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700萬遺産說的是一套位于北京海澱區雙榆樹西裡的一處房産,70平米的三房間,按現在北京的房價,大概就在700萬左右。
而趙家老母親共有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如今母親去世了,按理說,四個子女每人能分到170萬,然而,就當三個兒子準備繼承遺産時,家中唯一的女兒突然跟大家說,“你們簽一個放棄委托書,這個房子是我的,跟你們沒有關系了。”
妹妹的這句話,着實讓哥哥摸不着頭腦,哥哥心裡更是咯噔一下,700萬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如果都歸了小妹,他們可怎麼辦。
随後,小妹又說了一句話,這句話讓幾個哥哥的心情,更是跌落谷底,如果小妹說的是真的,那他們可真的就和這700萬的遺産無緣了。
隻聽小妹說,“我媽給我寫了一份遺囑,房子給我了。”
大哥聽完還是不甘心,就讓小妹把遺囑拿出來給大家看一看,可是無論大哥怎麼問,小妹就是不肯拿出遺囑,這又是為何呢?
原來,這份遺囑出現了重大疑點,就這一個疑點,恐怕小妹将和700萬說再見了。

照片中掉眼淚的就是趙家的小妹,沒錯,就是她想獨吞700萬遺産
老三名叫趙豔麗,她是趙家唯一的女兒,也是她一直跟母親生活,也是她一直在照顧母親,她哭的原因,是因為她的兩個哥哥和一個弟弟,全都在譴責她,譴責她心怎麼這麼黑,要把房産全部獨吞了。
趙家大哥表示,他們家有三個兒子,母親怎麼可能把房子全留給一個女兒,這根本說不通。
而趙豔麗一直不肯将遺囑給其他人看,這也讓哥哥們對這份遺囑産生了懷疑,那麼,這份遺囑裡到底寫了什麼呢?
既然趙豔麗如此胸有成竹,又為何把遺囑藏着掖着呢?
我們不得不對這份遺囑産生了懷疑,那麼遺囑又是母親在什麼情況下寫的呢?
而在看到遺囑之前,趙家的其他幾個兒子曾經表示,他們承認趙豔麗對母親的照顧,是以他們可以給趙豔麗350萬,剩下的350萬由三個兄弟平分,這個看似挺合理的方案,直接就被趙豔麗給否決了。
遺囑的側面,一共六行字
這時,趙豔麗跟我們說了一段話,她說,“因為我母親老是跟我說,說的是這個房子,你就是這麼照顧這個家,然後現在你父親也走了以後,你又這麼的照顧我,我這房子不給你給誰呀。”
趙豔麗特别強調,她母親說這話說過很多次了,趙豔麗就說,“媽,你不能光說,得有個字據的東西才算數。”
趙家老母親也經常看電視,看着看着,母親就寫下了這份遺囑,由于老人年紀很大了,寫的字很歪,總共也沒寫幾個字。
現在,我們已經看到了這份遺囑,遺囑是在2014年6月母親親手寫的,應該叫自書遺囑。
而老人是在2016年92歲高齡去世的,那麼就會出現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老人的教育程度是什麼?
第二,在2016年6月時,老人的精神狀态如何?畢竟老人已經90歲了,就得考慮老人的精神狀态了。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趙豔麗拿出一份遺囑,說是母親寫的,那麼作為母親的兒子就有提出質疑的權力,那麼趙豔麗就需要證明這份遺囑是母親寫的。
趙家三妹
問題來了,假如大哥質疑遺囑的真實性,打了官司,那麼遺囑被判為無效,700萬的遺産将由四個子女共同繼承。
如果遺囑有效,700萬遺産也不可能全部由趙豔麗繼承,因為這裡面牽扯到趙家老父親的利益。
趙家老父親去世後,他享有房産的一半份額,已經産生了繼承,也就是說趙家老父親的350萬,由趙家老母親和四個子女共同繼承,每人70萬。
剩下的350萬加上70萬是母親所持有的份額,這420萬才是母親可以處置的财産。
總結就是,即使遺囑有效,趙豔麗也隻能拿走490萬而已,可是一旦遺囑無效,趙豔麗就隻能分到180萬,這其中可是相差310萬呢。
而當趙家大哥看到遺囑的第一眼,他就斷定這份遺囑是假的,他的理由有兩點。
一,母親隻有國小文化,而遺囑中的用詞顯然是有些文化底蘊的,不像是一個國小文化的人寫出來的。
二,遺囑上的筆迹,跟母親的筆迹相差甚遠。
老四不承認是母親寫的字
而且,老四還說道,雖然母親一直跟大姐住在一起,但是他每個禮拜都會去看望母親一次。
大哥也說,他每個月或者半個月也會看望母親一次,他知道母親喜歡喝酒和喝茶,是以他每次去都會帶這兩樣東西。
母親雖然已經90歲高齡了,但是生活一直都能自理,隻是在去世之前的一個月,母親出現了意識不清。
母親在最近2年,也有糊塗的時候,她經常會敲東西,說家裡的那個門有沒有鎖。
而縱觀這些年,母親曾經也跟兒子告過狀,說是女兒的脾氣不好,而母親跟兒子從來沒有翻過臉。
上面這幾句是說的趙家人成員之間的關系,可以看出,雖然是趙豔麗在照顧母親,但是兒子也經常去看望母親,還給帶東西,是以在贍養母親方面來講,幾個子女都有贍養。
一個90歲的老人,在自己清醒的情況下,在自己衣食無憂的情況下,在财産還掌握在自己手裡的情況下,在子女都對自己挺好的情況下,她是沒有理由寫遺囑的。
因為她寫了這份遺囑,必然會引起三個兒子的怨恨,母親又不讨厭這三個兒子,她沒有理由去寫這麼一份遺囑。
如果說趙豔麗照顧母親多一些,母親想多給女兒一些份額,這都是可以了解的,但是說全部都給女兒了,這顯然不合理。
解決方案:
而對于讓趙豔麗拿走一半的份額,剩下的由三個兒一繼承的方案,三個兒子同意了,但是趙豔麗卻并不接受。
而在事件過去的一個月,趙家大哥說,雖然小妹還沒有同意這個方案,但是小妹的态度明顯緩和了很多。
顯然,小妹對這個落差無法接受,700萬和350萬,這可是差了整整一倍,很多人一輩子也掙不到350萬。
這裡,大家要明白一件事,父母雖然寫了遺囑,如果是公證遺囑,那肯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是自書遺囑,就不一定有效力,因為需要考慮遺囑的真實性,像文中的老人,她都90歲高齡了,生活中還有糊塗的時候。
這種狀态的老人,她的思考方式已經近似于小孩了,如果子女跟她說了一些事,老人就會相信子女的話。是以老人的遺囑大機率是在趙豔麗的引導下寫的。
字迹可能是老人的字迹,但内容肯定是趙豔麗說的,不然她為什麼不錄一個視訊呢?她又為什麼不去做公證遺囑呢?又為何遲遲不肯把遺囑拿出來給哥哥看呢?
可能趙豔麗帶老人去公證處問了,但是公證處的人在詢問了老人幾個問題後,就以老人不适合寫遺囑,給拒絕了。
我不相信,700萬的房産遺囑,趙豔麗不去多方打聽,什麼樣的遺囑才最有法律效力,她打聽了,最後隻能寫這麼一個遺囑。
對吧,顯然,老人糊塗的時候寫的遺囑,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