲傷?”
趙奉伯僅僅歎息,可見并非天性至親,沒有這種真情流露,這娃現判給苟泰,衙役随同趙家,将娃兒領回。本來應該嚴懲趙奉伯,念你隻是花銀子買來,而非自己拐騙,可從輕懲處。”
趙奉伯慌忙叩頭哭訴,承認自己說謊,拜謝刺史大人法外開恩。
刺史李崇略施小計,就讓案情水落石出,當地百姓無不拍手稱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