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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層男性的悲哀自古如此?”: 延續香火的念想與多數絕嗣的現實

作者:文化縱橫
“底層男性的悲哀自古如此?”: 延續香火的念想與多數絕嗣的現實

✪ 陳熙 | 複旦大學曆史地理研究所

【導讀】古人雲:“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延續“香火”是中國傳統社會最重要的信念。然而這一理想在現實中究竟多大程度上實作了呢?

本文基于家譜資料,檢驗和測定了延續香火的理想與現實之間的差距:盡管傳宗接代是人們的普遍理想,人們也做出種種努力,但現實中,人們所向往的那種兒孫滿堂的理想情景并不多見,恰恰相反,絕嗣才是更普遍的現實。

研究發現,在影響傳嗣的諸多因子中,生子數的影響最為直接,在同等死亡率下,生子越多,傳嗣機會也越大。生子數的多少最終受制于社會經濟條件,占據更多資源的人群更有優勢,這種優勢被逐漸累計和放大,使得他們的後代逐漸占據人口的主體部分。而占人口大多數的弱勢人群則逐漸被排擠和淘汰,最終絕嗣。随着優勢家族後代規模不斷擴大,内部成員之間也出現優劣之分,隻有少數後代能繼承優勢,而多數人漸漸退化,新一輪優勝劣汰的生存競争也随之展開。

研究指出,絕嗣男子的未婚比例要高于傳嗣男子,這是絕嗣的重要原因;但同時,在妻子數量和結構上,絕嗣男子和傳嗣男子并無差別,換言之,多妻也并不能明顯提高傳嗣機會。研究顯示,傳統社會的生育的目的是傳嗣,如果有足夠多兒子,人們就可能提早結束生育行為。妻子數量對傳嗣沒有明顯影響,由此也說明,在由男性主導生育行為的傳統社會,女性的生育潛力被大量閑置。

本文原載《南方人口》2012年第6期,原題為《延續香火的理想與普遍絕嗣的現實——基于家譜的人口資料》,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諸君思考。

延續香火的理想與普遍絕嗣的現實——基于家譜的人口資料

▍引言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孟子的這句話典型反映了傳統社會對家族延續的強烈願望與倫理要求,傳宗接代成為人生中最重要的使命。費孝通曾指出,延續“香火”的觀念深入民間,是中國社會最重要的信念。然而這一理想在現實中究竟多大程度上能夠被實作,卻鮮有實證性的證據。明清以後民間編修了大量的家譜,清晰地記載了家族人口的繁衍過程,包括個人的生卒年月和親屬關系等,這就為研究人口繁衍和香火延續問題提供了最有效的資料。

盡管清代人口出現了爆炸性的增長, 從康熙十八年(1679)的1.6億增加到宣統二年(1910)的4.36億,但人口的死亡率仍然居高不下,預期壽命也非常低,人口再生産依然是處于傳統的高出生、高死亡的狀态,出生預期壽命可能低于30歲。根據家譜資料的研究結果顯示,18世紀十五歲男子的人均預期壽命僅有35-38歲。李中清等根據遼甯戶籍登記資料發現,清朝1-5歲年齡組男性人口的預期壽命是35.9歲,女性是29歲。到了1920年代,中國農村人口的出生預期壽命也僅僅為24.2歲。 根據寇爾-德曼的模型生命表,在出生預期壽命為30歲的情況下,40%的人會在10歲前死亡,50%的人在20歲前死亡,這意味着近半數的人在進入婚姻狀态之前就死去,無法完成傳宗接代的使命。

清代的嬰幼兒死亡率估計較為困難,但總體上期間嬰幼兒死亡率處于很高的水準。由于清代皇室族譜對女兒和早殇兒童的登記較為完備,李中清等對皇室族譜的研究顯示,清代嬰幼兒的死亡率為100-400‰。而在1774-1873年間遼甯農村孩子中(1-5歲),女孩死亡率為316‰,男孩為266‰。民國以後區域性的人口調查增多,20世紀三十年代許士廉估計嬰幼兒的死亡率在250‰左右。四十年代初,呈貢男性嬰兒死亡率為212.1‰,女性為211.1‰。

早婚被認為是中國曆史人口的一個重要特征,但是最近的一些研究表明,僅僅是女性早婚,而男性有不少人是在30、40歲才結婚,超過5%的男性甚至終生未婚,受高死亡率影響,喪偶發生的可能性很高,這都會對生育後代産生消極影響。

已有的曆史人口學研究表明,盡管具體的數值有所差異,但在清代以至民國,中國人口的死亡率處在一個很高的水準,嬰幼兒死亡率尤其高,人口的預期壽命短暫。在高死亡率面前,傳嗣的難度大大增加,延續香火的理想與人口高死亡率之間發生了明顯的沖突。

清代人口總量快速增長和極低的預期壽命這兩個宏觀層面的特征,似乎同時作用于微觀家族人口的繁衍上。通過觀察家譜的世系圖很容易發現,家族中有些支脈擁有數量龐大的後代,人口數量快速增加,而有些支脈則人丁稀少,逐漸絕嗣。人口繁衍的機會在各個支脈之間并非均等分布。在人口總量的快速增長的同時,絕嗣現象卻普遍地發生,這兩個看似互相沖突的現象,讓我們推出這樣的假設:即清末規模龐大的人口,可能就隻是清朝初期一小部分人的後代,而清初的1.6億人中的絕大多數,在後來的兩百餘年間,都陸續絕嗣了。這就意味着傳嗣的理想對于大多數人可能都是難以實作的,隻有少數人能夠擁有自己的後代。

本文利用家譜資料進行曆史人口學的研究,試圖通過家譜資料來檢驗和測定延續香火的理想與現實之間的差距,并在此基礎上對人口再生産規律進行思考。

▍文獻回顧

對于中國的曆史人口研究,家譜是進行定量分析的重要資料之一。家譜作為一種長時段的人口記錄,通常有幾百年甚至上千年的記載,适合用于長時段的人口分析。與正史和方志中記載的資料不同,由于家譜屬于民間私修,修家譜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顯示本族的興旺發達,源遠流長,不像官方的人口資料,家譜沒有刻意隐瞞家族人口的必要。此外,不同于官方記載中的宏觀人口統計,家譜是基于個人層面的記載,包括個人的出生、死亡等資訊,将這些資訊整理為資料庫,便可以獲得适用于人口分析的統計名額。這些優勢條件使得家譜自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逐漸成為研究中國曆史微觀人口行為的核心資料。

然而,和其他曆史人口學資料一樣,家譜也存在着自身的缺陷,其中最主要的問題是對女兒和早殇兒童漏記的問題,以及由于漏記導緻的對死亡率的低估和代表性問題,即家譜可能更多反映的是繁衍成功的家族人口狀況,不一定能夠代表全部人口。因為存在這些漏記的問題,是以在利用家譜資料做出結論時,需要特别地謹慎。盡管不完美,家譜仍然是研究中國曆史人口的重要資料,利用CAMSIM方法進行微觀人口模拟與家譜資料進行比對證明,家譜提供的諸多人口統計名額是可靠的,謹慎對待這些漏記問題,仍可以從家譜資料中得到合理和準确的人口資訊。

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利用家譜進行曆史人口學研究形成了許多重要的成果,對明清以來的中國人口,尤其是近兩百年人口的死亡率、結婚率、生育率等有了深入的研究;家庭結構也是重要的議題,不過由于家譜無法直接提供家庭規模的資料,因而研究家譜的學者隻能從人口條件對家庭結構的制約角度對家庭問題進行探讨。人口條件對家庭的制約,主要表現在較短的人均壽命限制了大家庭的實作。由于人均壽命較短,多代同堂難以實作,使得核心家庭是主流的家庭模式。這些研究對曆史人口的諸多方面進行了深入探讨,然而,從家族本身的延續方面進行考察的研究則相對較少。早期Freedman等對中國傳統宗族的研究顯示,家族内部成員之間的社會經濟地位是呈現分化狀态,既包含富有的商人,也包含落魄的貧民;既有擁有功名、地位顯赫的士紳,也有處于社會底層的農民。這意味着财富和社會聲望在家族内部的配置設定是不均勻的,集中在特定的優勢支脈中,這種優勢在繁衍後代過程中不斷累積和放大。通過對浙江蕭山三個家族的研究,Harrell證明了那些擁有更多功名的富有的支脈,他們的子孫數量不成比例地占據了人口的大部分。

JohnC.H.Fei等對十個家族人口的發展曆程進行考察,發現家族人口的增長存在一個CMV,即當家族人口增長到最高點時,家族就不可避免地走向瓦解,這可能歸因于在特定區域内土地資源的短缺帶來的競争導緻。是以,最初占有優勢的家族,随着家族人口規模的增加,家族優勢在不同支脈之間不均衡配置設定,使得族内的優勢支脈與劣勢支脈的分化,家族内部開始新一輪的貧富分化,演繹着類似家族之間的生存競争。

▍ 家譜資料與方法

本文利用《松源魏氏宗譜》進行分析。松源鎮地處福建西北山區,地形相對封閉,屬于河谷盆地,受外界影響較小。魏氏宗譜最早編修于明代正德八年(1513),其後曆次增修,民國六年(1917)進行了第五次增修。不間斷地修譜可以減少因時間久遠、對祖先資訊記憶模糊造成的謬誤,提高記載準确性。家譜中與人口統計相關的記載是世系表,包括男子的世系、父子關系、排行、職位、功名、出生日期、死亡日期、妻子的出生日期、死亡日期、兒子和女兒的名字和數量以及早殇和出繼子女的情況等。此外家譜的世系圖則詳細地繪制了家族内部的代際傳承關系,這對于考察家族人口的代際繁衍過程提供了友善。不可避免的是,魏氏家譜也存在着漏記的問題,比如對女兒的資訊記載不全,往往隻記載女兒的數量而沒有記載女兒的生卒年;對于早殇兒童的記載存在遺漏,往往隻記載早殇兒子的個數,對女兒早殇的記載幾乎沒有。 不過,本文重點并不在于估計人口的死亡率,是以女兒和早殇兒童的漏記造成的影響會相對較小。另外,魏氏宗族的另一個優點在于,由于地理位置相對封閉,曆史上受到戰亂影響很小,曆史上諸如太平天國戰争等造成重大人口損失的事件,對該地區的影響很小。

與以往的研究不同,本文的研究機關是支脈,而不是個人或者家庭。本文重點考察的是整個家族的傳承,即家族的延續和消亡情況。研究存在一個實際的困難是,曆史上有些家族成功繁衍,家族規模不斷壯大,而有些家族則繁衍失敗,走向絕嗣,那些能夠編修家譜的家族,都屬于繁衍成功者,而在曆史上絕嗣的家族曾經在曆史上出現過,卻沒有家譜傳世,因而無法分析他們的人口狀況。幸運的是,即使在一個成功家族的内部,各個支脈的繁衍狀況也是不一樣的,在一些支脈繁衍壯大的同時,家族中的另一些支脈卻逐漸消亡。家族之間生存競争在家族内部不同支脈之間也同樣存在。然而,成功家族内部的失敗者的資訊被相對完整地儲存在家譜裡,這使得我們有可能重新複原曆史上不同支脈之間在繁衍過程中的競争場景。

基于這樣的設想,本文将魏氏宗譜中的第20世設定為繁衍競争開始的第1世。第20世共有169個男性,以他們的嫡系子孫為各自的後代,假設他們各自成為一個獨立的家族,這樣便可以得到169個虛拟的支脈,作為本文的基本研究機關。第20世中最早出生的時間是清順治七年(1650),作為觀測開始時間;1917年是第五次修譜時間,作為結束時間。由此可以觀測這169個支脈,共計1360個男性,在這267年間的繁衍和消亡曆程。

▍ 支脈繁衍競争狀況

從1650-1917年,魏氏家族整個家族是逐漸擴張的。在1650-1770年間,該家族的每二十年新生男子數從初期的16人逐漸增加到100人左右,1770年之後每二十年新生男子數穩定在80-100人。

不過,盡管新生男子數在穩定增加,但是新增人口在各個支脈之間的分布是極不均勻的。在本文設定的競争起點1650年,這169個支脈都隻有一名男子,起點上是公平的;但競争開始之後,有些支脈繁衍昌盛,人口逐漸增多,而有些支脈逐漸絕嗣。每經曆一代,都有一定數量的支脈被淘汰(見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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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松源魏氏支脈存活率

松源魏氏在經曆第一代繁衍後,淘汰了43.8%的支脈,即有超過四成的支脈絕嗣;至第二代則淘汰了62.13%的支脈,第三代淘汰了71.60%, 可見,三代之内,松源魏氏的大多數支脈的香火已斷,支脈被淘汰的速度非常快。之後由于存留的支脈總數較少,因而絕嗣的速度逐漸放緩。能繁衍5代的支脈,大多數已經成為魏氏家族中的人丁興旺的大支。延續香火對于這些大支而言,變得相對容易。直到最後觀測時間1917年,初期的169支脈中的86.39%已經先後絕嗣。這就意味着,在經曆267年的繁衍競争之後,最後隻有13.61%的人能夠有自己的嫡系後代。

以上的分析結果與趙中維運用CAMSIM方法進行的微觀人口模拟實驗的結果相近。在趙中維的實驗中,3000人經過9代的繁衍後,隻有398人有自己的後代,傳嗣的比例也僅有13.27%。由于每個家族人口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以上資料并不能直接推廣到其他人口,但是可以反映人口繁衍的大緻趨勢,即傳嗣的難度很大,絕嗣現象普遍存在,傳宗接代的使命對于大多數人都是難以完成的。

在整個繁衍曆程中,魏氏家族共生育了1360個男性,而這1360個男性并非在各個支脈中平均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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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各個支脈包含的人數

從表1的累計百分比一欄可以看到,占74.56%即将近3/4的支脈隻有5個人及以下,這些人丁稀少的支脈面臨絕嗣的可能性很大;而人數能達到26人以上的支脈隻有7.69%,這些人口衆多的支脈屬于繁衍過程中的勝利者。少數優勢支脈占據了大量的人口,而大多數的劣勢支脈占據比重很小的人口比重。人口在各個支脈之間的分布嚴重失衡。

這1360個男性配置設定在169條支脈中分布的基尼系數是0.719,可見人口的分布是非常不均衡的。這就為我們描繪了人口繁衍競争中的一個側面,即少數優勢支脈逐漸繁榮,呈現不對稱地壯大起來,占據了大量的人口,排擠了其他支脈的發展,而其他大量的劣勢支脈則逐漸走向絕嗣。

優勢支脈的繁榮和劣勢支脈的淘汰是一個循環過程,當原先的優勢支脈後代人數不斷增多,其内部也開始出現分化,有些能繼承前人的優勢,而有些則衰弱下去,于是開始了新一輪的優勢淘汰劣勢的過程又重新上演。

▍傳嗣的影響因素

理論上,影響支脈是否能傳嗣因子有很多,然而家譜所能夠提供的解釋性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生育子女數、妻子數、社會經濟地位名額(是否擔任族長和是否有功名)、早殇兒童數和過繼。由于因變量的取值在傳嗣和絕嗣之間的二進制變量,故采用Logistic回歸分析,結果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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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影響絕嗣因子的邏輯特回歸分析

(一)生育子女數

生育子女數是影響傳嗣與否最直接的因素。在相同的醫療衛生條件和營養水準下,生育子女數越多,傳嗣的機會越大。在回歸模型1中,隻考慮兒子數和女兒數兩個變量的影響,結果顯示兩者對于提高傳嗣幾率都有顯著的正向作用,而且在模型2、3中分别加入職位、功名、早殇兒童數等其他變量之後,兒子數和女兒數這兩個變量的作用因素并沒有減弱,可見其影響大小是穩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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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男性人口在各個支脈之間分布的洛倫茲曲線

需要注意的是,女兒數的系數明顯大于兒子數,這是由于家譜對女兒記載不完備導緻的,并不意味着生育女兒更容易傳嗣。在全部記錄中,每個男性平均生育兒子1.1個,生育女兒0.3個,這說明女兒存在嚴重的漏記。更重要的是,随着時間的推移,對女兒的記載逐漸增多。表3顯示的是有出生年記載的父親(占總數的70.15%)生育的兒子和女兒數,其中年份是指父親出生的年份。1750年以後,女兒的記載逐漸增多,而大量絕嗣的支脈已經在1650-1750年退出了曆史舞台,這就導緻女兒大多數出現在傳嗣的支脈中,絕嗣支脈中女兒記載很少,進而造成回歸方程中女兒數的影響系數大于兒子數的反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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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家譜中兒子和女兒記載數量

(二) 妻子數

一般認為,妻子(包含妾和續弦)數越多,生育的兒子和女兒也會越多,進而提高傳嗣的機率,然而這一假設并不能得到回歸方程的支援,如回歸模型2。考慮到女兒的記載偏差以及女兒數理論上和兒子數量對傳嗣貢獻一樣,因而在模型2中,去掉了女兒數這個變量,隻考慮兒子數和妻子數的影響。妻子數這個變量對于傳嗣的影響呈現微弱的負向作用,但是未能通過顯著性檢驗,在模型3加入社會經濟變量後,妻子數仍未能通過檢驗。

進一步通過比較絕嗣支脈和傳嗣支脈中的已婚男子娶妻狀況發現,兩者也沒有明顯的差别。如表4所示,已婚的絕嗣男子和傳嗣男子都以娶1個妻子為主,均占80%以上;兩個妻子的比例都還較高,達到10%以上,多妻的比例都很低。表4說明,在妻子數量和結構上,絕嗣男子和傳嗣男子并沒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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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絕嗣男子和傳嗣男子娶妻數量

需要注意的是,絕嗣男子的未婚比例要高于傳嗣男子,這也是造成絕嗣的重要原因。比較已婚的絕嗣和傳嗣男子的婚姻狀态的意義在于說明,男子一旦進入婚姻狀态後,娶妻的多少并不影響傳嗣。未婚而亡或者不婚當然意味着絕嗣,但是多妻也并不能明顯提高傳嗣的機會。在已婚的男性中,妻子數量和生育兒子數量之間的相關系數僅為0.075,相關性微弱,這進一步說明妻子數與兒子數無關,多妻并未能帶來多子。由于妻子的數量很少存在漏記情況,兒子的記載也較為完備,這個結論具有較好的可信度。已有的研究顯示,在傳統社會,人們生育的目的是為了傳嗣,如果有足夠多的兒子,那麼人們就可能提早結束生育行為。妻子數量對傳嗣沒有明顯影響,這也可以說明,在由男性主導生育行為的傳統社會,女性的生育潛力被大量閑置。

(三)社會經濟地位

在婚姻和繁衍後代中占據優勢者,主要歸功于他們較高的社會經濟地位。家族中那些擁有功名的人,能夠較早地結婚和生育,這使得他們更容易獲得子嗣,可以說是“富人擁有後代”。 對英國工業革命以前的人口研究發現,财富狀況和子嗣數量之間有着明顯的相關性,最富有的人留下的後代數量是最貧窮的人的兩倍。貧窮推遲了男性結婚年齡,并成為導緻35歲以上男性未婚的主要原因。在18和19世紀,上層貴族的兒子中到30-40歲時隻有6%的人未婚,而下層貴族中單身的比例卻達到12%,而在安徽桐城,紳士階層的兒子中20歲以上尚未結婚的隻有5%,而非紳士階層的兒子則有15%是單身。窮人在婚姻市場上處于劣勢地位,未婚比例的增加,自然提高了絕嗣的機率,而晚婚也壓縮了夫妻雙方的生育期,在人均預期壽命很低的時代,生育期的縮短對于子女數量的影響是明顯的。此外,貧窮帶來的營養不良問題也降低了生育能力,這些使得在前現代社會富人往往擁有更多的孩子。

除了影響結婚率外,社會經濟因素還會影響到人們的生育決策和行為。 已有的研究顯示,傳統中國的人口生育行為存在人為控制,并非處于純粹的“自然的狀态”,人們會根據家庭經濟狀況和對未來的預期進行生育控制,當人們擁有足夠保證傳嗣的兒子數時,就可能停止生育,以減輕經濟負擔。婚後推遲生育、提早結束生育年齡、延長生育間隔是形成低生育的三種人口機制。是以,貧困可能會影響人們生育決策和預期,減少子女數,同時溺嬰的可能性也在增加。另外,富裕的家庭可以為成員提供較好的生活條件和醫療條件,并在災荒年間降低死亡率。

在家譜資料中,直接對個人的收入狀況的記載很少,因而需要尋找其他的代用名額。本文分别選取“族長”代表經濟狀況、用“功名”代表社會地位。族長是整個家族的權威代表,族長所在的支脈往往擁有更多的資源,進而提高結婚的機會,例如在遼甯農村,族長的結婚機率比普通人高三倍;功名則是社會地位的重要名額,擁有國家賜予的功名,不僅可以享受到國家的物質補助,同時也在地方上享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聲望。一方面,考取功名需要一定的經濟基礎,盡管不乏窮人擷取功名的例子,但通常隻有經濟條件較好的家庭,才有能力供養後代讀書考取功名;另一方面,許多的功名是花錢捐來的,捐得的功名越多,也反映出家族的财力。在表2的模型3中,族長這個變量的影響作用很大,并通過了顯著性檢驗;功名變量雖然沒有通過檢驗,但該變量對傳嗣的作用也是正向的。進一步通過卡方分析表明,在有功名的人當中,傳嗣的比例遠遠高于絕嗣;而在沒有功名的人當中,這一差距要小得多(見表5)。功名和傳嗣之間的卡方系數為32.836(p=0.000),可見,是否擁有功名對于是否擁有後代的影響是顯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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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是否功名與是否有後代的交叉表

對族長和功名所代表的社會經濟地位變量所進行的研究,再次驗證了前人的研究結論,即經濟上占優勢的人群更容易得到後代。這種優勢在近親之間得到傳播和繼承,使得優勢得到進一步的擴大,進而使得所在的支脈逐漸繁榮壯大起來。

(四)過繼

過繼是傳統社會為了維持家族香火延續而常用的一種方式。過繼包括出繼和入繼兩個方面。這裡并沒有将過繼的因素放在回歸方程中,主要是因為,不論是出繼還是入繼,都同時包含對延續香火積極和消極的意義。就入繼而言,一方面入繼可以彌補自己沒有男性後代的缺憾,有助于延續香火,但另一方面,需要入繼這一事件本身也表明該支人丁衰微,幾近斷了香火。是以,過繼因素在延續後代方面,同時具有一正一負兩相沖突的作用,不便于直接進入方程。表6統計了家族中出入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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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魏氏家族中過繼的人數及絕嗣比例

若以“無過繼”群體為平均水準的話,則“入繼1子”群體的絕嗣比例略低于平均水準,表明入繼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延續香火的作用;出繼1子的人,其絕嗣比例則明顯高于平均水準,說明出繼不利于傳嗣。實際上,大多數時候是輩分較低者的兒子過繼給輩分較高者,比如弟弟的兒子過繼給兄長。這意味着在某種程度上,家庭地位也會影響到絕嗣的發生。

除了上述因素外,早殇兒童數量理論上也是影響因素之一。盡管由于家譜中對早殇兒童的記載存在嚴重的遺漏,使得估計兒童的死亡率水準存在困難,我們還是找到了77條早殇兒童的記載。在回歸方程中,早殇兒童的因素勉強能夠通過檢驗,并顯示對傳嗣産生負面影響,即随着早殇兒童的增多,傳嗣的機率可能下降。早殇兒童數量越多,可能意味着營養和醫療衛生條件越差。不過由于早殇兒童漏記的問題,此僅作參考。

▍ 結論

盡管延續香火、傳宗接代是人們的普遍理想,人們為此也做出種種努力,但是現實當中,人們所向往的那種兒孫滿堂的理想情景并不多見,恰恰相反,絕嗣才是更為普遍的現實。 經曆了這267年間後,隻有13.61%的人留下了自己的後代,盡管期間人口總量在不斷增長,但是絕嗣現象仍普遍發生,人們延續香火的理想受到普遍絕嗣現實的狙擊。

在影響傳嗣的諸多因子中,生子數的影響最為直接,在同等死亡率下,生子數越多,傳嗣的機會也就越大。生子數的多少最終受制于社會經濟因素的影響,在家譜資料中表現為占據更多資源和聲望的族長容易有後代,擁有功名的人也容易使得本支脈得到延續。在人口繁衍的過程中,這些占據更多資源的人群在生存競争中取得優勢,這種優勢被逐漸累計和放大,使得他們的後代逐漸占據了人口的主體部分。占人口大多數的弱勢人群則逐漸被排擠和淘汰,最終絕嗣。人數最多的10%支脈,占據了總人口的62.72%;而人數最少的10%的支脈,隻擁有總人口的1.25%,繁衍的機會在不同支脈之間是極不均等的。

當代歐美發達國家人口不願意多生育、而拉美、非洲、東南亞等開發中國家和地區維持相對較高的生育率,進而出現了落後地區人口比重上升,而發達國家地區的人口比重下降的局面。這種人口的逆向淘汰的出現,前提條件是生育和死亡大體已經在人類的掌控範圍之内,尤其是在人們可以較為有效地控制流行病和饑荒。然而在傳統時期的中國,人們顯然還無法自主選擇生育、控制死亡,相反,死亡水準決定并塑造了人口的再生産方式。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人口的繁衍可能遵循着“優勝劣汰”的自然法則,那些占據較好的社會經濟地位的家族,能夠提供較為充足的營養、相對清潔的居住條件,尤其是在爆發大規模流行病和饑荒時,具有較強的應對能力,使得死亡率低于那些社會經濟水準落後的人群。這使得優勢家族在繁衍過程中逐漸壯大,而劣勢家族的生存空間則逐漸被擠壓,最終被淘汰。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優勢家族後代人口規模的不斷擴大,内部成員之間也逐漸出現優勢和劣勢的分化,隻有少數後代能夠繼承優勢,而多數人則漸漸退化,于是新一輪的優勝劣汰的生存競争也随之展開。

本文原載《南方人口》2012年第6期,原題為《延續香火的理想與普遍絕嗣的現實——基于家譜的人口資料》 。文章僅代表 作者本人觀點,歡迎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系版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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