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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一妻制保護了誰?

作者:末代王朝

(全文2900字,閱讀需要5分鐘)

在我之前的文章《資本的遊戲,“消費主義”婚姻》裡面說過,在社會生産力比較落後的古代,男人們掌握着生産輸出的經濟大權,女性因為勞動力不足,需要男人供養,男性們想讓自己的後代繼承自己畢生的生産盈餘,是以對女性就有了貞潔的需求,要求女性以婚姻的形式與男性締結關系。當然,這說的是那些有能力的男人,還有那些沒有能力,連養活自己都難的男人,他們該咋辦呢?

《禮記·禮運篇》曾經曰過:“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鳏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

其中“鳏寡孤獨”的鳏,指的就是上了年紀而且沒有妻子的男人。為啥會有這種男人呢?一種情況是因為一些因素喪妻,比如疾病、生孩子(在古代生孩子是個高危的事情),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這種男人終身沒有娶妻。

一夫一妻制保護了誰?

古代鳏夫

在婚戀問題上面,“絕大多數人都是要結婚生子的”這個假設是個誤解, 這個假設放在上一輩或者上上一輩人身上,是立得住的。但是,如果再往前推到民國、清朝、明朝……這個假設就立不住了。

在中國古代,有相當一部分的男性一輩子結不了婚,這個比例我沒有資料,有說20%的,也有說5%的,但無論是多少,有一個現實就是:每經過一代人,會有相當一部分男性因為做了“絕戶”而導緻自己的基因被淘汰。正是這樣殘酷的淘汰率,才保證了男性整體品質的不斷提升。而且,古代的大部分男性是接受這個法則的:男性讨不到老婆不但不會被大衆同情,而且會遭到嘲笑甚至歧視,甚至大部分情況下是被無視的。這也是為什麼大陸古代父權體制那麼牢固,因為男性是要在和同性的博弈中不斷進化自己的。

古代以“士農工商”劃分人民群體,其中“士”發展成了官僚體系,“農”發展成了鄉紳文化,這兩個東西統治了中國古代幾千年,男性通過努力,一旦成為這些個行業的翹楚,那就相當于完成了階級跨越,在古代将占據絕對壟斷地位,他們可以給女性提供足夠多的生産盈餘。

在明清時期普通州縣的城鎮中,大戶人家的男主人可以擁有多個妾室,其餘得男人雖然談不上一對一,但是普通城鎮人家的孩子是可以娶到鄉下女子的。但城市裡面也有貧民,這就是我們說的養活不了自己的男人,對于他們來說,娶親就是一個可望不可即的夢想,而較為貧困的縣鄉下很多地區,更是鳏夫大半。自古以來,窮地方的男子娶不上媳婦就是常态。為啥越窮的地方彩禮越高,原因就在這,物以稀為貴呗。

一夫一妻制保護了誰?

《甄嬛傳》中的後宮

那麼,那些嫁入名門世家的女子,她們幸福嗎?

父權社會,必然對整體女性是壓迫的,從西周開始直到民國,中國兩千多年的時間裡一直采取的是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然古代男子可以有妾有婢,但法定的妻子隻能有一個。也就是說隻有一夫一妻是合法的婚姻,隻有正妻所生的子女為嫡系,其他皆為庶出,在家庭關系中處于比較低的地位。

是以娶妻在古代是一件極其重要且嚴肅的事,有着各種這樣的規矩,比如:

1、西周實行同姓不婚原則,在古人看來,同姓男女為婚會影響整個民族的發展,禁止同姓為婚,多與異姓通婚,可以通過聯姻加強與異姓貴族的聯系,進一步鞏固天下與宗法制度。

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個大家就比較熟悉了,在古代的宗法制下,父母家長有權利直接決定子女的婚姻大事,通過媒人中介來促進完成。否則即是非禮、非法的,被稱為“淫奔”,聽聽這個詞,《白鹿原》裡面田小娥和黑娃的故事對這個就有比較深刻的描寫,對于信奉“天地君親師”的古人來說,不為宗族和社會所承認,活着能有啥盼頭。

一夫一妻制保護了誰?

黑娃和田小娥的悲劇

3、婚禮程式極其複雜繁瑣,合禮合法的婚姻,必須通過“六禮”程式來完成,

納采:男方到了當婚當嫁的時候,家長便請媒人向早已物色好的女方家長提親,表達想和對方聯姻的願望。

問名:納采得到準許,也就是女家收下了禮物,雙方互相探問男女的姓名、年齡、生辰、籍貫等,以便對方有一個初步的了解,也就是所謂的“請八字”。

納吉: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将蔔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就是我們今天的訂婚。

納征:男方向女方送聘禮,嗯,就是現在大家讨論不休的彩禮。

請期:男家占蔔,擇定合婚的吉日良辰,讓媒人告知女家,征求女家的同意,相當于我們今天的“定日子”。

親迎:六禮中的最後一道程式,就是咱們今天的婚禮大典。順便一提,古代大戶人家的婚禮并不是一天之内完成的,而是要持續兩三天,除迎娶當日外,前後各要延展一天。想想就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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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婚禮大典

對于古人來說,男方的明媒正娶,不僅展現了對女方的重視,更是整個社會秩序的客觀要求。所謂“婚禮行,而後父子親,君臣正,故曰,婚禮者,禮之本也,而人倫之所先也”,在強調“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婦綱”的封建時代,婚禮被認為是人倫之本、風教之始。

與“娶妻”時要講究嚴格的儀式不同,納妾就比較随意,隻需要一紙契約,男方就可以通過買賣置辦,所謂“妾通買賣”就是這個意思。甚至也可以通過與别人互換或者贈送而獲得,《金瓶梅》裡面就有這種情節。盡管有的朝代對男子納妾有規定,必須年滿四十且尚無子嗣方可納妾,但對有錢有勢的人家來說,這些規定形同虛設。

在古代的女性是被标明了買賣的價格的物品,對于古代父權制社會中的頂層人來說,妻隻能有一個,妾則不限,隻要男方家養得起就行,僅此一點就可以看出妻、妾的地位之懸殊。

明末學者李漁曾就妻妾在家庭中的地位作過形象的比較:“娶妻如買田莊,非五谷不殖,非桑麻不樹,稍涉遊觀之物,即拔而去之,以其為衣食所出,地力有限,不能旁及其他也。買姬妾如治園圃,結子之花亦種,不結子之花亦種……以其原為娛情而設,所重在耳目,則口腹有時輕,不能顧名兼顧實業。”

一夫一妻制保護了誰?

白鹿原

是以古人娶妻是為了求“實”,如持家、生子;納妾則僅僅為了“表”,是以,清代社會上流傳着“娶妻娶德,娶妾娶色”的說法。

是以古代妻妾之間有着相當森嚴的等級差别:妻子稱為“正室”,住正房;妾隻能住在偏房,又稱側室。妻子與丈夫一同相處時,妾隻能站在一旁伺候着,不能坐。三人同席時,妾亦無一同入座的權利,隻能坐偏席。從這些的規矩來看,做妻還是做妾,似乎相差很大,但從她們在舊社會的最終命運來說,差別并不大。

一如豪門深似海,這個事情看看《甄嬛傳》就知道了,劇情要多狗血有多狗血,皇帝的女人又怎麼樣?偏偏現實更加狗血。從這些細節就能感到,古代做妾的女性活得有多憋屈,得是什麼樣的家庭才願意把自己的女兒送給别人做妾?和那些娶不到老婆的男人們一樣,全都是活不下去的底層百姓。

現代社會,随着生産力的發展,女性漸漸擁有了完全不弱于男性的經濟能力,她們在不再需要用婚姻來依附男性,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和奮鬥來從社會上獲得一生的生活保障。這個時候再看看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很多人就覺得不太對了:離了你我照樣過,幹嘛還要那麼憋屈呢?

于是乎,以前一部分做妾的女性,就成為了一部分底層男性的正妻。這個時候,婚姻制度也發生了改變,家庭作為社會最基本的生活機關,需要家庭各個成員的發揮自己的優勢,需要男女一起賺錢養家。此時的婚姻制度,就成為了一夫一妻制,這個時候需要人人平等,否則一半以上的人連最基本權利都沒有了,還奮鬥個啥?還不如自己過呢。

尾聲

一夫一妻制度,讓一部分娶不到老婆的人有了擺脫做“鳏夫”機會,讓一部分隻能“入豪門深似海”的苦命人有了做“良家”的機會,它保護了底層百姓。

(全文完,謝謝觀看,圖檔來自網絡)

一夫一妻制保護了誰?

《父母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