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對這個問題會比較敏感——律師不喝酒應酬,是否就接不到案件?
特别是一些剛入行的年輕律師。

實際上做律師想要接到案件,并不一定必須喝酒敬酒,或許有更好的方法可以接到案件。
比如下面幾種方法,都是可以嘗試的:
1、寫文章發表。
請客吃飯喝酒,屬于比較低端的社交。
而通過寫文章找到志同道合三觀一緻的人,則是另一種進階社交。
通過此種方式,認識的人,才是可以長期交往的,而不是曾被長期诟病的酒肉朋友。
酒肉朋友者,酒桌上有酒有肉是朋友,私下裡為了利益很可能會背後捅刀。
是以,在個體崛起崇尚技術的時代,靠吃吃喝喝就能搞到案源搞定案件的時代,已經一去不複返。
如今,靠好的文筆寫出有水準的文章,也同樣可以獲得一席之地,可能還能獲得更舒服。
畢竟,一旦可以高貴的站着,沒有人願意卑賤的跪着。
2、拍攝普法短視訊。
一直以來,各個行業,都是顔值決定價值。
隻是有些人不太願意相信而已。
實際上,任何時代任何行業,都存在看臉現象,顔值高的往往比醜陋的,成功機率會更好。
比如諸葛亮和龐統,伏龍鳳雛齊名,但是因為顔值相差太遠,最後的結果也就天壤之别。
如今,短視訊流行,人們的注意力很難集中,作為律師,完全可以通過拍攝短視訊進行普法。
如此,可以一舉多得,至少可以普及法律,預防違法犯罪,挽救一些人,挽救一些家庭。
當然,普法的同時,也讓更多人看到律師,讓律師實作“被看見”的初衷,因為“被看見”的機會多,那麼,被選擇為代理律師的機會随之也會提高。
是以,顔值高的律師,拍短視訊的效果,應該比寫文章會更好。
3、出書。
一篇文章,對于律師來講,基本問題不大,畢竟長期和文字打交道。
沒吃過豬肉,但是見過豬走。
即便沒寫過文章,隻要看的文章多,真想寫文章時,應該不會太難。
有人不是吹過牛嘛——“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
但是,出書,貌似就不太簡單,難度有點大。
而恰恰因為難,做成這件事的律師就比較少,一旦有人幹成了,效果肯定比幾篇文章更厲害。
“難走的路,恰恰是向上的路。”
實際上,大事和小事,難辦的事和簡單的事,真正幹起來,所消耗的時間精力是差不多的,但是最後的效果卻相差太遠。
是以,兩種選擇都在面前,建議選擇難度大的去幹,比如寫書。
效果肯定會更好。
4、講課。
都說教學相長,實際上,教的人比學的人獲利更大。
是以,講課是律師的一個更有效的社交工具,簡直可謂是社交神器。
能講課,說明知識儲備足夠。
别人願意聽,說明課程足夠好。
能夠頻繁講,說明正面回報多。
另外,所謂講課,律師就不僅僅是律師,而是某種程度上的老師。
對于老師,大多數人或多或少會有那麼點尊敬,與其他關系還是有不少差別的。
能講課,辦案能力大機率不會太差,潛在客戶也更容易認可律師的能力。
這樣,就可以避免律師“自賣自誇”的尴尬。
5、直播普法。
自媒體發展大概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圖文并茂,寫文章。
第二階段,短視訊。
第三階段,直播真人秀。
目前,律師要想通過自媒體開拓案源,真人出鏡直播,效果肯定最好。
真人出現,讓潛在客戶直接判斷該律師是否有真才實學。
通過文章,有點模糊。
看短視訊,不夠直接。
真人直播,現場感強,更容易引起潛在客戶共鳴,可以省去不少對律師進行“盡調”的麻煩。
作者:鄒玉傑律師
九章刑辯創始人;安徽律師門戶網創始人;金亞太(亳州)律師事務所主任……
目标:窮二十年蠻力,救一百條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