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中亂港分子因各種刑事罪包括幹犯《港區國安法》被抓捕後,“黃絲”輿論的第一反應是,這些被捕者都是因為“争取民主自由”而受難,何罪之有?他們會抨擊“暴政打壓”,這種做法當然沒用,隻能暴露他們今後一有機會還要卷土重來。他們的第二個反應是,要寬容對待這些被抓之人,不要痛打落水狗。
無悔意!不改港獨立場,亂港釋囚梁天琦不具備更生者條件還須監管 接下來,當這些亂港分子服刑出獄了,“黃絲”輿論就會大肆宣揚要給這些人“更生機會和空間”,要社會接納他們,如果是學生嘛,那政府就應該協助他們“重投校園”。日前,參與旺角暴動被囚6年的“港獨激進分子”梁天琦出獄,宗教界背景的立法會議員管浩鳴就悲天憫人的表示,希望社會對經過監禁刑罰的年輕人公道,給更生者空間,不要繼續針對他們;管浩鳴還為梁天琦叫屈說,對他“還不斷講以前的事,似乎對更生人士不太公道”。
無悔意!不改港獨立場,亂港釋囚梁天琦不具備更生者條件還須監管 我們不知管議員是受了梁天琦的委托還是自己“仗義直言”,要為梁天琦“讨回公道”?總之這位議員的舉動很突兀,無厘頭!有人斥其曰:梁天琦的“港獨”立場沒有變,國際關系的複雜性也沒有變;若是在港英年代,政治部會怎樣處理梁天琦這個公開主張“香港獨立”的釋囚?
無悔意!不改港獨立場,亂港釋囚梁天琦不具備更生者條件還須監管 常識告訴人們,一個釋囚要能成為更生者,首先必須要對自己犯下的罪行有悔意。然而,梁天琦出獄之後隻說“想過正常生活”,并無表示悔意,并無向公衆緻歉,更無表示放棄“港獨”立場。既然如此,香港社會憑什麼給他“更生者空間”?管議員憑什麼說“不斷講以前的事”會對他“不太公道”?這是什麼邏輯!
無悔意!不改港獨立場,亂港釋囚梁天琦不具備更生者條件還須監管 現在香港有一股陰風,就是不管什麼情況,不管犯罪者有無悔意,隻要這些亂港分子坐了監、出了獄,社會就要不管三七二十一給他們更生的機會和空間,否則就是“不公道”。散布這種言論的人,不是糊塗就是佯裝“好人”,就是居心叵測,目的何在? 本文原載于香港《東方日報》,原标題《釋囚無悔意怎麼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