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單身女性因拒絕“應酬”遭遇“穿小鞋”引發的人生思考:你的人生,究竟怎麼樣,才算得上成功?
一個30歲+的女性朋友深夜在好友群裡突然發出一條訊息:
“今天實在太傷心了,走在回家的河堤邊,都想直接跳下去一了百了算了!”
在另外幾個好友詢問之下,朋友才講她的遭遇說了出來。
原來,機關來了一位新上司,這位新上司沒有什麼特殊愛好,就是總要帶她出去應酬。她不是能喝酒的人,最關鍵的是,在這種“應酬”中,酒桌上男人一喝多,說點黃色笑話就算了,關鍵是還動手動腳。
朋友自然是堅決不去的,于是“嚴重的後果”就随之而來了,上司對她冷嘲熱諷,工作總是雞蛋裡邊挑骨頭。
在上司這種行事作風之下,朋友非常沮喪和崩潰,一來自己非常反感這樣的“應酬”,而來自己又非常需要這份工作,于是就有了前邊“直接跳入河裡一了百了”的想法。
在整個聊天訊息當中,其實,我看出來,朋友工作遭遇的“被穿小鞋”隻是引發她“不想活”的一個導火線,實際上,她是長期陷入了“成功的陷阱”當中。
30歲+的她目前還是單身,與家人住在一起,多年工作在一個崗位上,即便自己勤勤懇懇工作還遭遇上司的“穿小鞋”。是以沒車、沒房、沒高薪的她被“我很失敗”的負面思想籠罩着。
作為社會人,我們已經習慣了把名譽、财富、地位、豪車、大房、高薪等定義為成功的标配,隻有實作這些目标才是“有成就感的人”、“勝利者”,才配擁有“高自尊”的人生。
殊不知,這隻是一種假象和錯覺。
這樣的想法至少會帶來三個嚴重的問題。
首先,你無法保證自己設定的那些“宏偉目标”究竟什麼時候可以實作,可能一輩子都實作不了,也可能即便能夠實作,也需要很長的時間,這會導緻你長期處于挫敗和失望當中。
第二,或許你已經發現,你認為擁有一輛屬于自己的車子就你就會幸福,但當你真正開着自己的車上班後不久,你就感受到,車子其實也未能給你帶來恒久的快樂,它帶給你的隻是短暫的滿足罷了。
第三,你秉承着成功的信念,在一個又一個的目标當中孜孜不倦,你買了車,又開始為買房而奮鬥不止。你需要不斷去實作各種各樣的目标以保持你需要的“成功”。你感到你停止實作目标或目标未達成就會認定自己是一個“失敗者”。
讓這種成功的觀念主宰你的人生,即便在目标達成的那刻,你會擁有短暫的快樂,但從長遠來看,你注定在“成功的陷阱”裡苦苦掙紮,承受巨大的壓力和痛苦。
那究竟什麼才是成功?什麼才會讓我們變得快樂?
阿爾伯特·愛因斯坦曾說:
“不要為成功而努力,要為做一個有價值的人而努力。”
也就是說,真正的成功是遵循自己的價值觀去生活。
假如你要轉行去做一名醫生,至少需要十年才能夠實作,而你的核心價值觀其實是“助人為樂”,那麼,在你之後的生活當中,你都可以按照這樣的核心價值觀去行動,即便你最終沒有如願成為一名醫生,也不影響你“助人為樂”的行為。
就像馬丁·路德·金曾在演講中說過:
“我夢想有一天,我的四個孩子将在一個不是以他們的膚色,而是以他們的品格優劣來評價他們的國度裡生活。”
顯然,按照我們“成功等于實作目标”的觀念來判斷,他是失敗的,因為他沒有實作目标。但是,實際上,他卻是一個真正的成功者,因為他一直在為踐行“種族平等”而活。
我相信,一個按照自己的價值觀去行動、去生活的人,也會是一個綻放的、快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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