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駕
是絕不能容忍的行為
在交警查酒駕時
你也許見過假裝自己沒喝的人
或胡言亂語拉家常的人
但是,
你見過謊稱自己是“大上司”下屬的嗎?
1月8日20時48分許,鄂爾多斯市公安交管支隊達旗交管大隊民警在迎賓大街對一輛小型轎車進行例行檢查時,駕駛人杜某未能提供駕駛證行駛證,卻自稱是“大上司”指派來達旗“辦大事”的!并出示一份不明來曆的檔案,希望民警放行。民警随即要求駕駛人杜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為70mg/100ml,屬于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随即将其帶回進一步調查驗證。
經進一步核查,駕駛人杜某并非“大上司”下屬,且駕駛證屬于登出狀态,杜某不僅是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同時還是無證駕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是“大上司”還是普通人,不會因身份特殊而逃避法律制裁。
最後,民警依法對杜某無證駕駛、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法給予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冒充公職人員不可能逃避檢查,如若公職人員醉駕還将面臨被開除公職的嚴厲處罰。生命無價,酒後禁駕!拒絕酒駕從心開始,文明交通從行開始,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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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鄂爾多斯市警察局交管支隊達旗大隊
▎通 訊 員: 蘇日娜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責任編輯:劉珈彤
▎審 核:張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