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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你,但不會太久

喜歡你,但不會太久

兩天追了一部新劇,剛看了兩集就喜歡上了裡面的男二,然後立馬跟朋友介紹我的 " 新男友 " 。

她敷衍地回了一句:" 這是你今年第幾個男朋友了?"

仔細數一數,今年一共追了四部劇,幾乎每換一部劇,就換一個 " 男朋友 "

是以到現在為止,這已經是今年的第四個 " 男朋友 " 了。

我發現,我真的是一個很 " 花心 " 的人,很容易就喜歡上一個人,也很快就不喜歡那個人了。

就像追劇的時候,每看一部劇,都會喜歡上裡面的一個角色,然後試圖去了解現實中的他。

一開始越了解就越喜歡,但後來某一天發現他有一個我不喜歡的小缺點後,馬上就沒那麼喜歡了。

這種喜歡,說深不深,說淺不淺,基本上持續兩三個月就淡了。

喜歡你,但不會太久

想起我以前上學暗戀同學的時候,好像也是這樣:

因為别人給我帶個早飯就喜歡上對方,然後又因為他給别的女生也帶飯而不喜歡;

因為一個男生給我講解了一道實體題而喜歡他,但之後又因為他嘲笑我胖馬上就不喜歡了;

甚至還曾單純的因為一個男生長得帥個子高被深深吸引,但後來不小心看到他随地吐痰後,瞬間就死心了。

上頭很快,下頭更快。

是以上學期間,我前前後後喜歡了大概有十幾個人,但真正談過的,隻有兩個人。

說起來,我的戀愛觀其實挺複雜的,既不喜歡那種快餐式的戀愛,也沒有很多耐心去長久地喜歡一個人。

是以那兩段戀情都沒持續到一年就結束了。

說起分手原因,似乎也相差無幾,都是因為我們從來沒有真正地了解過對方。

第一段戀情是在國中的時候,可以說是談得稀裡糊塗,僅僅因為對方喜歡我,我就自然而然對他也産生了好感。

在一起的那段時間,他給我寫過情書,送過禮物,接送過我上下學,還幫我抄過作業。

隻是後來突然有一天,我們因為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産生了誤會——他喊我我沒聽到,于是自己一個人走了。

他是以覺得我眼裡沒有他,不在乎他,然後跟我吵了一架分手了。

即使我跟他解釋過,那會兒真的沒注意沒聽到,他也不信。

于是,一段青澀懵懂的初戀就此畫上了句号。

雖然那種青春幼稚的戀愛,時至今日想起來都會覺得單純美好,但同樣,它也真的很脆弱,脆弱到一個猜疑就能立刻結束。

畢竟那個時候,我們之間有的,隻是荷爾蒙的沖動,而沒有形成任何深層次的信任和了解。

是以一個小小的誤會就能摧毀一段愛情

而同樣的錯誤,我又以不同的形式犯了第二遍。

第二段戀情是異地戀,因為頻繁的聊天産生了一種遇到 " 真愛 " 的錯覺,感覺遇到了一個難得的 " 知己 " 。

因為我們每天都有聊不完的話題,從生活日常到網絡熱梗無話不談。

但即使這樣,我們也并沒有真正地了解對方,因為我們的聊天從來沒有深入到價值觀的層面,都停留在表面的共通。

以至于真正在一起之後,就發現了我們兩個人的三觀在本質上的不同。

我覺得大四的時候,考研比找工作重要,不管能不能考上,這段經曆對未來的自己都将影響頗深。

但他認為,考研還不如早點工作,很多時候,經驗比學曆更重要。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倆的觀點都沒錯,但錯的是我們沒辦法認同并接納對方的觀點。

是以後來也就自然而然地分手了。

而分手之後,我們也都沒有太難過,因為我們從來沒有非對方不可。

當初喜歡對方的那些地方,後來在别人身上也輕而易舉地找到了。

其實仔細想想, " 很容易喜歡一個人 " 和 " 很容易不喜歡一個人 " 在本質上,是一個意思。

都是還沒有進入到深層次的了解就做出了判斷。

而這兩者很多時候也是因果關系。

換句話說就是,戀愛太快大機率會導緻分手太快。

喜歡你,但不會太久

因為我們并沒有找到對方真正的特殊之處,也就是他的不可替代之處。

那麼分手就成了意料之中的事。

這就和找工作是一個道理,如果你在一家公司的可替代性很強,那麼你就很難在這家公司待得長久,因為很輕易就能找到一個和你類似或者比你更合适的人來替代你。

是以後來我再遇到喜歡的人時,都會問自己一句:你看到對方的不可替代之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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