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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人養玉三年、玉養人十年?

作者:智者不思

這其實是一個關于法律的問題。

出門在外,多多少少都會被人打兩次。

但如果帶着玉器,那就不怕了。就算被打了也能很快找回場子。

司法中尋釁滋事的認定标準是2000塊。是以必須有一個修複成本高于2000塊的玩意在身邊。

而玉就是這個物件,因為他易碎。至于價格,那一定得買過3000的,因為價格不過3000,修複成本不一定會超過2000,打了等于白打。(玉器破碎後還有沒有殘餘價值,我不太清楚)

一旦構成對方犯罪,各種巨額賠償是少不了的。還能出心中的惡氣。

手機雖然也貴,但價格不太好控制,貶值過快。修複成本不高,和破碎度較低,并不是特别好的防身武器。

而且手機這種東西,完全可以拿下來後,再繼續揍你啊。但手镯就不一定了,有時候不容易取下來,硬拿,可能就直接掰斷了 。

是以現在明白玉器的價值在哪了吧,而所謂的人養玉意思就是得買貴的。

總之,這是一個大師的手筆,很多人也不明白其中真意,大家就怎樣互相傳傳了。

其實不懂也沒關系,真遇到事,玉器必毀,因為貴重,發票肯定還在,剩下的,律師會幫你搞定的。

這也就是這句話的真正含義。

為了更好的效果,最好自帶攝像頭和錄音筆,或者在有攝像頭的地方挨打。在沒有生命威脅的情況下,自己盡可能控制别出手。

突然火了,還拿了專業小勳章,搞得我都想匿名了,哈哈,我是善良的小天使。

尋釁滋事是刑事案件,警方在下判決前會先讓雙方調解。一般情況下就是恐吓雙方,降低姿态,是以警方會非常明确的告訴對方,有可能面臨刑事訴訟。而調解過程中,價值核心點是這個犯罪記錄對對方的影響,可以委托律師參與,很有可能會提出幾十萬的賠償金額。如果對方是公務員30萬打底。水準高的律師談到百萬也不是不可能。像思聰這種級别的,還可以繼續發揮想象力。這種情況最好聘請律師分擔壓力和風險,避免人家律師也給你挖坑。綜合利用輿論等工具。

是以玉器好啊,如果對方有相關知識,可以免揍。如果對方傻,那麼等于給你送錢。如果對方嚣張跋扈,對不起,治得就是他。

對于校園霸淩,這也是一個很好的工具。14歲以下小孩大機率沒有刑事處罰,但是民事責任,父母得賠償,也夠他們喝一壺了,小孩回家一頓打是少不了的。

14歲以上,會從輕處罰,如果調解不成,應該會有案底,具體怎麼判得看地方法院。總之就看對方父母關不關心孩子前途了。校園暴力主要兩類人,一類是底層窮苦人民,沒有人管教,這一類家庭對錢敏感。一類是富二代,嚣張跋扈慣了,這一類家庭對犯罪記錄敏感。總之,萬把塊的玉器都能起到一定作用。

尤其是校園女流氓團夥,經常團體作案精神侮辱,脫衣服啥的。但因為傷情不夠,很多時候基本等于無罪,警察也沒辦法。而此時有塊小萬把塊的玉,很多事情的性質直接發生突變,小團體每個人都得付出不小的代價。遇到硬茬不調解,就為了出口氣,那她們坐牢不可避免。

還有人家來找你調解,前三個回合,你都應該說,我不要錢,我就要這個理,警察說該怎麼辦怎麼辦,該坐牢就坐牢。三輪以後,人家徹底沒脾氣了。尤其是公務員,就差認你是親爹了。你也要借此,給人家一個機會。

關于尋釁滋事罪認定,執法人員的判斷的影響比較大,會綜合案發具體情況,你的傷情,财産損失,社會影響,犯案人态度等等,下判決。并不是你被打了一拳,玉器碎了,你臉紅了一下,血都沒流,就會判對方尋釁滋事的。雖然警察會這樣恐吓違法人員,但警察也怕麻煩,千萬别一杠子剛到底。但話又說回來,萬一犯罪人員就是特别愣,直接剛了警察,警察給判了尋釁滋事。你也就失去了操作空間。

備注一下:案發第一時間報警,臉上血迹都不要清理,務必在警察參與下調解,千萬别私下調解。私下調解對方可能回頭就告你敲詐。

還有評論下虛構發票的,多少還是存在些風險,萬一遇到律師等高手,申請交易記錄等,你可能就跪了,性質也變了。當然啦,但願你們遇到的都不是高手。哈哈,到時候發家緻富别忘了回來打賞點。

PS:網友提醒,可能認定标準可能更新到3000了。地區不同,标準可能也略有不同。而且随着時間推移認定标準金額可能也會上漲。如果不是急着去挨打,采購玉器價格留一點上漲空間。

PS:萬一你們真的去發财去了,别說是我教的啊,哈哈。

以上的回答,也基本解釋清楚了,校園保護手镯,也不知道同學們了解了沒有,這樣我來考考大家。

問題1:為什麼在警察局的時候,需要明确告知,自己不要錢,就要一個理,該坐牢坐牢?還要反複三次?如果不這麼做會是怎樣的過程?

問題2:在哪一個環節應該提供給警察,手镯的價格及發票?

問題3:實在沒啥錢,也不想掙錢,怎樣低成本的實作校園暴力的規避?

第一題答案:這樣做的目的有三個:

第一個讓他非常明确的知道,自己有可能會面臨尋釁滋事的指控。

第二也是做給警察看的,很明确的暗示警察你是懂法的,讓他不敢輕易忽悠你,避免XXX上司打個電話人給放跑了這種事情發生。由其是公務員系統的也很有可能會彼此放水,讓自己看起來懂法這一點就非常關鍵,這樣你不至于被人欺負。

第三點就是為了擊垮犯罪份子的心理防線。讓他和尋釁滋事坐牢這件事建立強的連結,這樣子他賠償的額度是根據尋釁滋事這件事來定性,而不是你的傷情。隻有讓他陷入絕望,才能擊垮他的心理防線,才能談出一個比較理想的賠償價格,也不至于讓你們在價格問題上過于糾纏。

如果你不這麼做,會發生什麼呢?

1.犯罪份子對自己可能坐牢這件事情認知不足,萬一警察沒和他說得太清楚,他自己壓根可能不知道。或者警察說了,人家沒聽清楚也有可能的。是以人壓根沒覺得自己犯罪,那就不好談了。

2.太早的妥協,你們會直接根據對方預期來談判,就是談錢,這個過程他肯定會根據你的傷情和損失來提出賠償金額,而這個時候你要價太高,則會進入反複的拉鋸戰之中。而這個時候,就變成了你這些傷害應該賠償多少錢,而不是尋釁滋事犯罪事件應該賠償多少錢。談判會非常被動,甚至外人看來,你因為一點傷獅子大開口,吃香難看,等等,自己也背負着人格道德感方面的壓力。你可能失去了道德的制高點。

你看同樣的事情,妥協早了可能就是死局。既難看,又拿不到錢。

是以必須反複的拒絕和談,同時明确的指出他涉嫌尋釁滋事,至少三次,要利用自己的道德優勢,把對手逼入死局,徹底擊垮他的心理防線,然後咱們繼續來談錢。

這個過程,沒有律師當然也是能操作的,但是有非常多的細節,就像上面的環節,一步都不能錯,你都得明白你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當然啦,也不是每一個律師都有非常高超的談判水準,這個得前期自己接觸了解。

第二題答案:警察一開始就問你手镯多少錢是最好的,你直接告訴他 然後提供相關資料就可以了。這個即是給警察看的,也是給犯罪份子看的。

如果警察沒有問,那你一定要自己主動告訴他,說手镯非常貴,但問道發票的時候,你可以說找找看,應該有,這個時候就是一個非常好的,叫律師,叫老公,叫爸爸過來的時候,當你搞不定的時候,找你一個你認為能搞定的人過來就行,當然如果想了一圈還是自己最靠譜,那也隻能自己上了。

真實的發票,這一點很關鍵,千萬不要作假。不同的價格所面對的事件定性是完全不同的。

第三題答案:玉器非常好的一點,就是誰也不知道他的價格。是以這個時候,你完全憑空捏造一個價格,甚至發票你都可以回去PS一下,直接改成10000就行。

但是你不能再以此作為賠償的标準,你隻能是用來詐唬人家的手段,大部分人是會被你唬住的。

有時候甚至你的孩子,你都不一定要告訴他實情,讓他以為這個10000塊也行。這樣他出去吹牛逼,同學們就都知道他手镯10000塊,大家也就不會輕易去揍他。

萬一真的被揍了,你也一定要明說,手镯的錢不要賠,就賠傷情的錢。

這樣5塊錢的手镯,也就有了類似護身符的效果。

當然啦,5塊錢的手镯你也買一個透明度好一些的,免得到時候太醜,直接被人看穿,鬧笑話。

萬萬沒想到認真回答問題1000多次沒獲得的專業徽章,皮一下反而得到了(笑)

商家的意思其實是醬紫的。

他進這貨三年了,一直擱那積灰,沒找到凱子,這不就是人養玉三年了麼?

好不容易碰上了個棒槌,肯高價接盤,賣之後掙的錢夠人家花十年的,這不就玉養人十年了麼?

這麼實誠的商家你上哪找去?

類似的話很多,你得品出潛台詞。比如:

音響得煲機3個月音質才能達到最佳——音響三個月包退包換。

牛肝菌要是中毒的話得快跑發汗解毒——中毒後趕緊死外頭,别連累小店做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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