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美國開國元勳之一托馬斯·傑斐遜在《獨立宣言》結束時,以"我們神聖的榮譽"做出了最高的承諾 - 保護北美英國殖民地的公民權利。到了19世紀30年代,南方紳士們已經把他們的榮譽準則變成了個人的信仰,為了獲得"榮譽",南方紳士們開始戰鬥。決鬥通常發生在地位平等的人之間。
這一"榮譽标準"在地位平等的人中得到更廣泛的應用和有效。當然,堅持這一規範的南方紳士必須解決他們個人的重大不滿。榮譽準則的核心是決鬥。美國南部的捍衛者将決鬥稱為對南方精神的試金石是有道理的,因為它有助于我們了解所謂的美國南部男子氣概,體面和勇敢意味着什麼。

美國南部決鬥地圖
<h1級"pgc-h-arrow-right">,從美國殖民時期、獨立戰争到南北戰争,決鬥在美國越來越受歡迎</h1>
南方決鬥的盛行特别有趣,因為美國法律明确禁止這種行為。19世紀初,南方各州都頒布了明确禁止決鬥的法律,這些法律的措辭既不含糊也不溫和。1802年,《北卡羅來納州法案》規定了"決鬥死刑"。例如,1812年南卡羅來納州的一項法律對參與決鬥的所有各方(包括助手)判處一年徒刑和2,000美元罰款;
決鬥是依法懲處的,一旦受到懲罰,他們自然不再能夠擔任律師、醫生、牧師和所有公職。一些州,如阿拉巴馬州,要求律師,州立法者和其他官員發誓他們從未參加過決鬥或成為決鬥助手。
然而,決鬥在美國南部并不是一種古老的習俗。在殖民時期,決鬥在整個英屬北美地區極為罕見,包括美國南部。從詹姆斯敦建國到獨立戰争爆發的半個世紀裡,殖民地有記錄的決鬥,但不止十幾次。殖民地公衆輿論普遍譴責決鬥。當時,弗吉尼亞紳士無視挑戰并不丢臉,挑戰者本人有時也會受到法律的懲罰。發生的為數不多的決鬥通常與軍隊有關。
直到美國獨立戰争爆發,決鬥才變得司空見慣。歐洲軍官,如英國人、德國人和法國人,來到美國打一場公開的戰争,也帶來了私人決鬥的騎士傳統,以保持紳士的榮譽。
決鬥圖
羅尚博和德格拉斯麾下的一些年輕貴族喜歡通過決鬥來解決某些争端,據說拉法耶特要求與英國和平特使卡萊爾伯爵單獨決鬥。後來,在法國大革命和波拿巴淪陷之後,流亡在新奧爾良的法國人開始了路易斯安那人所說的"決鬥複興,就像所有其他改變生活的複興一樣"。
正是在從獨立戰争到南北戰争的時期,決鬥在美國急劇發展。決鬥發生在美國各地。在巴頓·格威内特(Barton Gwinnett)簽署《獨立宣言》不到一年後,他在佐治亞州的一場決鬥中喪生(結果是他的親筆簽名複制品的價格急劇上漲)。
最著名的美國決鬥是1804年7月10日艾倫·伯爾和亞曆山大·漢密爾頓之間的決鬥。這場決鬥發生在紐澤西州的維霍肯高地,漢密爾頓在那裡被殺,不到三年後,漢密爾頓的兒子菲利普在同一地點的決鬥中喪生。伯爾和漢密爾頓的決鬥促使耶魯大學校長蒂莫西·德懷特(Timothy Dwight)向學生們講授反對決鬥(1804年11月9日),一場反對決鬥的運動以及其他具有改革思想的運動在北方開始了。
美國南部紳士決鬥地圖
<美國南部決鬥的曆史是如何形成的>h1級","pgc-h-right-arrow"?</h1>
然而,與此同時,決鬥在美國南部變得更加困難,在美國内戰後很長一段時間内仍在繼續。在1790年之後飛行的南方政客中,很少有人對這場決鬥不合情理。當然,這方面的官方記錄仍然缺失。因為雖然決鬥是非法的,但舉報決鬥很少,是以不可能有可靠的統計資料。
我們所知道的許多決鬥隻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安德魯·傑克遜,亨利·克萊,羅阿諾克的約翰·倫道夫,傑斐遜·戴維斯,亞曆山大·斯蒂芬斯,猶大。P. Benjamin,W. L. Youngsy和Sam Howston - 他們都挑戰或接受過其他人的挑戰。對于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來說,這種情況已經發生過不止一次。
這一時期美國南部的曆史充滿了決鬥劇,一些領軍人物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例如,亨利·克萊與漢弗萊·馬歇爾的決鬥(1809年1月19日)和約翰·倫道夫在羅阿諾克的決鬥(1826年4月8日);詹姆斯·巴倫vs準将斯蒂芬·迪凱特·德奎特在決鬥中喪生(1820年3月22日,馬裡蘭州布雷登斯堡;托馬斯·哈特·本頓與查爾斯·盧卡斯的決鬥(1817年9月27日)在聖路易斯;
路易斯安那州州長威廉·J·克萊伯恩(William J.C.C.C. Claiborne)與丹尼爾·克拉克(Daniel Clark)的決鬥(新奧爾良,1807年夏天);埃德蒙·弗拉格與弗吉尼亞州維克斯堡《哨兵》編輯的決鬥(1840年);演員埃德溫·福雷斯特和詹姆斯·B·H·考德威爾的決鬥(1824年左右在新奧爾良,考德威爾拒絕接受挑戰);内森·貝德福德·福雷斯特将軍(道歉并拒絕接受挑戰);
美國南部地區地圖
南卡羅來納州州長詹姆斯·漢密爾頓(James Hamilton)據說每次都打了14場決鬥,他互相受傷;W. 漢森;佐治亞州國會議員喬治·麥克杜菲與佐治亞州國會議員威廉·卡明(華盛頓,1822年)與肯塔基州國會議員托馬斯·梅特卡夫和俄亥俄州國會議員約瑟夫·萬斯(萬斯拒絕戰鬥)的決鬥;北卡羅來納州國會議員理查德·M·D·斯佩特(Richard M. D. Speight)與北卡羅來納州國會議員約翰·斯坦利(John Stanley)的決鬥(1802年)。還有許多其他例子可以舉出。
在美國南部的公共生活中,著名的決鬥通常發生在橡樹下的決鬥中。1806 年 5 月 30 日,安德魯·傑克遜少将(後來的美國總統)與查爾斯·迪金森(Charles Dickinson)作戰,查爾斯·迪金森是一位美麗的律師、運動員和花花公子,來自肯塔基州洛根縣的納什維爾,距離州邊境不遠(以規避田納西州的法律)。在這場決鬥的背景下,有一個迫在眉睫的政治競争(傑克遜曾擔任田納西州上訴法院法官和國會議員),一個女人的聲譽,對馬的熱愛,以及其他死胡同的南方騎士精神。安德魯·傑克遜在決鬥中的可疑行為 - 他的第一次失敗的射擊和第二次射擊 - 使他的生活政治生活平靜。
亨利·克萊(Henry Clay)和漢弗萊·馬歇爾(Humphrey Marshall)之間的決鬥源于馬歇爾對克萊的"煽動性"的攻擊,因為他主張通過一項法案來保護肯塔基州立法機構的制造業。雙方在決鬥中都受了輕傷,但克萊在三周内沒有回到州議會,他的支援者後來吹噓他們的英雄"甯願為了保護而戰鬥和流血"。猶大·P·本傑明(Judas P. Benjamin)挑戰傑斐遜·戴維斯(Jefferson Davis)在辯論中使用诽謗性語言(戴維斯公開為拒絕戰鬥道歉),這一挑戰使戴維斯更加尊重本傑明的性格,進而開始了他們密切的政治聯盟。
一些混亂的線索表明,19世紀美國南方上司人之間的決鬥是多麼普遍,南方公衆輿論是多麼容易寬恕甚至贊揚這種行為。例如,1841年,阿拉巴馬州立法機構通過了特别法案,免除了被提名的十三名公民永不參戰的誓言。在接下來的六年裡,類似的法案至少在阿拉巴馬州立法機構的另外兩屆會議上獲得通過。
新奧爾良的一位女士回憶說:"決鬥的次數與一個美麗的女人向她求婚的次數一樣多。有幾個人聲稱已經打了50場決鬥。一名男子與姐夫決鬥,另一名男子在同一天與兒子決鬥。在1839年的一個星期天,僅在新奧爾良就有十場決鬥。在古代墓地中,許多墓碑上刻着"在榮譽戰場上死亡"的字樣。"
<h1級"pgc-h-right-arrow">,南方紳士決鬥的指導方針是什麼?</h1>
頻繁的決鬥證明了通常的決鬥規則是詳細而多方面的。最常用的決鬥手冊是《榮譽守則》(Code of Honor),或《決鬥和助手指南》(Guidelines for Duels and Assistants,1839年)。這本書由南卡羅來納州州長約翰·萊德·威爾遜(John Ryder Wilson)撰寫,曾多次重印,最後一次于1858年出版。路易斯安那人喜歡跟随新奧爾良的約翰·麥克唐納·泰勒(John McDonald Taylor)寫的更精緻的決鬥筆記"二十六"。
美國南部的不同地區經常使用不同的武器,例如路易斯安那州南部的劍和肯塔基州的手槍。一個真正的紳士知道決鬥的規則:他必須"用紳士的語言"挑戰,而不是使用辱罵性的話;榮譽标準的細節受到普遍尊重。1806年傑克遜和迪金森決鬥的正式安排由雙方的助手簽署:
雙方一緻同意:射擊距離為二十四英尺,雙方朝對方方向站立,槍口垂直向下。當雙方都準備好時,他們可以随時使用"開火"密碼開火。如果任何一方在發出觸發密碼之前開火,我們保證會立即将其擊倒。誰将頒發密碼來決定,選擇的位置也是如此。雙方一緻認為,安德魯·傑克遜将軍和查爾斯·迪金森先生之間的決鬥應符合上述規定。
19世紀的槍聲是一種常見的決鬥工具。
再一次,當安德魯·傑克遜被一個他"不認為是紳士"的男人挑戰時,他拒絕接受挑戰,但他建議他進入一個沒有其他人會非正式射擊的樹林,但這不是紳士的決鬥,應該清楚地了解。有一次,當著名的決鬥家、曾任南卡羅來納州州長的小詹姆斯·漢密爾頓(James Hamilton Jr.)擔任決鬥助手時,他拒絕讓他的決鬥領頭羊、佐治亞州國會議員喬治·麥克杜菲(George McDuffie)與肯塔基州國會議員托馬斯·梅特卡夫(Thomas Metcalfe)作戰,因為梅特卡夫選擇了一把步槍,違反了決鬥規則。
美國南部兩位紳士正式決鬥的時髦儀式,絕不能與當時全國各地常見的普通争吵相混淆。在南方較貧窮的階層中,以及在人們後來定居的西南部,有一種非正式的趨勢,即在山的另一邊的阿肯色州,阿拉巴馬州,密西西比州,田納西州和肯塔基州。
原著法律在整本書中禁止決鬥,往往也禁止更非正式的決鬥。例如,1837年在阿拉巴馬州通過的一項法律(禁止一般決鬥)明确規定,對攜帶或使用"稱為長獵刀或刀具"的刀具進行處罰。兩位南方紳士之間那種精心準備、有秩序的決鬥,以及西方人拿着手槍和一動不動的火力的突然爆發,是無法在同一天說出來的。
但官方決鬥的遺迹也可以以粗俗的形式找到。奧古斯都·B·朗斯特裡特(Augustus B. Longstreet)在他的《喬治亞的生活場景》(Georgia's Life Scene,1835年)中較長的描述了一場決鬥,雙方赤手空拳,咬牙切齒,最後,他們洗去身上的鮮血,握手,仿佛剛剛與一位紳士打架,以為争吵已經結束。
<周四>h1級"pgc-h-arrow-right",為什麼南美國紳士們打架?一切都與榮譽有關?</h1>
一個人用決鬥來捍衛的東西遠比他所謂的合法權利更難以捉摸。這是因為南方的這種"緻命習俗"與其說是為了複仇殺戮,也不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肢體或财産,而是為了保護一個人的"好名聲"。由于決鬥通常被稱為"榮譽之物",而決鬥被稱為"榮譽戰場",是以該榮譽也是良好聲譽的名稱。威爾遜的《榮譽守則》說,良好的名聲比生命本身更寶貴。如果一個人願意戰鬥,那就意味着他更看重紳士們的意見,而不是他自己的生命和合法權利。
"诽謗者秘密制造流言蜚語,虛假資訊,損害他人的聲譽" - 紳士對這種可怕行為的唯一自衛手段是決鬥。安德魯·傑克遜(Andrew Jackson)宣稱,"诽謗者比殺人犯更可憎",并認為任何壓制決鬥的企圖都是徒勞的,除非诋毀者以其他方式被社會"厭惡"。隻有當迪金森公開稱傑克遜為"一個卑鄙的流氓,懦夫和懦夫"時,傑克遜才向他提出了挑戰。據我們所知,幾乎所有的決鬥都是由侮辱性的口頭和書面語言引起的。
是以,決鬥是美國南方的紳士為了獲得社會的良好印象,或者更确切地說,為了得到别人對自己的良好印象必須遵守的規則,這種規則通常被稱為"榮譽規則"。這種态度也反映在喬治·華盛頓、安德魯·傑克遜和羅伯特·李的軍事榮譽傳統中。E. Lee的勇敢精神是這一傳統的一個例子,這種傳統在南方的許多小型軍事院校中一直存在,從獨立戰争到内戰。
正是在這個時代,出現了所謂的"榮譽體系"。亨利·聖喬治·塔克(Henry St. George Tucker)是弗吉尼亞州最高法院的前任院長,後來成為弗吉尼亞大學的法學教授和教職員工,他于1842年将這種做法引入美國人的生活。它迅速擴充到南方的其他地區和整個美國。
造成這種局面的所謂"榮譽",很難讓外人看清楚,這是榮譽最典型的特征。北方人弗雷德裡克·勞·奧姆斯特德(Frederic Law Olmsted)說:"這種榮譽幾乎已經成為情感和行動的傳統标準,如果他認為自己是一位紳士,通常必須擁有這種标準。"
美國南北戰争示意圖
在美國南北戰争前的三十年裡,南方紳士們經常吹噓自己冷漠和超然,無論是在輿論上還是在對世界的贊美中,他們最關心的是他們在當地的聲譽和與他平等的南方紳士的贊美。南方紳士們說:"對那些名聲很好的人來說,丢面子和榮譽是罪。"
榮譽規則是微妙的結果,事實上,它們不能在書本上被教導、學習或了解:它們必須是遺傳的。這種法律是新英格蘭正在發展的日益專業化的成文法無法解釋的。它還顯示出一種不同的精神,這種精神在變幻無常或新興的社群中是找不到的,在社群中,權力配置設定的順序是由新來者為自己的利益确定的,礦工營地的安全理事會聽取案件,并在所有成員的集會上。
19世紀美國紳士決鬥的地圖
<h1類"pgc-h-arrow-right"的>結論</h1>
簡而言之,19世紀南方紳士的決鬥旨在争取榮譽,這表明南方紳士對南方生活方式的穩定或穩固的信念,這是一種非常神秘的榮譽。事實上,在美國南方紳士眼中,"榮譽"是他們努力追求的信念。決鬥是在美國南方形成的獨特體系,決鬥在美國南部是潛伏的結果,隻有懂得決鬥精神的人才能真正去決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