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真背,過年車停樓下,被樓體脫落建築材料砸碎車窗

虎年大年初二,小張把車停在自家樓下,結果早上下樓一看自己的車被砸了,前風擋玻璃被砸裂。調取小區監控後發現是頂樓樓體水泥脫落導緻車輛被砸。春節期間遇到這種事自然是非常惱火。但他又不知道該如何解決,物業應該承擔責任嗎?這種情況報保險公司應該如何賠付?

真背,過年車停樓下,被樓體脫落建築材料砸碎車窗

其實不管這件事如何處理,經保險公司賠付是必然的。作為車主,我們每個人每年都需要購買汽車保險,大緻分成三部分,交強險,車損險,三者險。那麼這種情況就屬于車損險的賠付範圍。

真背,過年車停樓下,被樓體脫落建築材料砸碎車窗

很多人會站出來說,車損險很複雜,裡面有很多情況是車損險不佩服的,需要單獨購買附加險,比如玻璃單獨破損,無法找到第三方等等。但是大家不了解的是現在的車損險經過2020年改革後已經增加了很多附加險種,消費者不需要單獨購買。那改革後具體包含哪些呢?

除了本身車輛損傷的賠付以外,現在的車損險還包括:盜搶險、自燃險、發動機涉水險,玻璃單獨破碎險、無法找到第三方險、不計免賠險。這些險種在改革之前都是需要單獨購買的。小張的這種情況屬于玻璃單獨破損險和無法找到第三方險。增加這些附加險之後總的保費并沒有上漲,部分保險公司已将車險出單手續費降低了15%,商業險的産品設定附加費率也由35%降低至25%,賠付率也從65%提高至75%。

真背,過年車停樓下,被樓體脫落建築材料砸碎車窗

當然這裡還是要跟大家具體分析一下各個險種,我們以玻璃單獨破損險為例,這個險種保障被保險車輛擋風玻璃、車窗的單獨破碎損失,但不包括車燈、天窗等玻璃破碎;在本次事件中如果小張車輛的天窗被砸壞了,那就不能夠申請賠付了。

另外南方車主比較關注的發動機涉水險,這個險種保障發動機進水造成的損失;但是要注意,發動機進水導緻熄火後千萬不要二次點火,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付。

真背,過年車停樓下,被樓體脫落建築材料砸碎車窗

而盜搶險是保障車輛全車被盜以及在被盜過程中遭受到的損壞,并不包括車内财物的損失。是以過年期間,我們還是要及時将車内貴重物品轉移。

而在過年期間我們頻頻在高速公路行駛,之前一定要檢查輪胎的胎壓,以及刹車。以防在高速過程中發生爆胎,刹車失靈。因為車損險的賠付中是不包含輪胎和刹車的。需要購買車輪單獨損失險。而且這裡改裝車愛好者要注意,雖然現在交通法規中規定可以在不改變輪毂尺寸的前提下對刹車進行改裝更新,但是改裝後的刹車同樣不在輪胎險的賠付範圍内。

真背,過年車停樓下,被樓體脫落建築材料砸碎車窗

在這次高空墜物砸車事件中,物業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建築商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我們都知道,我們購買的商品房是有質保期的,一般為5年。超過質保期後地産方需要向未來地産的管理方也就是物業,進行手續移交。在本次事件中如果物業無法證明自己是沒有責任的,那麼就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在城市中很多老的寫字間樓體上,樓宇門上都能看到顯著的警示,告誡大家因樓體年久,有建築材料脫落風險,應遠離樓體停車及行走。這裡物業就做到了告知義務。但在一些三四線城市或者縣城,我們很少能看到這種警示。這也給消費者維權帶來了相應的困難。

我們回到保險本身,其實車損險改革已經兩年了,但我們在購買保險的過程中似乎并不知曉。車險這種是看似小事,但一旦發生事故在賠付過程中還是有很多注意事項的。在不了解保險條款的情況下非常容易發生賠付糾紛,最後不得不訴諸法律。是以大家在購買車險過程中一定要仔細閱讀各項保險條款。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