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57歲阿姨坦言:3次搭夥經曆,讓我終于明白,“黃昏戀”就是個坑。這是發生了什麼事情,過程是怎麼樣的呢?讓我一起來看看吧!

康阿姨,57歲
我老伴前幾天就去世了,退休之後我就去參加了老年人合唱團,這讓我認識了很少新朋友,我覺得退休後找到了自己的興趣,是以每天都會去團裡練習。在合唱團裡,一個63歲的男人對我特别關心。
後來我了解到他現在獨居,老伴因為癌症走了,唯一的兒子去了大城市發展,我們相處下來很融洽,後來我們就搭夥了,我覺得自己遇到了黃昏戀,那時候我心裡激動極了。本來想着搭夥後的日子會很開心。
然而讓我沒有想到的是他是一個大男人主義,家務活都是讓我來做,也不會主動下廚,我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免費的保姆,搭夥了一個月時間,我實在覺得很身心俱疲,這樣的搭夥還不如一個人生活輕松,是以後來我就提出散夥了。
後面我覺得不能留下合唱團了,我就去參加旅遊團散散心,這個時候就一個65歲的男人追求我,我們不久後就在一起了,可是後來他一直找我借錢,我才知道他目的不純,是以我就離開了他。
在去年10月份的時候,我和一個60歲的男人搭夥,這一家是我第三次搭夥了,本來看着他人老實,這次可以好好相處的,沒想要不到一個月,他就告訴我自己有慢性病,一個月需要3000塊錢的買藥消費,讓自己出錢給他買藥。
我真的非常生氣,覺得自己被他欺騙了,沒有搭夥之前他并沒有跟我坦白,現在搭夥了才和我說,我實在難以接受,我覺得“黃昏戀”就是個坑,是以三次搭夥都失敗後,我就沒有再找老伴搭夥了,現在一個人生活自由又舒心。
結語:
無論年紀多大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老人找老伴要謹慎對待,應該了解清楚對方的人品,這樣兩個人才能好好相處,對于目的不純的人一定要及時遠離,兩個人生活最重要是合适,做到互相包容和了解,感情才能穩固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