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朱元璋執政的31年中,為整頓明朝官場A錢腐敗的現象,曾先後發起6次大規模的肅貪運動,合計共約殺掉貪官污吏15萬人。其中,比較出名的郭桓案、空印案、胡惟庸案等。在這些案件中,有一樁案件非常特殊,據說是朱元璋親自告破的。這是在洪武19年時,朱元璋為巡視地方官員的政績和體察民意,便特意在自己侍衛的秘密陪同下偷偷的到民間微服私訪。
因為朱元璋有做乞丐的經驗,也知道怎樣和這些下九流的人打交道,一來二去也就混熟了,可是混熟了之後,朱元璋從之前的開心變成了不開心。在這些乞丐的對話當中,他了解到了朝中大臣的A錢腐敗,比如一位叫劉志仁的禦史,他在判案子的時候,通常都會拖着,能拖多久拖多久。
朱元璋知道此事之後,自然是十分生氣。于是他便回宮徹底調查此事,經調查之後,果然發現劉志仁一直在做這些傷天害理的事。于是,朱元璋直接給劉志仁下了一條重罪——逾越祖制。逾越祖制就是指越過了先前所定的制度,此罪可大可小,全憑官吏的心情,那這個罪名如果從朱元璋口中說出來,肯定就是大罪了。
到後來的時候,朱元璋幹脆直接規定,但凡是被百姓認為有罪的官員,可以直接抓起來送往上級定罪,而因為朱元璋的這一系列措施,死在洪武年間的貪官污吏也達到了恐怖的十五萬之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