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時刻1月20日訊(通訊員 張毅)“爆竹聲聲辭舊歲,鞭炮喧天過新年”。每至年關,煙花爆竹便成為人民群衆手中的“熱貨”,人們争相購買為新年增添喜慶。1月18日,炎陵縣人民檢察院紮實履行公益訴訟職能,聯合炎陵縣應急管理局開展煙花爆竹市場節前檢查,對縣内煙花爆竹銷售零售店及個體經營戶開展走訪調查。
經調查發現,部分零售店售賣的煙花爆竹存在未張貼安全警示辨別、安全警示辨別老化褪色、消防器材不合格或未配備等問題,存在嚴重的安全隐患。針對存在問題,該院立即向炎陵縣應急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其切實有效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責,加大執法力度,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
當日下午,炎陵縣應急管理局已督促相關涉事煙花爆竹售賣點整改到位,并将在全縣内開展煙花爆竹經營領域專項整治行動。經炎陵檢察院回訪發現,售賣點均已及時張貼、更換了安全警示辨別和消防器材。
據悉,炎陵縣檢察院後續還将繼續開展系列履職活動,多措并舉守護好人民群衆的“米袋子”“菜籃子”“藥瓶子”,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