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年逾八旬的趙老漢,天天往地裡跑,生怕花生被地鼠禍害,一天兩天,終于等來收獲的季節。之後趙老漢背着花生到街上叫賣,換了500元錢。然而,他如揣寶貝一樣,拿着錢回家後,卻發現這500元是假鈔!
趙老漢捧着這500元,嚎啕大哭,而在這之前,趙老漢在另一集市售賣花生,賺的400元,同樣是假鈔。短短時間内,趙老漢接連遭遇2次打擊。
民警接到趙老漢的報警電話後,循線追蹤,連續蹲守4天,終于鎖定了一男一女兩名犯罪嫌疑人。
兩人準備再次作案時,民警将其一舉抓獲,并從身上搜出2000元假币!
經調查,兩人專挑防範意識差的老年人下手,采取“以整換零”的方式,頻頻作案,已多次得手。
目前,公安機關對兩人采取了刑事拘留。累計繳獲假币18000餘元。
1、法律對假币的打擊力度非常大,不管是持有,還是使用,都違法。
《中國人民銀行法》第43條規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10000元以下罰款。
相比于其他違法行為,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即便不構成犯罪的,罰款金額也高達1萬元,處罰非常重,是以收到假币後,千萬别抱僥幸心理去使用。
2、《關于經濟案件追訴标準的規定》第19條規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總面額在4000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涉案的一男一女兩人,持有、使用的假币金額為18000元,其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172條規定,明知是僞造的貨币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1萬-10萬罰金。
3、一男一女兩人使用假币的目的,是為了詐騙他人,兩人的行為還構成詐騙罪。
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隐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為。
一男一女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沒有異議。詐騙罪是數額犯,詐騙金額越大的,刑期越重。
《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數額較大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男一女使用假币的行為,與詐騙行為具有牽連性,根據“重罪吸收輕罪”的原則,最終隻會按照重罪一罪處罰。
類似這種專找老年人下手,詐騙老年人的嫌疑人,沒有其他要求,隻希望嚴懲!按照最重的刑期判,不給他們任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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