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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論文評價中的“情感”規範

學術論文評價中的“情感”規範

近年來,學術評價已成為一個常說常新的話題。雖然學術論文是作者撰寫的,但能否發表則是由編者決定的,兩端都涉及了“人”,而人是有“情感”的進階動物,是以,這種情感因素往往在論文發表中發揮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也就是說,在多數情況下,作者投寄出一篇論文,能夠在學術期刊上發表出來、被讀者看到,那應當是作者的情感與編者的情感碰撞後,産生了心靈上的共鳴,才會被編者欣賞、推出。借用心理學上一個專有名詞來表述的話,可稱之為論文發表前的“共情”作用。以往,期刊界、編輯學界對論文的學術規範、技術規範探讨比較多,筆者這裡嘗試從“情感”角度探讨一下建立論文評判的心理規範。謬誤之處,敬請各位同行指正。

論文應有“情感”

我們知道,作者之是以要動筆或者敲擊鍵盤撰寫論文,不外乎有四個動機:一是出于自身的研究興趣,二是想宣洩胸中的學術沖動,三是受外界名和利的誘惑,四是機關工作考核、職稱晉升的壓力。當然,也有人是這四者的綜合。但無論出于哪一種動機,對于編者來說,論文到手後,評判的标準應當遵循一個尺度,即隻需要觀察、體悟該論文是否展現出内在的“真情實感”,或者說,是否展現出“真”“善”“美”“愛”這四要素,而不能受作者或他人的外在情感,也就是“人情”“關系”的影響和左右。

當然,也許有人提出質疑,認為“情感”本身是一種複雜的内心感受,不僅有正面、負面的區分,即使是“真”“善”“美”“愛”,不同的人也會有不同的解讀。為了避免了解上的歧義和紛争,筆者這裡将“情感”限定為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情感。

那麼,一篇論文所呈現的“真”“善”“美”“愛”四種“情感”,編者究竟該如何去把握呢?這應當從四個方面來觀察和評價,它們分别是:對主副标題所蘊含情感的評價;對作者情感的評價;對主題、主體情感的評價;對開頭、結尾情感的評價。其中,對主題、主體情感的評價,是四方面評價的核心内容。

在目前日益規範化的論文寫作中,作為編者,固然可以在前期審稿中采取某種讨巧的方式,從“标題”“摘要”“主題詞”或“關鍵詞”中大緻了解某篇論文的核心觀念或中心意思,但是到最後取舍階段,恐怕還得仔細觀察該論文的總體叙事是否與标題呼應,是否或隐或顯地有一個核心主題。因為,它是寄托作者思想情感、滲透作者美學追求、展現作者學術理想和世界觀的那個“魂”。如同一部交響樂中的主旋律,它既貫穿于整部作品,又在不同樂章中發揮作用。如此說來,如果全面評價一篇論文好與不好,能否列入期刊欄目的選題計劃中,還需要對該論文的主題、主體所蘊含的情感做一總體領悟和意會。

文章要有“溫度”

關于好論文的判斷标準,由于學科不同、選題各異,論文寫作手法也千差萬别,是以,可謂言人人殊,莫衷一是。盡管至今還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格式化的好論文标準,但仔細比較各種标準,還是有不少共同之處的,即大家都認同論題、過程、材料、語言在好論文中的重要性,隻不過表述不同,視角各有側重罷了。

然而,現實存在的問題卻是,一些文章通篇讀下來,在論題、過程、材料、語言方面均符合學術規範和技術規範,但責任編輯經過辛苦勞動推出來之後,挑剔的讀者并不認同。其中的原因,除了學識經曆、價值取向、審美趣味導緻的不同認知外,恐怕還與文章的冷冰冰、缺少人文社科論文應當具有的“溫度”有關。沒有了溫度,就難以溫暖、激活、調動讀者内心對作者觀點呼應的熱情,就容易造成一種作者自說自話、讀者無動于衷的尴尬場景。這種溫度,說白了,就是一種“情”的缺席,需要“情感”出場、暖場、救場。

數千年來,“情”一直是中華文化、中國學術發展進步的源泉和動力。盡管司馬遷《報任安書》中的話“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膑腳,《兵法》修列;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底聖賢發憤之所為作也”,人們已耳熟能詳;盡管劉勰在《文心雕龍·知音》中所說的“綴文者情動而辭發,觀文者披文以入情”,人們也記憶猶新,但時過境遷,“情”在當今學術論文中,與讀者漸行漸遠了。君不見,一些學者撰文,言必“解構”、文必“後殖民”“後現代”,一大堆晦澀、自造的概念,一系列用“的”字堆砌的多重定語,或者由多個破折号插入的定語從句,有些長句甚至無标點、中英文混搭。作者的初心,也許是想顯示學問的高深或與衆不同。豈不知,由于缺少了“真情”和“情懷”,讀者并不買賬。因為在讀者眼裡,這種将簡潔的漢語複雜化、累贅化的表述,如果不是作者為了唬人而省心省力,那就是思維有斷裂而“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寫作須有“真情實意”

在學術論文中,“真”“善”“美”“愛”等都屬于“情”的内容,将這四者逐一衡量、檢驗所有論文的話,未免顯得苛刻而不近人情。如果退而求其次,簡而略之、壓縮為一的話,那首要的就是“真”了。假設缺少了“真”,那麼,“真”後面的綴詞如“真情”“真誠”“真實”“真相”“真谛”“真知”“真髓”“真理”,也就失去了意義,無從談起了。

何謂論文情感的“真”?就是文章的主題、主體是否真情實意地向讀者奉獻新知識、新發現、新理念、新感受。具體來說,一是提出和探讨的論題是“真問題”,而不是“僞問題”或“假問題”。所謂“真問題”,就是能對客觀現象之間存在的因果聯系提出問題,所提出的學術問題具有社會意義,所得出的結論抓住了問題的本質,或者在前人基礎上又有超越和創新。這就需要學術情懷和定力。二是“文以載道”,它承擔着傳承文明、傳播思想的職能,是以應當是真情流露、真實感受,不摻假,不作僞,言之有物。三是用“心”寫作,自然而真誠,心與靈合一。編者可以容忍作者修辭、用語、标點、結構的欠缺,不能縱容作者用華麗的辭藻掩蓋主題内容的空洞無物、三紙無驢。

需要說明的是,也許有人擔心,如果将“情感”列入學術論文的規範化體系中,可能會沖淡學術所崇尚的冷靜和理性,進而走向情緒化。這種擔心雖有一定道理,但誤解了論文中的“情感”要素。借用白居易在《與元九書》中的話:“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聲,莫深乎義。”意思是說,能夠感化人、打動人的事物,沒有能超過情感的,沒有不是從語言開始的,沒有比聲音更切合的,沒有比道理更深入的。而人文科學所研究的是人的觀念、精神、情感、價值,社會科學是以研究各種社會現象、發展規律來豐富人的精神世界的,它們自始至終都離不開研究者的“情感”。至于“情緒化”,那是一種喜怒無常的病态心理,與學術研究中倡導的“純情”“真情”“溫情”“柔情”“傳情”“深情”是兩回事。

總之,人文科學也好、社會科學也罷,說到底,都是與人有關的學問;所研究的話題,都是一種靈動的、活生生的存在。它需要研究者在調動知識儲備的同時,将全部的内心情感投入其中,真正做到有感而發而不是無病呻吟,使得“真”“善”“美”“愛”等情愫在撰寫的論文中或隐或顯地展現出來,讓編者、讀者都能體會到并被感染,進而給人以享受或啟發。是以,納“情感”于學術論文的評價标準之中,将會有效遏制目前一些論文的晦澀、乏味、八股、僵硬、“假大空”,讓人們更加喜歡鮮活的中國學術期刊,更加熱愛生動的中國學術世界。

(本文系為慶賀《天津社會科學》創辦40周年研讨會而撰寫)

(作者系澳門大學《南國學術》總編輯)

編輯:宗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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