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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陳亞男的網絡熱議事件,引出幾個根深蒂固的錯誤觀念(二)

作者:嵇文兵律師

(二)律師接受了“壞人”的委托,還怎麼去實作公平正義呢?

法律給了任何人都可以聘請律師維權的機會,這恰恰是公平正義的展現。

一、如果你認為陳亞男不應當通過律師來維權,那你可能沒有資格再談公平正義了。

法律首先要賦予每個人維權的機會,保障這個機會就是公平正義的基礎。每個人都有一個說話或辯解的機會,才是公平正義的保障。是以,如果你反對的是依法維權本身,那你真的不能再談什麼公平正義了。

從陳亞男的網絡熱議事件,引出幾個根深蒂固的錯誤觀念(二)

網絡權益

二、你既然舉起了伸張大義的旗幟,為什麼還反對陳亞男依法維權呢?

一是擔心法律條文制定的不完善,漏洞太大,會讓你眼中的所謂壞人鑽了空子。我想這個不用多說吧,擔心是不是多餘了?

二是擔心司法不公?司法為什麼會不公呢,是陳亞男實力太強,會操縱審判?還是律師會颠倒黑白?如果是這樣,那大衣哥的影響力和實力比陳亞男可強多了,還有那些記者、主播啊都是弱者嗎?他們同樣可以聘請律師。實際上,最終由法官來裁判,這個擔心是不是也是多餘的?

三是害怕失去任意宣洩機會?如果你反對陳亞男依法維權,又說不出合适的理由,隻是口口聲聲地說她道德敗壞無底線,你要維護社會正義。那為什麼不換個思路,正好通過法律途徑,這樣你可以充分地來說清她壞的事實和依據,進而證明你對她的譴責的言行都是合法的,這個效果不是更好嗎,更能伸張正義啊?是以,你應當歡迎陳亞男依法維權,讓法律來否定她,還你和社會一個公平正義啊,是吧?

從陳亞男的網絡熱議事件,引出幾個根深蒂固的錯誤觀念(二)

正義的尺度

三、一個嚴格的訴訟程式,就是判斷是非曲直的莊嚴舞台。

人類解決争執,大緻經曆了打架(甚至戰争)到吵架(互相争辯說理),然後發展到評理(一般由尊長者參與評判), 最後到訴訟(專職法官)等過程,從暴力演變為文明。

一個嚴格的訴訟程式,肯定要給訴辯雙方一個平等的“對話”場所,通過訴辯雙方的擺事實(拿證據),講道理(法律依據)精彩表演。讓事實充分展現,讓法律得以正确适用,最後由法官居中裁判。律師的參與就讓這個過程更加徹底、完善和專業,能夠最大程度地讓勝者赢得光明正大,讓輸者敗得心服口服,讓旁觀者看到一個正确的行為尺度。

從陳亞男的網絡熱議事件,引出幾個根深蒂固的錯誤觀念(二)

開庭審理

最後我再次澄清一下,我反對的主要是兩點:一是非議陳亞男委托律師和律師接受陳亞男委托來維權這個事件本身。二是以網絡暴力形式表達自己的觀點和價值判斷。這也是基本的法律常識和理念。

是以,律師參與維權,不存在替好人或者替壞人說話的問題,都是實作公平正義的一種方式,不存在接誰的案子就 是正義,接誰的案子就是不正義。如果有一天,你認為自己遭受到了網絡暴力,拿起法律武器來維權是你天經地義的權利,陳亞男可以,你也可以,誰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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