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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一清官告老還鄉,卻湊不齊路費,朱元璋下旨:把這個賊人閹了

1328年的中原大地,安徽省鳳陽縣出了一個中國五千年曆史中的著名狠人,他就是朱元璋。為什麼說朱元璋是狠人呢?從父母雙亡的孤兒,到擊敗元朝的洪武大帝,他從開局的一無所有,到最後坐了天下了主人,隻用了四十年。

而這樣的卓越的成就,對于朱元璋傳奇的一生來說,還隻是簡單的前序。他狠人的稱号,更多的展現在大明建立後。據史料記載,朱元璋一生十分痛恨貪官污吏,喜歡用酷刑,并且經常殺人,死在他手下的既有功臣,也有貪官。

明朝一清官告老還鄉,卻湊不齊路費,朱元璋下旨:把這個賊人閹了

殺貪官是為了國家清廉,殺功臣是為了兒孫和平,但大明的曆史中卻有這樣一個“倒黴蛋”,他既不是功臣,也不是貪官,反而一生十分的清廉,卻在告老還鄉之時被朱元璋予以閹刑,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一、清官曾秉正

這個“倒黴蛋”的名字叫做曾秉正,曾秉正在曆史上并不是什麼大人物,有關他的故事并沒有多少,無人為他單獨作書立傳,他的名字也隻在《明史》中短暫的出現過。

明朝一清官告老還鄉,卻湊不齊路費,朱元璋下旨:把這個賊人閹了

據明史記載,曾秉正官至最開始隻是個海州學正。學正是個宋、元、明、清都有的官職,這個官職很小,明朝屬于九品官職,相當于最小最小的官了。很多人容易把它與清朝的學政搞混,其實這兩種官職有着明顯的差別。

清朝學政是個很大的官職,掌管一省的學校和科舉考試,擁有極大的權力和職權,是正三品的官職,在清朝的朝堂中堪稱鳳毛麟角的存在了。很多對曆史不是很精通的人,極其容易搞混這兩個官職,看到曾秉正是學正,為以為他做了很大的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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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曾秉正最開始隻是個九品官職的海州學正,大概相當于相當于今天的大學教師。但曾秉正卻有着很高的社會地位。在一些野史中記載,曾秉正有很強的個人能力和聲望,用今天的話來說,相當于北京大學的漢語言文學教授這樣的人物,具有很高的社會地位。

是以,朱元璋在明朝建國之後便邀請他做官,但曾秉正并不是十分利欲熏心之人。作為一個從小飽讀聖賢書的人,曾秉正對于這些利欲并沒有什麼追求,最後隻做了海州的學正,雖說後來慢慢升到了通政使,但也并非曾秉正的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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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正如前文所說,由于曾秉正并不什麼利欲熏心之人,是以他對金錢也沒什麼追求,他的一生都十分的清廉。給曾秉正送錢的人大有人在,但曾秉正一直孑然一身,不收一分錢。

二、著名倒黴蛋

而問題此時就展現出來了,為什麼曾秉正這麼清廉的一個人,最後會被處以閹刑呢?難道他的清廉都是裝出來的麼?還是說朱元璋不分青紅皂白的閹了他?有奸人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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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猜想都不對,首先,曾秉正的清廉在明史上記載是當時整個大明都十分有名的,其次朱元璋雖然心狠手辣但對于清官他是絕對的愛護,最後,曾秉正一生與人交好,也沒人來陷害他。而問題就出在曾秉正太過清廉上......

首先明确的一個概念,在朱元璋的嚴格的管控下,明朝的官員工資是十分的。明朝九品十八級官員中,工資最多的毫無疑問是正一品的丞相之類,但一年的俸祿也隻有堪堪的一千石多一點。正七品的縣令,月俸祿也就七石,相當于今日的兩千七百塊人民币,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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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曾秉正時,工資就更少了,一年也就79石,勉強過日子。等他做到正三品的通政使時,年俸祿也隻有幾百石,雖然說比起之前多了不少,但作為一省參政的他還有一大批人要養。再加上曾秉正為人十分的清廉,他的日子過得十分的艱苦。

待曾秉正年事已高,做了一輩子官的他深感疲憊,另一方面,曾秉正能力很強,但為人很迂腐,用今天的話說就是情商很低。他有一次不小心惹怒了朱元璋。朱元璋一氣之下撤了他的官職,讓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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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曾秉正對于這件事也沒任何辦法,并且本來他也不想做官了,于是他準備回家。但卻有一個現實的問題擺在曾秉正面前。錢,曾秉正一生沒有積蓄,竟然拿不出回家的路費。

這個問題放在别的正三品官員身上可能喝一頓酒,快活一回,便揮霍出去不知多少次他的路費了,但對于一生清廉的曾秉正而言,這筆錢卻能要了他的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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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賣女回鄉

正當曾秉正為這筆路費發愁的時候,一個無奈的想法擺在了他的面前。在他為官時,見識過很多高官在外面養童男童女作為玩物。而曾秉正竟然動了将自己四歲的女兒賣出去的歪心思!

這件事要是放在現在,估計已經是拐賣婦女兒童罪了,而放在古代則會處以更狠的刑罰。并且女兒是曾秉正的自己的親生血肉,他竟然為了路費做出這樣狠毒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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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曾秉正心中也有無數的委屈要說,但于情于理,這種事情一旦做出了便要遭受人倫和天理的懲罰。退一萬步講,這件事情的起因也是因為他自己太過迂腐惹怒了朱元璋。

俗話說的好,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即使曾秉正這件事做的十分隐秘,但總會有人發現,更何況是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果然,不久之後,朱元璋知道了這件事,勃然大怒。自己的正三品大員竟然做出了賣女兒的事,這對他來說是不可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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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朱元璋還是有一些理智的,知道曾秉正的清廉,隻是将他處以了腐刑,也就是将他閹割了,這要是換在其他A錢腐敗的官員身上,可能最輕的砍頭。另一方面,朱元璋還把曾秉正的女兒贖了回來,并且好生撫養。

總結:

身為明朝的正三品大員,曾秉正的清廉确實是值得學習的榜樣,但是,他為了湊路費賣女兒的做法,确實有違天理倫常,堪稱是自作孽不可活的典型案例。

明朝一清官告老還鄉,卻湊不齊路費,朱元璋下旨:把這個賊人閹了

而反觀朱元璋的做法,他的治國理念便是,官員不該有太多錢财,大力治理A錢腐敗,首先來說這是十分正确的。但不正确的地方在于,明朝的官吏貪腐情況依然存在,而真正清廉的人卻要賣女兒湊路費,實屬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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