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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興林:從水田考古發現看畦田的發生

作者:劉興林

來源:“東南文化”微信公衆号

原文刊載于《東南文化》2021年第5期

劉興林:從水田考古發現看畦田的發生

城頭山遺址全景圖(圖源:“文博中國”微信公衆号)

中國古代的耕作法主要通過農田的内部規劃形式來反映,如畎田(畝)、代田、區田、畦田等,它們表現為不同的農田内部形态,反映的是特定的耕作方法,是研究農耕技術的重要依據。學界關于畎畝、代田、區田的研究較多,但對流行至今的畦田的早期曆史關注不夠。畦田以田埂分隔田塊,田埂将田塊圍合成規整的封閉區間,以利灌溉滞水,是灌溉農業的一大發明,它最早見于戰國文獻,一般認為最先出現在需要灌溉的菜園中,後來推廣到大田。《莊子·天地》:“子貢南遊于楚,反于晉,過漢陰,見一丈人方将為圃畦,鑿隧而入井,抱甕而出灌。”文中所言“圃畦”是指菜田。《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庸客緻力而疾耘,耕盡巧而正畦陌者,非愛主人也。”“正畦陌”就是修整田埂做畦田,這裡的畦是種植糧食作物的大田。農史學者認為,以“畦陌”而不用當時已常見的“畎畝”指代農田,說明畦田在戰國時期已有一定程度的普及。可以肯定,畦田的發生遠在戰國以前。畦田與田埂、與灌溉之間的緊密聯系是探尋畦田起源的抓手。近年來,我國水田遺迹不斷被發現,通過對這些水田結構的分析,畦田的發生軌迹也開始慢慢浮現出來。

一、考古發現的早期水田

1992—2020年,我國江蘇、上海、浙江、湖南、山東等地的十多處地點發現新石器時代的古稻田遺迹。

1992—1995年,在江蘇蘇州吳縣(今工業園區唯亭街道)草鞋山遺址發現了馬家浜文化時期的古稻田40餘塊。這是在我國首次發現的史前水田遺迹。草鞋山遺址水稻田分東、西兩片,東片33塊,位于低窪地帶,每塊水田皆為平底淺坑狀,面積一般為3~5平方米,深0.2~0.5米,由水井、水溝互相串聯形成一個水田區。西片水田11塊,圍繞一個人工挖成的大水塘呈輻射狀分布。這些小型的田塊多為橢圓形、圓角長方形或不規則形。水井是蓄水坑,水井、水塘與水溝一起構成人工灌溉體系(圖一︰1)。

草鞋山遺址上層還發現吳越時期的水田。水田位于人工河道西側,其中甲組水田為三塊由水口或水道南北相連的不規則形淺坑,面積分别為3、10和50平方米左右,居中的大坑有可能是兩側水田的蓄水池。乙組的四塊田相對規整,呈近方形或長方形,儲存較好的S14為西南—東北走向的長方形,直壁平底,長6~6.5、寬2.5~3、深0.3米,有水口與相鄰的兩塊田(S16、S17)串聯(圖一︰2)。

1996—1998年,澧縣城頭山遺址發現湯家崗文化至大溪文化時期的古稻田,包括田面、田埂和與原始灌溉相關的水溝和水坑。稻田在地勢較低的原生土面向下挖出,保留生土埂,土埂随田面的增高不斷堆壘或修正。三條西北—東南走向的土埂将田面隔成二丘(圖一︰3),田面平整,有水田特有的龜裂紋。稻田堆積厚約0.3米的純淨灰色土,出土稻梗、根須和炭化稻谷,土樣分析水稻植矽體的含量明顯高于一般文化層。相鄰田埂間距(即兩丘田的寬度)分别為4.6~5米和2.5米,長度不明。城頭山稻田分二期,第一期水稻田的年代距今約6500—6300年(圖一︰3)。

劉興林:從水田考古發現看畦田的發生

圖一 草鞋山遺址和城頭山遺址的古稻田(1.草鞋山遺址馬家浜文化的水田 2.草鞋山遺址東周乙組水田 3.城頭山遺址古稻田)

2000年,江蘇連雲港藤花落遺址發現龍山文化的稻田遺迹。稻田一般由淺坑狀田塊、水溝、水坑等組成,之中有的發現水口或溝邊的道路,有的田塊(ST2)底部發現疑似稻窩的圓形或橢圓形黃灰土窩狀堆積,有的田面(ST4)有密集的冰裂紋。

2003年,蘇州澄湖遺址發現崧澤文化時期的水田20塊。水田分布于一面積425平方米的水塘周圍,分為低田和高田。池塘西端有低田5塊,田面比池塘底高0.5~0.7米。西部和北部岸邊有高田15塊,田面較低田高出0.6~0.7米。高田西端有一條水溝與S20連通,S18東側有水井1口。這兩塊之間有水口相連。水田面積從2~3平方米到50~60平方米不等。水田内出土木炭測定年代為距今5520—5260年(樹輪校正)。

2003—2004年,蘇州昆山綽墩遺址發現馬家浜文化的水田遺迹64塊。水田面積一般0.8~16平方米,形式、布局與草鞋山遺址同時期稻田相似。2008年,蘇州博物館發掘草鞋山遺址,又發現馬家浜文化的水田30塊。此後蘇州昆山姜裡遺址又通過水稻扇型植矽體濃度和地層堆積情況确認馬家浜文化水稻田5塊。2011年姜裡遺址發掘揭露崧澤文化近似長方形的水田3塊,田内堆積灰色淤土,深0.2米,面積2~5平方米。2020年,蘇州市考古研究所發掘草鞋山遺址,又發現馬家浜文化的水田37塊,以及水溝2條、水井1口、蓄水坑1個,最大的一塊水田至少30平方米。

2005年,在山東膠州裡岔鎮趙家莊龍山文化時期的遺址中發現疑似田塊、田埂和水坑、水溝等。西片田塊群的水田淺坑多在5平方米左右,翻土為田,在坑邊緣培土為埂,田塊一側挖掘蓄水坑,有水溝與田塊相連。東邊田塊為寬約10米、長數十米的長方形淺坑,坑底為黑色黏土摻雜黃褐色沙土堆積。根據土樣植矽體定量分析和生活垃圾堆積中發現的稻米遺存情況,推測有些淺坑應是稻田。

2008年,餘姚市田螺山河姆渡文化遺址發現“與遺址内部早晚文化層明确對應的兩個深度、兩個時期的古水田(第層和第12層)”,下層(第12層)古水田“發現一段類似田埂的田間小路”并與聚落内的對外通道大緻對應,是目前我國年代最早的可與村落布局直接對應的一處古水稻田遺迹。報告沒有描述水田的具體形态。

2008年,在上海廣富林遺址以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為主體的第三階段遺存中發現水稻田一處,水田為東西殘長6.1、南北寬3米的橢圓形大淺坑,最深處0.12米。坑的邊線彎曲,坑底亦不甚平整。坑内填土為黑色沙性黏土,出土稻米、稻殼和植物根莖遺存,水稻植矽體含量也達到水稻田标準。

2009—2011年,浙江杭州餘杭區臨平鎮茅山遺址清理出良渚文化中期小面積的條塊狀、長方形不規則形稻田以及晚期大面積的規整稻田和廣富林文化時期的農耕層。良渚文化中期稻田26塊,田塊間有小水溝相連,部分田塊有排灌水口與大水溝相通。晚期稻田是由橫向灌溉水渠和縱向田埂圍成的4個完整的大田塊,田塊平面形狀大體呈南北向長條形,面積一般在1000平方米左右,最大的近2000平方米(圖二)。

劉興林:從水田考古發現看畦田的發生

圖二 茅山遺址良渚文化晚期稻田

2010年,配合馬家浜遺址第二次發掘進行的發掘區周圍稻作農耕遺迹調查,根據鑽孔土樣植矽體含量和土質、土色、包含物(陶片、紅燒土、植物種子等)情況進行分析,在綜合稻田土壤性質、生态特點、人類活動痕迹等的基礎上,“基本判定在居住區東南側月牙狀區域内分布着馬家浜文化晚期的稻田”,面積14700平方米(約22畝)。

2013年,昆山朱墓村良渚文化遺址發現近圓形和不規則形水田5塊,有水口互相連接配接,田塊面積在4平方米左右,水田坑深0.1~0.45米。

2016年,江蘇泗洪韓井遺址發現古稻田。在居住區北部、環壕内側發現水溝和窪地組合的遺迹,18條水溝将三塊窪地連在一起,組合遺迹的填土中發現了較多的水稻扇型和雙峰型植矽體,結合水溝、窪地結構及其高差特征等分析,這組遺迹應該是當時的水稻田。三塊窪地,一處為平面近圓形的鍋底狀,另兩處為不規則形的平底淺坑,口徑(或長)2.8~6.6、深0.43~0.7米。年代距今8500—8000年。

2018年,蘇州市吳中區郭巷街道吉熙苑遺址發現崧澤文化時期的田塊。田塊為不規則長方形,開口于第8層下,打破生土,長6、寬2.7、深0.3米,壁面、底面光滑。

2020年,浙江餘姚三七市鎮相岙村施岙遺址發掘發現河姆渡文化早期(距今約6300年)、河姆渡文化晚期(距今約5700—5300年)、良渚文化時期(距今約4900—4500年)三個時期的大面積水田,水田土壤植矽體含量完全符合水稻田的認定标準,“第一期稻田發現了疑似田埂的凸起,第二期稻田發現了0.5米至1米寬的人工田埂和自然原生土埂,第三期稻田則明确發現了22條田埂”。“三個時期的古稻田結構可能均為“井”字形。其中,良渚文化時期的稻田結構基本清楚。縱橫交錯的凸起田埂組成了寬大的路網,田埂不能相連的部分區域組成了灌溉系統”。初步鑽探表明,該區域存在古稻田約90萬平方米。

二、考古發現的水田特點

目前所知的史前時期的水田以不規則形的淺坑平底式小塊田為主,一處稻田遺址包含若幹個無序分布的小田塊。草鞋山遺址馬家浜文化的水稻田多在3~5平方米,有的在3平方米以下。昆山綽墩遺址馬家浜文化的水田一般為0.8~16平方米。澄湖遺址崧澤文化水田小的2~3平方米,大的50~60平方米。朱墓村良渚文化遺址水田在4平方米左右。茅山遺址良渚文化中期的26塊水田有條塊狀、長方形和不規則形等多種形狀,面積從1~2平方米到30~40平方米不等,田塊間有隆起的生土埂。廣富林文化的橢圓形淺坑稻田面積10平方米左右。馬家浜遺址鑽探确認了月牙狀區域内馬家浜文化晚期稻田近1.5萬平方米,但由于不是發掘揭露,無法展現其内部稻田的形态和區塊大小,這個數字隻是稻田分布的總區域面積,而不是具體的田塊面積。施岙遺址初步鑽探的約90萬平方米的古稻田區域也是同樣情況。

草鞋山遺址東周時期仍然存在小塊和不規整的平底淺坑式水田,與該遺址馬家浜文化水田相比,水田的選址由低窪地移向了平坦地,出現了長方形的規整田塊,單塊面積明顯增大,最大的50平方米,底面均平整,分布于人工河道一側,不排除引河水灌溉的可能。

總的看來,田塊面積有不斷增大的趨勢,但早期也有面積較大的。澧縣城頭山的水田面積較大(第一丘田1300平方米以上)。田螺山、施岙遺址發掘的水田(沒有公布具體面積)也應包含了若幹單塊面積較大的田塊。至新石器時代晚期,茅山遺址出現大面積的規整稻田,由橫向的兩道灌溉水渠和縱向田埂圍成4個完整的大田塊,田塊平面形狀大體呈南北向長條形,面積一般在1000平方米左右,最大的近2000平方米。山東膠州趙家莊龍山文化東片田塊的面積為數百平方米。這些都是發現有田埂的水田。

不規則、小型化、點狀分布和地下平底淺坑式是早期稻田的主要特征,晚期向規整和大型、連片分布過渡,使用高于田面的田埂。無論是早期還是晚期,都有配套的灌溉水溝和蓄水坑或土井,使用田埂的田,面積一般都較大。

史前水稻田的特點反映了以灌溉為主要追求的布局理念,水田的構造形式、水坑(井或塘)、水溝或河道與水田組成的體系無不展現出以友善灌溉為取向。

第一,水溝、水井、水坑或水塘與田塊一起構成以友善灌溉為主的農田體系,水溝連接配接水塘或水井,并将一塊塊水田串聯起來,水溝與水田之間有水口相接。

第二,平底淺坑形成四面封閉式的地下田塊,這種形式便于滞水,有意做成平底也是出于均勻滞水的考慮。

第三,為實作灌溉之利,田塊圍繞水溝、河道因地制宜開挖,并不刻意追求田塊的規整和田塊之間布局上的整齊。

第四,在較小範圍内取平田面比取平大面積田塊要容易得多,田塊以小型為主,反映了早期農田整治技術的落後,稻田耕作不成熟,生産力水準較低。從早期到晚期,由小型向較大型田塊的發展也反映了整治技術的進步和生産力的提高。

第五,有的水田開始使用地上田埂,以坑壁滞水和以田埂滞水有着一緻的原理和追求,都是從有利于灌溉目的出發的。

第六,澧縣城頭山遺址和連雲港藤花落遺址水田田面上的龜裂紋或冰裂紋透視出新石器時代的水稻種植不單需要灌溉,也可能實行了排水烤田。

水田形式的營造都是圍繞着灌溉的需要進行的,這種以灌溉之利為突出特點的稻田規劃理念直接促成了畦田的出現。

三、水田整治與最早畦田的發生

友善灌溉是水田的共同要求。在地面以下挖小型淺坑以利滞水,簡便易行,是以史前水田多是地下淺坑式的。淺坑田塊是封閉式的,像茅山遺址良渚文化晚期以地上田埂界圍的封閉式田塊,同樣也是着眼于灌溉滞水的需要,與淺坑式田塊有異曲同工之妙。所不同的是,地下淺坑式田利于灌水但不利排水,而地表上田埂區劃的田既友善灌溉也有利于排水,後者比較符合水稻生長過程中既需引水灌溉又要排水烤田的基本要求。

在地下淺坑式田塊中,淺坑之間的界隔也起着類似田埂的作用,這些界隔寬窄不一,随坑的位置和形狀而彎曲變化。澧縣城頭山遺址的水田雖然也是挖在地面以下的,但田塊緊鄰,預留的生土埂雖不甚規整,彎曲且寬窄不一,但呈條狀延伸,三條生土埂的方向大緻一樣,由此分隔出西北—東南走向、寬度4.6~5米和2.5米的二丘田,而且土埂随田面的增高不斷堆壘或修正,這就有了人工田埂的意味。餘姚田螺山河姆渡文化下層的古水田與聚落内對外通道對應的一段“類似田埂的田間小路”,以及施岙遺址河姆渡文化早期水田“疑似田埂的凸起”尚無法明确是否人工堆築,但到河姆渡文化晚期的水田中就出現了0.5~1米寬的人工田埂。膠州裡岔鎮趙家莊龍山文化的水田,翻土為田,在邊緣培土為埂,似乎說明最早的人工堆築的地上田埂就是将挖出的土堆在坑邊形成,或者受此啟發産生的。

目前所知的明确的最早人工水田田埂是甯波餘姚施岙遺址河姆渡文化晚期(距今5700—5300年)的,人工田埂與自然原生土埂共存。該遺址良渚文化時期明确的22條田埂則反映了人們修築田埂的成熟。由于詳細的報告尚未發表,我們無法結合水田的具體形态來考察,隻能依據餘杭茅山良渚文化的水田來分析。茅山良渚文化中期的稻田是星羅棋布的小田塊,田塊之間有隆起的生土埂,雖不是人工堆築,但田埂較窄,稍見平直,有的土埂表面有細砂和附着泥土的碎陶片,可能是為友善行走鋪墊的,有了刻意進行規劃的迹象。晚期水田南北兩端各有一條東西向水渠,是田塊的灌溉水源。大緻南北向又基本平直的田埂分隔田面。田埂鋪墊紅燒土塊,高出田面0.06~0.12、寬0.6~1米,最長的一條61.5米。最東側的兩條田埂間距31米,其餘為17~19米。田埂和水渠将一大片水田分隔成“大緻呈南北向長方形或近平行四邊形的稻田田塊”,每塊田的面積約1000平方米左右,最大的近2000平方米(圖二)。田内沒有發現用田塍再區劃的迹象。茅山良渚文化晚期以田埂給大田分畦的稻田,以人工修築和維護的田埂為标志,成為目前所見最早成熟的農田内部區劃例。

人工整修田埂,将一片大田分隔為若幹條形田塊,田埂界隔的條形田塊自成較小的單元,灌溉中利于均勻地集水。大面積不加分隔的田,平整時難以保證四處的水準,灌水後深淺不一,而在小面積田塊中則比較容易做到平整,這就是《氾勝之書》所說的“種稻區不欲大,大則水深淺不适”,也正是早期水田多小型田的主要原因。随着生産技術的提高和社會發展的需要,若幹小塊田被規劃為連片的更大面積的田。茅山良渚文化晚期的稻田田面較城頭山的田面寬,反映了農田整治技術的提高,但是連片布局的田塊寬窄不一,又呈現出内部規劃的原始性。新石器時代這種以灌溉為首要目的,用田埂将大面積田分為若幹有規律連片分布的水田很像曆史時期黃河流域流行的畦田,應該就是畦田的早期形式。雖然像新石器時代晚期的茅山水田現象不代表從此水田都實行了以田埂進行田面内部區劃的做法,如草鞋山遺址的稻田形态從馬家浜文化到東周時期總體上就沒有發現大的變化,但畢竟說明,人為的農田内部區劃已經明确開始了。

澧縣城頭山遺址湯家崗文化至大溪文化時期由大緻平行走向的三條生土田埂布局的二丘田,雖然面積較大,但仍屬地面下水田形式,生土埂雖然相對規則,但其形成原理類似相鄰的淺坑平底式水田之間的界隔,尚處于畦田的初始階段或萌芽時期,年代距今6000年左右。餘姚施岙遺址河姆渡文化早期有“疑似田埂的凸起”的水田也處于這一階段。馬家浜遺址探明的晚期大面積(約22畝)分布的古稻田可能也有相應的内部分割。

施岙遺址河姆渡文化晚期的水田使用人工田埂和自然原生土埂。生土埂是下挖田面形成的,而人工土埂是在地面向上堆起的。連片分布而又由田埂統一區劃的“井”字形稻田,如果是既有下挖田又有地面田,勢必形成田面的高低之分,如沒有自然地勢的差異,既不合情理也不利于統一灌溉和排水的實施。筆者認為,與“自然原生土埂”共存的所謂“人工田埂”應該是類似城頭山遺址的生土埂,在種植過程中,耕作土不斷積高,于是在原生土埂上人工加高堆壘成新的田埂。但施岙遺址由田埂區劃井然的稻田結構明顯比城頭山水田先進,處于由地下田面向地表田面過渡的時期,以相對規整的區劃為特點,是畦田的形成時期,年代距今5500年左右。

由餘杭茅山良渚文化晚期的4個條形田塊和餘姚施岙良渚文化時期明确的22條田埂及其“稻田結構基本清楚”的資訊分析,至良渚文化時期,逐漸進入到畦田成熟的時期,年代距今4700年左右。

需要說明的是,畦田的出現和發展自然也有因地制宜、因物制宜的因素,這裡大緻分出的畦田發展的三個階段主要是着眼于畦田技術方面的,并不反映畦田的推廣和普及情況,僅就目前的農田考古成果,經濟意義上的畦田分期條件尚不成熟。

最早的畦田發源于南方水稻田,以友善灌溉為首要目的,它順應着水稻種植的特點,由地下式逐漸走向地上式。地上田埂将水田圍成一個個連片分布的封閉單元,既利于灌溉滞水,又友善排水烤田。人工堆築田埂是畦田出現的最重要的标志,田埂也是灌溉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四、一脈相承的水田作畦

人工修築田埂,以田埂區劃成的封閉式田塊就是畦田,它不必以長條形為特征。這種水田的内部區劃一直是水稻田的主流形式并延用至今。漢代的陶水田模型在四川、重慶、陝西、雲南、貴州、湖北、湖南、廣東、廣西等地東漢墓中多有出土,水田模型多作長方形或近方形的淺盤狀,四周有凸起的整齊邊界(大田埂),有的在田塊一側附有灌溉用的盤狀池塘。這些模型雖是示意性的,但都是以實際水田為藍本的。

漢代水田模型中都普遍實行了因地制宜的内部區劃,大田塊内部用細田埂區分為小田塊,目的就是便于在小範圍内取平田面,改造微環境以利灌概。内部田埂或直或曲,則是根據地形、地勢所做的選擇。以細田埂圍成數個小田塊,每個田塊就是一塊畦田,一塊塊畦田連片成大面積的農田。

成都曾家包東漢墓東後室畫像磚上,左下方有水田,水田外邊圓弧,内以直田埂隔為四塊,隻有中間一塊方形,其餘三塊不規整。水田邊有水塘,堤壩将水塘中分為二,壩上開缺口,右側塘中有船。陝西勉縣老道寺東漢中期磚室墓出土的一件紅陶水田模型(M1:38),直壁,平底,通長39、寬22厘米,田埂高3.5厘米,中間以一條田埂将田面分為左、右兩塊,田埂下有直徑1厘米的放水孔,田面上刻劃大緻平行的橫線示意成行的水稻植株,并以荷花、荷葉、蓮籽、菱角、浮萍,鼈、草魚、鲫魚等水生動植物訓示田塊的水田性質。

陝西漢中東漢早期墓出土的陂池稻田模型長60、寬37厘米,圍沿高6.5~10厘米,中間橫隔7厘米高的壩,壩兩邊分别為陂池和水田。壩中部陂池一側有升降式閘門。池中塑有魚、鼈、螺、菱角等。水田部分略大,低矮的十字形田埂将水田分為四個正方塊,出土時田底可見畫有縱橫成行的秧苗。升降式閘門可以有效地控制灌溉水量,閘門出水口正對水田的一條田埂,田埂距閘門4厘米處斷開,水出閘門後可以分流到兩邊田塊中。圍沿由陂池向水田方向逐漸降低,是山谷中築壩蓄水、壩外平整為水田的形式。

廣東番禺、佛山瀾石、廣西平樂東漢墓出土的水田模型都作長方形,内部以垂直相交的田埂将田面平分為四或六等分,都是規整的水田作畦的真實刻畫。

貴州和雲南兩地還多見圓盤狀的水田模型,四川和重慶也有少量發現。水田外形作圓盤狀,内部以田埂分為水塘和水田,水田皆以細田埂分隔成數塊。貴州興義漢墓出土的圓盤狀水田模型(興M8︰32),口徑44.5、沿高8.4厘米,盤底以田埂分為水塘和水田兩部分,水田又以細田埂區劃成更小的田塊,其中一條田埂直角拐折。

四川樂山市車子鄉東漢中晚期崖墓出土的水田模型,長54、寬41厘米,中間有一較寬的田埂将田面中分,兩邊田面用細而彎曲的田埂分割為魚鱗狀布局的連片小田塊,一邊13塊,一邊12塊,田面戳印着排列整齊象征秧墩的點窩。大田埂中間和小田塊間的細田埂上都有供水流的淺凹口(圖三)。這種内部不規則區劃的水田反映的是坡度較大的山坡田,但從每小塊畦田來看,其田面都是水準的,灌水後滞水均勻,并可由地勢較高的田塊流向低田塊。

劉興林:從水田考古發現看畦田的發生

圖三 四川樂山出土水田模型

羅二虎認為,西南地區水田模型出土的地方都是從公元前316年秦滅巴蜀之後秦漢曆次移民的重點區域,移民帶來了中原地區的水利灌溉和精耕細作的農耕技術,這些水田類型“應該就是中原先進的農耕技術與南方傳統的稻作栽培方式相結合的産物”。與其說西南地區的水田區劃是受到中原農耕術的影響,不如說就是南方稻作區原始發明的繼續。

我國畦田形式最早發源于南方史前稻作水田,流行于曆史時期北方旱作農區。水稻早在仰韶文化時期就已傳播到黃河流域,龍山時代已比較普遍,這種友善灌溉的田地形式必然會随着水稻的傳播推廣到北方旱作農田中。多數新技術都是從稻作農業生産中開始的。嚴文明先生總結說:“同旱地農業比較起來,稻作農業需要較高的技術和更加精心的管理,甚至稻谷的加工也比小麥、小米或玉米等困難得多。是以從事稻作農業的人們,易于養成精細和講究技巧的素質,有利于某些技巧較高的手工業的發展。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良渚文化有那麼精緻的玉器、漆器和絲綢織物,其工藝水準遠遠超過同時代的其他文化的産品。”在水田的整治上也反映出稻作民獨有的聰明才智。

五、結語

北方旱作農區至遲在商代發明了壟作法,最初的壟作是寬壟、寬溝的畎畝形式,它以排除内澇為主要目的,作物種于平整的高壟,積水于溝中,與以滞水為目的築埂作畦的畦田有着完全不同的目的和形式。在畦田和畎畝兩種農田的整治中,一個重在作埂,一個重在開溝,它們也分别始于作埂和開溝,農田中的埂和溝反映了滞和宣兩種截然不同的取向,也由此分别成為早期畦田和畎畝的标志。日本發現彌生時代(公元前300年—公元250年)的水田200餘處,都是畦田的形式,有考古學者在總結水田考古的經驗時,就曾以平面上發現一條以上的田埂為判定水田的條件之一。而日本彌生時代用田埂區劃稻作畦田的情況同我國早期的水田區劃十分相似。

畦田和畎畝都是我國傳統的農田形式,戰國時期北方旱作畦田已經比較普遍,為什麼在田野考古過程中就沒有發現戰國以後的以田埂為重要特征的畦田?這很值得我們思考。凸起在地上的田埂應該是比較容易被揭示的遺迹現象,河南内黃三楊莊發現商周時期溝壟相間的畎畝可以給我們有益的啟發,日本學者以田埂為條件判斷水田的做法也值得借鑒。在我國的田野考古實踐中,結合古代農田的實際探查不同類型的農田,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畦田最早在南方水田整治過程中發展出來,除了水田本身一直延續着這種以田埂區劃農田的做法,曆史時期畦田又成為黃河流域旱作農區主流的農田形式,支撐着灌溉農業的發展,社會發展、環境變遷、種植技術以及南北文化的交流都是畦田北上的大背景。田塊由小型化的點狀分布到較大面積的連片分布,反映出人口從少到多,從個體勞動到組織協調進行集體勞動的過程,透視出水田開墾和灌溉系統随着社會組織、分工和行政控制力的強化而不斷完善。畦田的技術和社會文化屬性都應該成為今後研究的課題。畦田是一種先進的農田規劃,自新石器時代晚期基本成熟以後一直被不斷改良和利用着,這種源遠流長的農田形式也是一項重要農業文化遺産,其發展脈絡值得認真梳理,以豐富其文化内涵,加深我們對畦田文化遺産價值的認識。

作者劉興林,系南京大學曆史學院考古文物系教授

注釋從略,完整版請參考原文。

編輯:湘 宇

校審:水 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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