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5日,“第六屆中國長詩獎”揭曉,施施然憑着《春日,陽宗海》獲得“最佳新銳獎”。施施然的獲獎之是以引起關注,是因為怎麼也搜尋不到有關《春日,陽宗海》這首詩的任何消息。這個獲獎作品長什麼樣?誰也不知道,但就是獲獎了。

到了2021年12月16日,也就是獲獎結果公示一個月之後,“漢詩推廣”總算是推出了《春日,陽宗海》這首詩,而且還特别注明:第六屆“中國長詩獎”獲獎作品。但是,在這首作品裡,卻少了第6和第17兩小節,說是“被刊物選走了”,不友善展示。
2022年1月8日,施施然新詩集《隐身飛行》,由中國言實出版社出版,裡面理所當然地收錄了獲獎作品《春日,陽宗海》。但是,在這本詩集裡,《春日,陽宗海》不再是長詩,而是變成了組詩。是不是有可能施施然既寫了長詩,又寫了組詩,題目都叫《春日,陽宗海》?估計可能性不大,否則陽宗海的“春日”,對施施然的影響可真是太大了。
那麼問題就來了,“長詩”和“組詩”到底有什麼差別?“組詩”是一組主題相同或相近的詩的集合,由多首詩組成。而“長詩”,無論它有多長,有多少節,那都是一首詩。打個比方吧,“組詩”就像一片森林,而“長詩”則是一顆長長的大樹。
組詩可以放在一起,也可以單獨拿開,就像砍掉中間某一棵樹,這是沒有問題的。但長詩就不一樣了,就一棵樹,要砍就整個砍掉。當然可以分成幾節,但那已經不能叫樹了,隻能叫木料。
是以,“組詩”可以從中取出一些,獨立成詩。而“長詩”,要麼完整展示,要麼就不展示,不能分開。我們再回過頭去看看“漢詩推廣”裡的長詩《春日,陽宗海》,第6和17兩小節“被取走了”顯然是不合适的。
這隻能說明,“漢詩推廣”裡的《春日,陽宗海》,其實也是“組詩”,而不是“長詩”。但是,“組詩”卻獲得了“中國長詩獎”,這玩笑開得有點大,差不多成“國際玩笑”了。關鍵是,這樣一個“國際玩笑”,竟然冠以“中國長詩獎”的名号,是由衆多“著名詩人”共同制造出來的。
難道這些“著名詩人”,不知道“組詩”和“長詩”的差別?難道就這麼地不專業?大家看看那些評委裡面,哪個不是“著名”的?是以,這個玩笑開得确實有點大。我就有點想不明白了,施施然的《春日,陽宗海》哪裡好了?作品還沒面世就獲獎,還把組詩當作長詩獲獎?
如果真的是“曠世傑作”,那也行,畢竟是寫得太好了。可這“組”或者是這“首”《春日,陽宗海》并沒有特别之處,并不是非得獎不可的作品。其實,這樣的詩,現在有多少人會去讀?說不定那些評委都沒有讀過,否則怎麼會把“組詩”當成了“長詩”呢?也對不起他們名頭裡的“著名”二字啊?
現在的詩歌“大獎”,有多少是“笑話”?施施然的獲獎可能不是偶然。如果是“偶然”,那評委們肯定會奇怪。正是因為見得多了,見怪不怪了,那些“著名詩人”的評委們也就“習以為常”了。
成語有“未婚先孕”,詩壇有“未見先獎”。成語有“指鹿為馬”,趙高非要把鹿說成馬,别人隻好跟着附和。現在詩壇有“指組為長”,“指林為木”,我們也隻能附和。“組詩”成“長詩”,也行,隻要他們高興就好。至于詩壇的臉面嘛,誰還在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