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騰訊上市之時,騰訊的戰略就全面展開:隻要是和網際網路相關的業務,就在騰訊的業務範疇之内。從戰略設計的角度來看,縱觀業界,如此大氣的布局,目前也隻有騰訊做得出來。
但另外一方面,在戰術選擇上騰訊其實非常謹慎和保守,絕不輕易去嘗試新的東西,總是等市場上先烈或者先鋒已經試錯之後,才決定是否進入。有内功的都喜歡後發制人,有勝利果實,可以出來摘,有地雷陷阱,有别人先趟了。
但是,作為一個企業,騰訊的行為無可厚非,“扼殺創新”,“不給别人生存空間”等罪名是不應該給一個企業的。隻要是市場,就一定有競争,不是騰訊來參與競争,也肯定有别人。是以騰訊的可怕,不是他什麼業務都想做,而是他多次的“抄襲”都抄得很不錯。除了他,比如新浪,其實也一樣,有什麼沒有幹過嗎?搜尋、遊戲、電子商務,甚至連騰訊最根本的業務也進入過,新浪UC當年在低齡化使用者方面的規模有一段時間做得比騰訊還好,可惜是沒有做成功而已。
比如,打網球是很苦的一個職業,但是不管是誰,都無權要求費德勒不要霸占那麼多大滿貫,就算是費德勒,也不能指責納達爾那麼多年,都不給一個法網。但最終結果是,費德勒法網也拿到了,現在大滿貫的位置,也有更多的人可以去搶了。在叢林裡要求獅子别吃太多,搞平均主義,這實在是很荒謬的一件事情。
在一個新興市場裡,群雄紛争,這個階段自然是百花齊放,創新疊出,這就是創業者的黃金時期。一旦市場成熟,已成氣候的幾個老大橫在上面瓜分份額,新人誰出頭都難免挨一刀,這就是現實。現在的網際網路市場和十幾年前已經不同,面對圍、追、堵、抄的大鳄們,創業者進入這個相對成熟的市場需要更高超的技巧才有機會活下去。
其實,新來的也是有機會去抄襲大鳄的,比如當年史玉柱進入網遊行業的《征途》,不就是幹脆連團隊都“抄”過來的麼。那誰來抄襲騰訊呢?以前51也幹過,以後也還有人去幹的。
目前的騰訊并非沒有弱點。首先,在面對個人的業務方面,确實做得很強;但是在面對企業的服務方面,就做得很一般,比如搜尋業務,電子商務等,都還沒有做好……業内的話來說,騰訊是一個擅長2C的企業,但不是一個好的2B。可見,這隻企鵝也不是複制什麼都可以成功的。畢竟騰訊不是規則制定者,沒法像中移動那樣,用規則或者潛規則就可以直接扼殺移動網際網路。
騰訊隻是現有市場上一條已經吃胖了的大魚,很多人之是以被騰訊在某些領域打敗,不是騰訊用了什麼卑鄙的手段,而是競争者自身做得太弱。如果搜尋做得比百度還好,電子商務做得比馬雲還神,那就完全可以和騰訊叫闆。
其次,騰訊本身也缺乏一個牢固的城堡。微軟也曾經什麼都想要,他還有一個排他的作業系統壟斷作為自己牢固的城堡。而騰訊的根基在于QQ,這個IM軟體并非不可替代。是以騰訊全網業務的布局,有三大意義,一是全面出擊獲得收益最大化,二是防守,别把可能的敵人養大,三是分散風險,雞蛋放到更多的籃子裡去。網際網路使用者的忠誠度是最可疑的,很多時候使用者黏性看上去很好,隻不過是因為沒有更好的選擇而已。曾幾何時,搜尋被認為是已經成熟的産品,就在大局已定的情況下,也能跑出一個Google來,是以,如果有一個更好用,更神奇的IM産品出來轉移掉大家對QQ的興趣,那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騰訊在瘋狂擴張業務邊界的時候,也正是其QQ最為憂心忡忡的時候。他之是以顯得如此霸道,正是因為他心裡充滿不安。是以,所有被騰訊打敗的創業者不妨聯合起來,潛心做一個更好的IM,從根子上去威脅騰訊,這是最美妙的報複。
還有,騰訊的營運成本比創業企業要高出很多,是以一個新創的業務被騰訊所複制的話,其實也是好事,要不就證明這是一個利潤很高的領域,哪怕有騰訊競争,也不愁沒飯吃。就算直接白刃戰,你有大錢包,我有低成本,小企業和大公司的直接競争方面,曆史上不乏經典案例;要不就證明騰訊在這個業務上不可能堅持太久,沒有足夠利潤支援的話,他們的CFO也會砍掉這個項目的。如果他們的CFO頂不住董事會的壓力最終沒有砍掉這個項目,那就更有意思了。以前,創業者見VC的時候,總會遇到這樣一個愚蠢的問題:如果騰訊也做這個業務,你們怎麼辦?以後,這可以變成一道旁證:你看,連騰訊都做這個業務了,證明這個模式是有利可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