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男子西門與女子金蓮發生了一段毀三觀的故事。
兩人成為網絡好友。閑來無事之時,酒足飯飽之後,兩人經常聊天。小心肝,小寶貝,叫得那個親。
認識沒幾天 ,兩人便多次相約外出共赴巫山雲雨,共叙魚水之情。此處省略一本書。每次飄飄欲仙後,西門都張口向金蓮借錢。盡管金蓮也并非富貴人家,但面對情郎的愛意綿綿,也都一一應允。一個多月的時間,借款金額已達6400元。
之後西門以還錢為借口将金蓮約到家中。期間,雙方又發生不可描述之事。這次西門提前準備拍攝了金蓮的不可直視的照片。
西門坦白自己不是還錢而是要再借1.3萬元。金蓮當即表示拒絕。西門冷笑一聲,給金蓮看了不雅照片。西門威脅金蓮,如果不借就把不雅照和婚外情告訴家人。金蓮自知理虧,礙于臉面,迫于壓力,咬咬牙将網貸的1.3萬元借給西門。。
俗話說,見好就收。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你逮着一個羊薅,薅得跟葛優似的。不安全。
西門不是不懂這個道理,但是他認為金蓮這小妮子好拿捏。于是再次來電要求金蓮借款3000元。
剛才已經說了,金蓮也不是富貴人家,又通過網貸才給的西門。這個彈簧已經被壓的沒有空間了。
果然,這次金蓮沒有同意,而是選擇了報警。
問題來了,西門構成什麼罪?
顯而易見,構成敲詐勒索罪。它是指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進行威脅、要挾或恐吓,使被害人産生恐懼而處分數額較大的财産或多次實施前述敲詐勒索的行為。
本案中,西門趁其與金蓮發生關系時的便利拍攝了不雅照片。當借款1.3萬元的要求未得到滿足時,西門便以不雅照片進行威脅。
從常理看,金蓮作為有家室的女子,公開不雅照片将對其産生不利後果,足以使金蓮産生恐懼心理。當金蓮基于恐懼心理向西門轉移1.3萬元後,西門的敲詐勒索行為既遂。雖然名義上是借實際上并不影響構成敲詐勒索行為,因為這已經超出了自願的範疇。
在西門以同樣的手法向金蓮索要3000元時,金蓮并未向其支付,西門實際未取得财物,沒有完成自己的犯罪目的。這次敲詐勒索屬于未遂。
本案中,敲詐勒的金額為1.6萬元,其中3000元屬于未遂金額。西門的量刑将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當然對于前面的6400元,如果有證據證明用于揮霍本不想償還,也涉嫌構成詐騙罪。
有網友評價西門,不講武德,破壞江湖規矩,應該重判。也有網友表示,要是遇到這樣的女人一定會好好珍惜。你是怎麼認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