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空間站》報道:今年1月1号,《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進行專門立法,近日,江蘇淮安、南京等多地法院陸續發出《家庭教育令》,督促不稱職的家長切實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首日,江蘇省盱眙縣人民法院發出全省首份家庭教育令。
經查,未成人犯軍軍的父親獨自撫養孩子,因忙于生計,疏于管教,導緻孩子15歲時就辍學回家。2020年11月,軍軍在社會閑散人員的帶領、蠱惑下,參與強奸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法院認為,軍軍的父親作為監護人,沒有切實履行監護職責,疏于家庭教育,一定程度上導緻孩子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家庭教育令發出當天,盱眙縣人民法院就聯合縣婦聯,對軍軍的父親進行家庭教育輔導,内容包括如何與正在服刑的孩子重建立立有效的家庭溝通、如何幫助孩子重新認識自我并盡快改正錯誤、如何引導孩子後期進行職業規劃等,督促、引導和幫助他成為稱職的父親。
2022年1月10号,南京玄武區人民法院也對一名拒絕母親探視2歲孩子的父親發出了家庭教育令。
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鎖金村法庭庭長邵小波告訴記者,審理家事案件中發現,父母離婚訴訟中,搶奪藏匿孩子的情況時有發生。辦案人員也是通過《家庭教育令》,希望倡導即使父母離婚了,也不能因為個人情感的原因,影響到後續對孩子的教育。
法院認為,即使夫妻離異,雙方仍然要共同履行好對孩子的教育義務,保障孩子健康成長。本案中,一方撫養孩子,他對另一方探視孩子要履行配合義務,适合發出教育令,也是貫徹了《家庭教育促進法》強調的,父母包括監護人,樹立家庭是第一課堂,家長是第一個老師的責任意識,履行好對孩子共同教育的義務。
江蘇台記者/陳渝娜 張中玄 沈楊 龔俊傑 編輯/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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