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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tch和if else if哪個效率高?為什麼很多IT程式員都喜歡用switch判斷?

      衆所周知,我們在進行選擇結構開發的時候經常會用到兩種代碼類型,一種是switch case,另外一種是if else,他們倆哪種效率更高呢?為什麼有不少程式員更喜歡用switch case開發呢?今天小千就來給大家解答一下。

      switch語句和if else語句的差別

      首先大家先來看一段代碼:

switch和if else if哪個效率高?為什麼很多IT程式員都喜歡用switch判斷?

      熟練的程式猿應該已經發現Bug所在了,在第8行和第10行下面我沒有添加關鍵字break; 這就導緻這段代碼的行為邏輯與我的設計初衷不符了,而最為關鍵的問題是,這個Bug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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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witch的缺點

      1、死闆的文法

      switch盡管對于break很寬容,但是對判斷條件很嚴苛,case後面隻能跟常量,如果你用C編寫的話,甚至隻能用int類型作為判斷條件。對于我們這麼潇灑自如的程式猿來說,這種限制實在是太麻煩了,用if的話,别說是常量了,我用函數都可以,真正做到友善快捷。

      2、需要子函數來處理分支

      這個缺點跟缺點一有關,為了防止漏寫break,是以建議把分支處理方法獨立成一個子函數來處理,這樣在閱讀代碼的時候就會減少忘記寫break帶來的bug,那麼用if來寫的話,我想怎麼寫就怎麼寫,非常随意自由,但是這也導緻了代碼的可讀性大大降低。

      switch的優點

      既然switch有這麼嚴重的缺點,那怎麼在所有語言中依然會存在呢?那就說下switch的優點吧,它的優點也剛好是它的缺點。

      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時候的電腦性能還不如一台小霸學習機的時候,聰明的計算機科學家為了提高計算機的處理速度,将一些邏輯分支處理方法簡化了一下,把一些需要做邏輯判斷的操作給固定死,然後隻要查表一樣一個一個對一下就能做出相應的反應了。

      比如說a=0的判斷,switch和if在cpu上面的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switch是在編譯階段将子函數的位址和判斷條件綁定了,隻要直接将a的直接映射到子函數位址去執行就可以了,但是if處理起來就不一樣了,它首先要把a的值放到CPU的寄存器中,然後要把比較的值放到CPU的另一個寄存器中,然後做減法,然後根據計算結果跳轉到子函數去執行,這樣一來就要多出3步的操作了,如果邏輯判斷多的話,那麼将會比switch多處許多倍的操作,盡管寄存器操作的速度很快,但是對于當時的學習機來說,這點速度根本不夠用啊。

      那還有一個問題,為什麼要使用break來做一個判斷結束呢?這不是很容易造成文法錯誤了?那就要說到子函數的問題上了。

      在早起的電腦代碼中是沒有子函數的概念的,那時候都是用goto随意跳轉的,你想去第10行代碼,很簡單goto 10就可以了。這種程式設計思維在C的早期階段還是一直受到影響的,是以早期的C也沒有子函數,都是一堆邏輯處理混亂在一起,goto滿天飛,是以那時候你沒有一個最強大腦是寫不了程式的。那為了告訴程式我這裡條件判斷處理結束,就添加了break作為終止符号。後來慢慢的有了子程式,有了更好的程式設計規範,才一步一步的将寫代碼淪落到體力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