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梅華,聽名字就感覺她是一位美麗善良的女子。
朱梅華
生活在60年代的她也是緊跟步伐,響應号召,下鄉成為了女知青,為祖國的建設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可誰曾想,她卻在1973年神秘失蹤。
事後雖然經過多方偵查,也抓住了幾個嫌疑人,但嫌疑人要麼沒有作案時間,要麼最後翻供,是以從70年代至今,這起案件一直懸而未決。
因為這起案件非常奇怪,也很神秘,一直以來也是頗受關注,許多人都想破解其中的秘密。
那麼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這段曆史,看看能否從中找出蛛絲馬迹。
女知青
朱梅華,出生于1953年,是一個地道地道的上海人。
雖然家庭不算大富大貴,但父母都有穩定的工作,而且也都是知識分子,尤其是母親還是一位黨員,是以小華從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用知書達理,溫文爾雅來形容也不過分。再加上她從小就天生麗質,如果放在古代,也不輸一些大家閨秀。
時光荏苒,小華也是逐漸長大,到了17歲時中學畢業,準備繼續升學。
其實這也是最為正常的選擇,除非一些非常落後的地方,因為家裡窮,父母希望孩子早早出來幹活。可在城市裡的孩子,尤其是小華這樣的家庭,一般都會繼續讀書。
不過當時國家号召“中學生要下鄉安置”。
為此小華響應号召,于1969年來到了雲南西雙版納,成為了一名女知青。
當時的知青都要參加一些建設,因為雲南地處邊境,是以需要在當地修建一些軍事設施。
在此後的4年時間裡,小華任勞任怨,和其他知青的關系也都很好,期間父母還來看望過她一次。
可是讓父母想不到的是,這一次見面竟然成了永别,離奇失蹤
知青下鄉
事情發生于小華下鄉的第四年,也就是1973年4月份的一個陰雨天的夜裡。
當時小華因為内急想要上廁所,本來想讓同寝室的朋友一起去,但朋友要給家裡人寫信,于是小華隻能自己前往。
當時的條件比較艱苦,廁所距離連隊宿舍大概100米左右,小華隻能拿着雨傘冒雨前去。
可小華出去沒多久,天上的雨下得更大了,而小華也遲遲不歸。因為小華的宿舍距離廁所最遠,室友覺得小華可能因為雨大無法傳回,就到了靠近廁所的其他女生宿舍湊合一宿。
第二天天亮之後,大家紛紛起床,大雨也已經停止了。
可此時大家才發現小華不見了。
上司馬上組織大家尋找,可整整找了好幾個小時,甚至把連隊裡的警犬也全都用上,将方圓十裡也都找了一個遍,最終也沒有找到小華。
這非常奇怪,一個大活人怎麼就憑空消失了?就算是遇到了危險,也應該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才對。
當然大家沒有放棄尋找,在整整尋找了90多天之後仍然是一無所獲,唯一找到的隻有廁所旁小華的一雙鞋子,破案無果。
知青歲月
知青失蹤不是小事,公安部門也是在第一時間就加入了尋找的隊伍,尋人啟事,周邊村落排查,警犬進山搜尋,總之能用的辦法全都用上了。
尋找小華下落的同時,公安部門也展開了調查,如此大規模地尋找都找不到,小華很可能已經遇害,也就意味着是一起刑事案件。
随着時間的推移,這件事情的影響也越來越大,甚至連國家的知青辦公室以及昆明軍區都派出專人參與尋找和調查。
首先調查的就是小華的前男友。
因為二人之前曾因為瑣事吵架而分手,此後前男友還做出過一些過激的行為,比如在火柴盒上寫了“燒死朱梅華”的字樣,是以前男友就成為重點懷疑對象。
可是經過審訊後發現,前男友似乎并沒有作案時間,因為案發的這天夜裡,前男友雖然也有上廁所,但因為雨大,就在牆根解決了,是以前後也就一兩分鐘就傳回了宿舍。
這點時間确實不足以殺人後埋屍,是以他被釋放。
前男友沒有作案時間,其他知青互相都有證人證明,這起案件也就陷入了被動。
在此後2年時間裡,雖然警方依舊努力偵查,但依舊沒有突破性的進展。
其實這不怪警方,因為當時雨大,包括腳印,氣味等至關重要的證據,都被大雨清洗幹淨,尤其是腳印,且不說被雨水砸得無法辨認,第二天組織找人的時候被大家來回踩踏,也已經無法分辨。
不過2年後的一起強奸案,讓這起失蹤案似乎看到了曙光。
當時連隊裡的指導員因為強奸了自己的侄女被告發,這馬上引起的警方的關注。之前的調查方向一直都在知青的身上,對于連隊裡的幹部并沒有太多的勘察。
于是警方馬上展開詢問,果然從這名指導員的口中得到了“真相”。
原來他早就對小華的年輕貌美有所垂涎,案發時他恰巧遇到小華,于是就動了歪心思,結果遭到了強烈的反抗。
惱羞成怒地指導員就用自己的胳膊從後面勒住小華的脖子,不一會兒小華就咽氣了,為了不被發現,他将屍體埋入了連隊的豬圈下。
可奇怪的是,連隊的豬圈被警方挖了個底朝天,都沒有找到小華的屍體。
不過就在警察感到奇怪的時候,另外一位女知青也告發這位指導員,原來她也曾經遭到過其騷擾,幸好她最終逃脫,這才免于一劫。
有了指導員自己的口供,加上另外一位女知青的指控,雖然沒有找到實際的證據,也足以上交法院審理。
不過真的到了法庭之後,指導員卻矢口否認,全盤否決了自己之前的說法,并指責對方是屈打成招,并非是真實情況。
在沒有實際證據的情況下,嫌疑人又翻供,使得案件又回到了原點。
此後再也沒有找到過其他的證據,這起失蹤案就這樣成為了懸案直至今日。
不過為了紀念朱梅華同志,最後大家為她修了一座墓,曾經的朋友也時常會前往祭拜。
朱梅華的墓碑
背後思考
這段曆史雖然已經塵封了幾十年,但仍然有許多人想要破解其真相。
許多人在看完整個案件的過程後,認為指導員似乎就是兇手,是他殺害了小華。
不過既然都已經承認,為什麼挖不出屍體?
從古代許多冤案來看,确實有屈打成招胡亂招認的情況。
比如唐朝張公謹辦理的“馬全殺人案”,張公謹因為有事在外,縣衙的事務由代理縣令管理。
結果當時發生了一起命案,嫌疑人馬全被代理縣令屈打成招後,就胡亂說了一個埋屍地點,結果被兇手得知。
于是兇手在代理縣令派人挖掘之前将屍體埋入。
好在此時張公謹回來了,他發現泥土有問題,這才幫助馬全洗脫了嫌疑,并抽絲剝繭最終将兇手繩之于法。
回過來看此案件,如果指導員真的是兇手,在刑訊逼供之下,肯定會說出埋屍地點,這樣就可以不受罪了。
如果他不是兇手,也隻能胡亂招認,起碼當時可以停止刑訊,讓他緩一緩。
是以也有人認為指導員或許不是兇手。
那麼在沒有新的發現之下,這起案件也隻能成為懸案。
朱梅華對象所在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