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知道錯了,
我不應該動手砸傷他……”
法庭上,被告人周某某聲淚俱下,甚至一時間情緒失控,對自己因一時生氣動手砸傷女婿吳先生之事後悔不已,這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被告人周某某緣何要用榔頭砸傷女婿吳先生?

(圖文無關)
去年4月中旬,吳先生與妻子因鬧離婚而分居,妻子将離婚之事告訴了母親周某某,周某某雖然有點生氣但還是極力勸和。
但當其女兒告訴周某某“我懷疑他在網上散布我的裸照和诋毀我的言論”後,周某某非常生氣,立場也從原本的勸和變成了勸分,并且去找了女婿吳先生理論,但是最終以無果告終。
一周後,吳先生接到妻子電話,讓其去妻子家一起給兒子操作幼升小網上報名的事情。夫妻間雖然存在沖突鬧離婚,但孩子是無辜的。吳先生果斷答應了下來,下班後去了妻子家中。
當時,丈母娘周某某正在客廳看電視,妻子在陪同兒子玩耍。妻子見吳先生來了便開始與其在電腦上操作報名。而此時周某某看到女婿吳先生來到家中,原本壓抑怒火瞬間升騰,于是随手從家中工具箱裡拿起榔頭走到吳先生身後砸向他的頭部。
這一幕吓壞了正在客廳玩耍的孩子,妻子為了先顧及孩子,并未來得及去阻止母親周某某。
淩亂中丈母娘周某某不僅砸傷了女婿吳先生的頭部,連用來護頭的手也被砸傷,害怕不已的吳先生立即倉皇逃出。事後,丈母娘周某某主動報案自首。到案後,周某某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并取得了被害人諒解。
經鑒定,被害人吳先生被人砸傷緻頭皮裂創、右手背皮膚劃傷,已構成輕傷二級。
承辦檢察官表示,周某某使用鐵質榔頭打傷被害人吳先生,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之規定,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去年12月28日,上海嘉定區檢察院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對被告人周某某提起公訴。
2022年1月13日,該案開庭審理,被告人周某某在法庭上再次忏悔,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我以前和女婿關系很好,沒想到因為自己的一時生氣,不僅讓自己成為被告人了,也傷害了女婿……”
最終,經人民法院審判,判處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來源: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沈歡歡)、宣克炅
編輯:李麗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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