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四川德陽,男子彭某自認為酒量非常不錯,于是在廣州工作期間和朋友聚餐喝酒後不顧朋友勸阻堅持開車傳回住所,結果在路上和别人的車子發生了碰撞。
事後,經過酒精檢測,彭某血液内酒精含量高達181.55mg/100ml,而彭某也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但是,彭某卻耍起了小聰明,自認為隻要警方找不到他一切就萬事大吉了。
于是乎,自作聰明的彭某在取保後立馬換了手機号并潛逃傳回四川。但令彭某沒想到的是,已經被警方列為網上逃犯的他坐火車到達長沙醴陵火車站後就被警方抓獲。(源: 光明網)
俗話說,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自作聰明的彭某自認為以換手機号并潛逃的方式就能躲過警方的抓捕和偵查,真的是太異想天開了,在大資料時代,隻要涉嫌違法或者犯罪,想要通過潛逃的方式逃避抓捕是不太可能滴!
根據大陸《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同刑事拘留、逮捕、監視居住等措施一樣,也是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通常需要采取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的方式才能辦理取保候審。
隻是相較于其他刑事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相對更為自由,嫌疑人不需要被關押在看守所等羁押場所等待偵查、審查起訴或者法院審判。但是,對于取保候審的嫌疑人來說,雖然人在外面,但是并不是随便亂跑,在未經執行機關準許的情況下是不能離開居的市、縣的,在住址或者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時更要在24小時以内報告給執行機關。
同時,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要随傳随到,不能僞造或者毀滅證據、串供等。否則,在違反上述規定的情況下,不僅會被沒收保證金,而且還會視情況,在符合逮捕條件的情況下,還會被先行拘留,并關押在看守所等羁押場所,等待候審。
是以,在本案中,彭某自作聰明的以為換了手機号,同時又潛回四川老家,其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取保過審的規定,有可能會被沒收保證金,同時也有可能會被拘留或者逮捕。并且,其逃避偵查的行為還有可能會被認定具有其他酌重處罰的情節,最終受到從重處罰的處理。
另外,對嫌疑人來說,在被采取了取保候審的情節下,是否在法院階段時就一定會被法院宣告緩刑呢?
這個答案是否定的,采取取保候審僅僅隻是辦案機關對涉嫌犯罪的行為人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與嫌疑人是否符合宣告緩刑的适用條件無直接關聯。
根據大陸《刑法》規定,宣告緩刑必須要符合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對所居住的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同時,法院在開庭之前,對于被告人是否符合緩刑的條件時,還會委托社群矯正機構對被告人的社會背景進行全面調查,并參照調查報告的結論作出最終的判決。#德陽頭條#
是以,還是那句話,隻有對法律心存敬畏,才能行穩緻遠。對此,你是如何看待的呢?
#男子酒駕緻車禍 取保時換号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