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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經别人介紹認識一位男子。僅僅相識一個月,女孩就和男子閃婚後去度蜜月,回到娘家後,竟然渾身都是傷痕,并且精神失常。女孩

作者:杜鵑花R

女孩經别人介紹認識一位男子。僅僅相識一個月,女孩就和男子閃婚後去度蜜月,回到娘家後,竟然渾身都是傷痕,并且精神失常。女孩在蜜月其間到底經曆了什麼?

女孩名叫吳菁,在結婚之前是一個健康美麗的姑娘。吳菁和男子宋某是經人介紹認識的,由于宋某房子要拆遷,多一個人就可以多分幾十萬的拆遷款,是以宋某就急着找人結婚。

才認識剛剛一個月,宋某就催婚。吳菁的父母剛開始不同意,認為他們認識的時間太短,應該多相處一段時間後再談婚論嫁。但女兒吳菁卻一意孤行,非嫁不可,父母拗不過女兒,就同意了。

吳菁和宋某結婚後就去了廣州度蜜月。但蜜月後回家的吳菁讓父母徹底崩潰了。此時回家的吳菁不但遍體鱗傷,整個人也變得癡癡傻傻的。

醫生診斷為急性應激障礙,屬于是在某種巨大的刺激下得了急性精神病。吳家人怒火中燒,更加肯定是女婿對女兒做出了什麼過分的言行。

在吳家人一再堅持下,宋某來到了醫院看吳菁。沒想到吳菁看到宋某,一臉的驚恐,吓得急忙躲閃,不肯靠近。看到女兒這副擔驚受怕的樣子,吳菁的父母更堅定了要弄清真象的想法。

而宋某一直否認自己對妻子有過激行為。隻是家庭糾紛,并聲稱與妻子争吵的原因是因為他懷疑妻子和别的男人關系密切。

站在旁邊的吳菁雖然有點神志不清,但聽懂了丈夫的話,她極力為自己辨解,說這些都是丈夫的猜測,而自己并沒有做出格的事。

看到這裡,我不由得想起了《不要和陌生人說話》這部講家庭暴力的電視劇。男主是一個心裡扭曲變态的人,整天疑神疑鬼,老愛懷疑自己的妻子,動不動就把自己的妻子揍得鼻青臉腫。而他的妻子,是一個懦弱的女人,默默承受這一次,也不敢反抗。

那麼,女人在遇到家暴時該如何反抗,用法律保護自己呢?

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時,一定不要不敢聲張默默承受,那樣隻能使施暴者更肆無忌憚。而是要向親戚朋友或關系好的鄰居求助。由親友勸阻,批評施暴者。當然也可以向婦女組織或居委會求助。

但如果遭受嚴重的家庭暴力時,應當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可以請他們對實施暴力者進行處理,要求留下筆錄,并盡快去醫院治療開具診斷證明。這些都是證明實施暴力者家庭暴力行為的有利證明。留存下來以便日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作證明。

幸福的家庭都相似,不幸的家庭卻有千萬種!家,是講愛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我們都要學會給予愛接受愛,而不是用武力是控制。

女孩經别人介紹認識一位男子。僅僅相識一個月,女孩就和男子閃婚後去度蜜月,回到娘家後,竟然渾身都是傷痕,并且精神失常。女孩
女孩經别人介紹認識一位男子。僅僅相識一個月,女孩就和男子閃婚後去度蜜月,回到娘家後,竟然渾身都是傷痕,并且精神失常。女孩
女孩經别人介紹認識一位男子。僅僅相識一個月,女孩就和男子閃婚後去度蜜月,回到娘家後,竟然渾身都是傷痕,并且精神失常。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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