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嶽某顯之子嶽躍仝已死亡#看到“嶽躍仝已經死亡”的警方通報,本以為“流調中最辛苦的打勞工”多年尋子終于得到了一個結論。沒想到,這隻是撕開了“案件中最辛苦的當事人”心底的一道傷疤。
1月21日,山東威海警方通報:2020年8月26日,榮成市公安機關接群衆報警,在當地一水塘内,發現一具高度腐敗的男性屍體,經現場勘查、屍體檢驗和外圍調查,未發現有犯罪事實存在,不符合立案條件。榮成市警察局采集嶽某顯夫妻血樣進行DNA鑒定比對,并經威海市警察局複核,确定為嶽某仝,但嶽某顯夫妻對鑒定結論不予接受。現遺體存放于當地殡儀館未火化。
實際上,這份警方通報的主要内容早就見諸報端,“流調中最辛苦打勞工”嶽某顯也對此提出了質疑,但卻始終沒有得到警方的正面回應。簡單總結一下嶽某顯的質疑與警方通報,有幾個疑點值得關注:
1、公安機關發現屍體,與采集嶽某顯夫妻血樣進行DNA鑒定比對,其間到底有多長時間?嶽某顯曾表示,警方在當年8月發現屍體之後,曾表示屍體不是他的兒子。但是,在當年10月嶽某顯去公安部門反映情況之後,警方通知嶽某顯夫妻采集血樣,并确認屍體就是他們失蹤的兒子。如果這種說法屬實,發現屍體與采集血樣之間,為什麼會間隔這麼長時間?在此次警方通報中,發現屍體與采集血樣的叙述雖然連在一起,但并沒有标注具體時間,而這恰恰是一個不應該被忽略的關鍵因素。
2、嶽某顯夫妻的DNA鑒定報告到底在哪裡?面對警方通報,嶽某顯夫妻均表示從未見過DNA鑒定的紙質報告,甚至,他們曾要求自行對屍體進行DNA鑒定,但遭到了警方拒絕。DNA鑒定結果是确認屍體到底是不是嶽躍仝的關鍵,紙質鑒定報告到底在什麼地方?這是當地警方無法回避的問題。但在這個問題上,當地警方的态度始終含混不清,即使當下正在面臨質疑,榮成市警察局宣傳科從業人員依然表示“一切以官方通報為準”。問題是,遭受質疑的正是“官方通報”,這豈不是自說自話?
3、嶽某顯夫妻真的不願意面對兒子已經死亡的現實嗎?警方通報表示,“公安機關多次對其進行解釋安撫、耐心溝通,但夫妻二人一直不接受此事實”,警方“解釋安撫、耐心溝通”值得肯定,但出示有力證據才是安撫嶽某顯夫妻情緒的關鍵。從這一點來看,當地警方做得似乎遠遠不夠。正如嶽某顯所質疑的:“要是我兒子我早就認了,何必到北京幹活找孩子?”
4、雖然這份警方通報隻是重申了警方此前的态度,并沒有回應嶽某顯的相關質疑,但其依然有重要價值,甚至可以說得上是重大發現,那就是披露了“現遺體存放于當地殡儀館未火化”。既然如此,揭開屍體身份的謎底其實并不難——隻要在公衆監督下重新做一次DNA鑒定就可以了。這既是平息嶽某顯夫妻質疑的關鍵,也是回應輿論關切的題中之義。當地公安機關與其自說自話,不如盡快重新開機DNA鑒定程式。#對話流調中最辛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