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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師:對網信辦“搜尋服務13條”新規的3點看法

行業在高速發展的時候,相關企業卻忽略了從技術、機制等方面對其平台的索引内容進行把控的責任,甚至為了謀取利益人為的進行搜尋結果排序,進而為虛假資訊提供傳播的溫床,極大的對網民擷取資訊帶來了誤解和困擾。

  在各方的期待下,搜尋引擎服務的相關法律規定比預想的更早出台。6月25日上午,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6月25日釋出《網際網路資訊搜尋服務管理規定》。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出台《規定》旨在規範網際網路資訊搜尋服務,促進網際網路資訊搜尋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新規》雖然在周六早上釋出,但還是引發了業界極大的關注。事實上,不管是中國網民還是全球其他地區的網民,乃至各大科研機構、組織,通過搜尋引擎查找資料都是擷取資訊的重要來源管道,搜尋引擎是網際網路最重要的服務之一。如此重要的戰略級服務,近幾年高速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果,然而行業在高速發展的時候,相關企業卻忽略了從技術、機制等方面對其平台的索引内容進行把控的責任,甚至為了謀取利益人為的進行搜尋結果排序,進而為虛假資訊提供傳播的溫床,極大的對網民擷取資訊帶來了誤解和困擾。

  筆者注意到《規定》總共有13條,其中特别提到:網際網路資訊搜尋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資訊稽核、公共資訊實時巡查等資訊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以連結、摘要、聯想詞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資訊内容;提供付費搜尋資訊服務應當依法查驗客戶有關資質,明确付費搜尋資訊頁面比例上限,醒目區分自然搜尋結果與付費搜尋資訊,對付費搜尋資訊逐條加注顯著辨別;不得通過斷開相關連結等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

丁道師:對網信辦“搜尋服務13條”新規的3點看法

  有不少媒體朋友在朋友圈、微網誌熱烈的讨論“搜尋服務新規13條”,正好我對國内的搜尋引擎發展史有一定的關注,從1997年11月成立的搜尋客到2000年1月百度的推出,從搜狐公司在2004年8月發力搜狗再到奇虎公司2012年8月推出的360搜尋,基本上在我過去的一些文章都有所提及。今天欣喜的看到《網際網路資訊搜尋服務管理規定》正式出台,這次新規的出台我認為意義重大,對未來的網際網路搜尋引擎乃至關聯産業将帶來巨大影響。

  搜尋引擎跨越19年專項規定終出台 行業進入健康發展軌

  如果說1997年底推出的搜尋客是中國第一代搜尋引擎的話,那麼搜尋引擎服務在中國走過了将近19年的曆史。這19年是中國搜尋引乃至整個中國網際網路高速發展的19年,現階段中國不管從網民數量還是網際網路經濟來說,都成全球領先國家,甚至在電子商務、即時通訊等領域,中國已經成為全球第一大國。

  在中國網際網路發展的過程中,任誰都無法忽視搜尋引擎對中國網際網路發展帶來的作用。不過,搜尋引擎的資訊傳遞作用因為能夠關聯線上和線下的經濟,蘊含巨大的經濟效應,進而成為了一些不法分子傳播虛假廣告、軟文服務的溫床,導緻這19年來搜尋引擎服務也一次次曝出了各種惡性事件,各種虛假廣告層出不窮,直到這一次轟動全國的“百度魏則西事件”爆發後,才讓業界真正開始重新審視搜尋引擎的“善”于“惡”,進而引出通過法規出台,規範這個行業的發展。

  此前關于網際網路的相關法律法規也有一些,比如《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和《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等等,但缺乏針對搜尋引擎服務的專項規定,是以這一次《網際網路資訊搜尋服務管理規定》的出台,意義非常大,标志着中國搜尋引擎服務健康發展有法可依,是中國搜尋引擎服務發展史的重要裡程碑事件。

  “搜尋服務13條”釋放信号:網際網路類政策出台将會加速

  “政策的出台效率,遠遠跟不上網際網路發展的速度”我相信這是過去很多人對我們監管政策的第一印象。的确在過去,一個新的行業、新的事物出來後,相關的監管和法規可能10年、20年才能慢慢出台,并且陸續完善。

  這種低效率的政策出台現狀,導緻在網際網路領域很多服務處在“既不合法,也不違法”的尴尬局面,進而像專車出行這樣的服務到現在我們各地的管理者都無法可依,不知道怎麼去管,導緻太原、大連等地有關部門對司機采取的措施引發了公衆的不滿。

  不過,這種現狀未來可能要改變。據我所知,自從2014年網信辦成立以來,國務院授權其負責網際網路内容管理執法,針對高速發展的網際網路行業,相關的法規和政策出台,也将“高速出台”,以适合這個快速發展的網際網路行業。比如2014年8月出台的《即時通訊工具公衆資訊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再比如正在進行的APP等新規都将很快出台。這次的《網際網路資訊搜尋服務管理規定》比公衆預想的時間更早出台,再結合此前幾次新規的出台,意味着未來幾乎網際網路各項服務相關的規定都會快速出台。這對中國網際網路又好又快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規定》利好百度等主流搜尋引擎 助推提升使用者體驗

  百度是中國最大的搜尋服務提供商,占據着市場絕對的主導地位。“使用者體驗”是網際網路行業廣為流傳的一句口号,值得一提的是百度公司以及其CEO李彥宏先生真是這句口号的最大奉行者。過去的十多年,百度一直是“使用者體驗”價值驅動的先行者,不過通過搜尋引擎的競價排名模式,賺取了了大量的真金白銀,這個過程中因為缺乏足夠的監管,縱容了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百度競價宣傳違規、非法的資訊,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前不久百度因為魏則西事件,遭到口誅筆伐,百度遭遇了成立以來最嚴重的危機。現在,已經到了重塑百度的時候。這次《新規》出台對百度公司來說受到的影響最大,不過如果百度能正确了解并且按照《規定》的相關規定去改進、去服務客戶,反而是一次重生的巨大機會。《規定》沒有禁止搜尋引擎付費模式,而是要求提供付費搜尋資訊服務,應當依法查驗客戶有關資質,明确付費搜尋資訊頁面比例上限,醒目區分自然搜尋結果與付費搜尋資訊,對付費搜尋資訊逐條加注顯著辨別。

  百度違規廣告推廣裡固然是包含了許多魚龍混雜的廣告,但百度何嘗又不是中國最大的真實資訊索引平台。不能因為百度有惡,就否定它的善。如何發揮百度的善,減少百度的惡,讓他在實作自我商業價值的同時,為社會服務,這才是我們真正該引導的。前段時間,百度架構調整,成立了由向海龍負責的搜尋公司,其實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通過獨立運作的方式,改變多年來存在的頑疾,尋找商業價值和社會效益的平衡點。希望魏則西事件以及後續的《規定》能讓百度加速變革,真正意義上成為一家有擔當讓人尊敬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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