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作者的語氣:我承認,在看《月亮與六便士》的前幾章時,我一度懷疑這本書是空有虛名,但現在,我不得不承認,它震憾了我的靈魂。
我一直堅定地認為,一部作品,隻要它能讓閱讀者在閱讀的時候靈魂感到了悸動或者能找到共鳴,它就有了藝術價值,如果它能震憾到讀者的靈魂且引人深思,那麼,這部作品就有了靈魂。
《月亮與六便士》在現在的我看來,它是一部有靈魂的作品,即使,我依然不喜歡它,覺得它言詞不夠華麗,叙述不夠流暢,像一個不修邊幅的糙漢子,還是那種頂着糙漢子的形象卻像個中年大媽一樣碎碎念念的那種糙漢,真的,有點讓人不忍直視,至少我本人是這樣的。但不可否認,這麼一個糙漢的胸襟裡卻藏着一個浩瀚無垠的獨立世界。
那個世界脫離了世俗所有的定義,自成一體,荒誕又神秘,滄涼又荒僻,卻有着大破大立的豪情。
怎麼說呢!有那麼一種一個人來人間,從最初的從群體主流意識生存,到自我覺醒,迷茫,覺醒,尋找自我,聽從自己内心的聲音,探索自己的内心和世界的關聯,最終,尋找一個心靈安頓之道的意味。
此書震憾我的地方,并不是這些,而是主角斯特裡克蘭自我覺醒後把自己現在有的生活一刀砍斷,斷得徹徹底底也不悔,把自己活成世人眼中的異類也從不在意的“境界”。
對于境界二字我之是以打上雙引号,是因為和朋友讨論的過程中朋友對此的定義為“無情和愚蠢”。
她說:“斯特裡克蘭是沒有感情的,像動物一樣,不會關心他人的死活,不會與任何人産生共情,更不懂何謂了解和尊重,自私卻不懂自利,像一頭隻懂得掙紮束縛的困獸,即無情感又不懂得使用技巧,簡單又粗暴,傷人傷己。”
我沒有反駁,這是友人的見識,閱曆,胸襟和格局賦予她的了解和看法,她看到的,了解到的,認為的,就是如此。每個人都是這世間獨一無二的存在,是不一樣的煙火,而每朵煙火發出來的光都有屬于它自己的熱度和顔色,味道也不同,是以,以自我角度出發去反駁他人的觀點,沒有任何意義。
但我認同她所說的斯特裡克蘭是隻被束縛着的困獸的說法,而束縛着他的正是他靈魂裡那一陣陣的呐喊和他本身的智慧對這一聲聲的呐喊無法作出及時回應的力不從心。
其實我個人認為,斯特裡克蘭是懂尊重和了解的,他尊重自己内心的聲音,跟着内心的呐喊狂奔,他也是懂得了解的,他了解天,地,人,物,情,欲,之間的各自獨立又息息相關的連系。當然,無論是他本人還是他的靈魂都不想為此而做出任何調整,他保持着自己的态度和節奏,與這天地共存着,是以,他從來不在意别人怎麼看他,從來不在意自己在他人眼中自己是個怎麼樣的人,名利财富于他而言沒有任何吸引力。
他探索自己的内心,探索靈魂和眼睛看見的美,自顧自記錄這種讓他靈魂悸動的東西,他的了解和尊重并不是放在人情世故上,更不放在世俗規範裡,甚至不是這個世界上,而是在天地之間。
用高格局來形容斯特裡克蘭我倒覺得力度輕了,他這是境界,天人合一的境界。
其實剛開始讀這本書的過程于我而言,很是艱難,作者的表達風格是我最不喜歡的那種,以第一人稱叙述,其中有加入了大量自己的觀點,并且,很是瑣碎平常,還透着一種自以為清高的傲慢,這讓我在閱讀這本書的最初就埋下了那麼一點點嗤之以鼻的不以為然。奈何這本書有多個友人推薦我看,并且其中一位還把書送到了我手上,并說想等我看完後和她讨論一下觀感,礙于友人的熱切,我很多次看得不耐煩了丢下,最後又收拾好心情再度翻開這本書繼續閱讀。
真正讓我沉迷于書中的,是斯特裡克蘭離開倫敦去了巴黎開始的,也就是他揮下砍斷他生活的第一刀開始的。
現在想來,我也從一開始就傲慢了!後來我發現,正是這些瑣碎才能投映出主角的叛經離道,也就是我了解的大破大立的境界。
這世間,一代一代傳承下來的文明和規範,并不是每個人都有勇氣去沖破的,勿論破了之後沒有後悔,沒有膽怯,最終還建立了屬于自己的生命和靈魂的安頓之道,即使這個“道”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
我做不到,是以《月亮與六便士》震撼到了我的靈魂,從主角斯特裡克蘭的身上,我看見了自己靈魂深處那蠢蠢欲動的一角,并找到了共鳴。
在我的靈魂深處,有一個我也想如斯特裡克蘭一般,掙脫世俗和規範的束縛,追尋着靈魂的呐喊,在這天地之間轟轟烈烈地奔跑一回。
當然,我知道,我慫,我不敢,但不妨礙我看完此書後,重新審視了自己的生活态度和生命的意義,至于審視之後是否會做出改變,還需要時間去發酵,靜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