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通常有擡頭、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1、擡頭,擡頭主要寫死者的生前職務、職業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寫。
2、正文,正文主要寫明立碑者對死者的稱謂及死者的姓名。
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落款,落款寫明立碑人的身份、姓名。
立碑時間可寫可不寫
墓碑的書寫,其内容比較豐富。
包括風水情況、籍貫、姓名、身分、生卒年月日、子孫、立碑人、安葬或重葬的日期。
擴充資料
碑文的概念顧名思義,凡是為制各種碑上寫的文字都叫碑文。
我國制碑的俗習曆史悠久,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碑的出現,當時的碑,如宮館中的測影碑,宗廟中的系牲碑,墓旁的下棺碑,都不刻文字,後來有人刻上相應的文字,就逐漸形成各種碑文。
碑和碑文的種類我國從漢朝以後,刻碑的風氣逐漸普及,幾乎處處可碑,事事可碑。
有山川之碑,城池之碑,宮室之碑,橋道之碑,壇井之碑,家廟之碑,風土之碑,災祥之碑,功德之碑,墓道之碑,寺觀之碑,托物之碑等。
前人實行,後人效法,中國的名勝古迹,竟形成獨特的“碑石林立”的民族特色。
是以,碑文竟成了使用範圍極廣的實用文體。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墓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