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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釋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 這些區域禁“燃”

作者:南海網

新海南用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1月19日消息(記者 李紹遠)1月18日,東方市釋出《東方市人民政府關于東方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從2022年開始,每年元旦、春節、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國慶等節假日期間,建成區(八所城區)區域範圍内為禁燃區。禁燃區範圍指東至高速路、西至海邊、南至工業園區五路、北至北黎河,以及各鄉鎮鎮墟範圍(鄉鎮政府所在地)。禁燃區域内禁止燃放所有類型的煙花爆竹。

東方釋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 這些區域禁“燃”

東方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記者了解到,為加強做好東方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進一步提升大氣污染和噪聲防治工作,降低全年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品質的影響,維護好人民群衆生命财産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除了禁燃區以外,下列場所(以下稱禁燃場所),任何時候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居民區、集貿市場、物業小區、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築工地;

(二)動車站、汽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内;

(三)加油站、液化氣供應站(點)、瓦斯站及糧、油、棉、麻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産、銷售、儲存、使用場所及周邊;

(四)軍事、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内和架空電力、通訊線路及周邊;

(五)醫療機構、幼稚園、中國小校、餐飲、飯店服務場所;

(六)工廠、礦山内嚴禁煙火的場是以及文物保護機關、景區、山林、草地等重點防火區;

(七)公益性公墓及周邊100米範圍内;

(八)各鄉鎮鎮政府所在地及周邊150米範圍内;

(九)市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通告要求,禁燃區内的機關機關、企業機關、社群、學校應當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教育公民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此外,在禁燃區域外,可以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煙花爆竹安全與品質》(GB10631-2013)中規定的C級和D級煙花爆竹産品。

據悉,《東方市人民政府關于東方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實行後,在禁燃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并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禁燃區域違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由東方市應急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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