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在尚未完成建設的時候就開始售賣,到建成期間開發商的資金出了任何問題,購房者都要承擔買到爛尾房的風險,是以期房制度也一直為人所诟病,那國家為何還不全面取締期房呢?主要有以下4個原因:

第一,人們的購買力有限
一方面房改二十年來,社平均工資漲了幾倍,而房價卻翻了十幾番,一般家庭想憑一己之力拿下一套房并不是那麼簡單的;另一方面在大陸“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相關部門對貸款實行嚴格監管,我們即使能順利取得貸款,也要償還不少利息,這又是一筆不菲的購房成本。而期房周邊的配套尚未完善、房子的銷售情況尚未可知,整體的價格要低于同一地段的現房和二手房,這對大部分購買力不足的家庭來說都是一大利好。
如果市面上所有的房子都變成現房,會有更多的家庭買不起房,如果住房問題得不到解決,人們的工作、孩子的上學都可能成為大難題,房地産行業也會進入全面下行期,當國家經濟發展的動力不足時,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也很難被實作。
第二,房地産的周期性長,開發商需要項目運作的資金
小區落成前要經過很多流程,所有項目都完工至少需要兩三年的時間,而開發商前期拿地、中期建房、後期售賣都需要一定的資金,這還隻是一個項目,一般規模比較大的房企手頭都有好幾個項目一同運作,這些資金隻能通過貸款或者售賣期房來回籠。
如果預售制度被取消,開發商的現金流将得不到保障,經營的風險也會變大,屆時房子爛尾的現象非但得不到抑制,還會愈演愈烈,這簡直是本末倒置。如果大量房地産開發商是以破産,人們的購房熱情還會再下一個台階,由此形成的惡性閉環很難通過其他管道打破。
第三,取消後房子的品質可能會有所下降
當開發商手頭的資金有限時,部分房企隻能通過改換低品質建材等降低房屋品質的手段來開源節流,房子的壽命也會是以受到影響,要是一些小毛病還好說,最可怕的是那些肉眼根本看不見的“暗病”,我們根本不知道這些問題會在什麼時間以什麼樣的方式出現。而購房者隻能以更高的價格買到品質更差的房子,這樣看來,期房爛尾的風險不值一提。
第四,開發商習慣預售
預售制度被取消後,老謀深算的開發商們可不會坐以待斃,他們隻能通過其他手段變相的加速企業資金的回籠,這些手段尚未可知,開發商也由此變得更難監管,這對購房者來說未必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