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消息報道,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婦産科醫生赫英東等3名醫生因拒絕了一名沒有剖腹産指征的高齡孕婦家人的剖腹産要求,結果被孕婦家屬連續毆打,赫醫生受傷最重,顔面部多發骨折(眼框骨折,下颌骨骨裂),目前有創傷後應激的臨床表現,已不能從事臨床工作已經住院治療。
這位孕婦44歲,孩子已經在北京某師範院校上大學了,第一胎是順産。據“三甲傳真”微信公衆号資訊透露,該孕婦雖然有慢性高血壓合并妊娠,但經産科主任查房讨論,考慮患者血壓控制平穩,曾有陰道分娩史,沒有發現明确的剖宮産指征,于是建議孕婦嘗試順産。
從目前報道來看,當時孕婦本人是沒有異議的。但孕婦的家屬可能不了解:想做剖宮産,多掏錢醫院憑啥不給做?
不過,稍微有些孕産常識的人都知道,一般情況下,順産比剖宮産好。對于能順産的孕婦,醫生拒絕剖宮産,這真是在為孕婦和胎兒考慮,是良心好醫生。
用北大深圳醫院婦産科醫生大V @淼哥故事會 的話說:
“順産,十幾個醫生、護士、助産士提心吊膽的守十幾個小時的産程,收幾百塊錢;
剖宮産,兩名醫生加兩名護士,快的20多分鐘就做完,收幾千塊錢。”
如果醫生真的隻考慮自己經濟效益,剖宮産輕松錢又多,何苦勸患者順産呢?
同樣是順産和剖宮産引起的紛争,一年前陝西榆林産婦跳樓的新聞,想必大家還記憶猶新。

陝西榆林産婦因家屬拒絕剖宮産跳樓
當時的情況,和現在正好相反。
醫生發現胎兒頭部偏大,建議剖宮産,産婦疼痛不已多次希望剖宮産,家屬卻堅持要順産。結果産婦忍無可忍,跳樓身亡。
順還是剖,誰說了算?這個問題不弄清楚,還會有更多悲劇發生。
剖宮産的指征是什麼?
我國的《剖宮産手術的專家共識(2014)》指出[1],剖宮産手術指征是指不能經陰道分娩或不宜經陰道分娩的病理或生理狀态。具體有以下十幾種種情況:
1.胎兒窘迫。
2.頭盆不稱。
3.瘢痕子宮:2次及以上剖宮産手術後再次妊娠的孕婦,或是之前做過子宮肌瘤剔除術穿透了宮腔。
4.胎位異常:
胎兒橫位,初産足月單胎臀位(估計胎兒出生體品質>3500 g者)以及足先露。
5.前置胎盤及前置血管:
胎盤部分或完全覆寫了宮頸内口者及前置血管者。
6.雙胎或多胎妊娠:
第一個出來的胎兒為非頭位;複雜性雙胎妊娠;連體雙胎、三胎及以上的多胎妊娠。
7.臍帶脫垂:
胎兒有存活可能,評估結果認為不能迅速經陰道分娩,應行急診剖宮産手術以盡快挽救胎兒。
8.胎盤早剝:
胎兒有存活可能,應監測胎心率,并盡快實行急診剖宮産手術娩出胎兒。重度胎盤早剝,胎兒已死亡,也應該進行急診剖宮産手術。
9.孕婦存在嚴重合并症和并發症:
如合并心髒病、呼吸系統疾病、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急性妊娠期脂肪肝、血小闆減少及重型妊娠期肝内膽汁淤積症等,無法承受陰道分娩。
圖檔來源:站酷海洛
10. 妊娠巨大兒者:
妊娠期糖尿病孕婦估計胎兒出生體品質>4250 g者。
11. 孕婦要求的剖宮産:
美國婦産科醫師協會(ACOG) 将孕婦要求的剖宮産 (cesarean delivery onmaternal request,CDMR) 定義為“足月單胎、無醫學指征因孕婦要求而實行的剖宮産”。也就是本來能順卻非要選擇剖。這種情況不僅在我國有,國外也是存在的。
(1)如果隻是孕婦個人要求,不作為剖宮産的手術指征。如有其他特殊原因,須進行讨論并詳細記錄。
(2)當孕婦在不了解病情的情況下要求剖宮産,醫生應詳細告知剖宮産手術分娩與陰道分娩相比的整體利弊和風險,并記錄。
(3)當孕婦因恐懼陰道分娩的疼痛而要求剖宮産手術(也就是“怕痛”)時,應提供心理咨詢,幫助減輕其恐懼;産程過程中應用分娩鎮痛的方法,減輕分娩疼痛,并縮短産程。
(4)醫生有權拒絕沒有明确指征的剖宮産分娩的要求。當然孕婦的要求也應得到尊重,并提供次選的建議。
12. 産道畸形:
如高位陰道完全性橫膈、人工陰道成形術後等。
13. 外陰疾病:
如外陰或陰道發生嚴重靜脈曲張者。
14. 生殖道嚴重的感染性疾病:
如嚴重的淋病、尖銳濕疣等。
15. 妊娠合并惡性良性腫瘤:
如妊娠合并子宮頸癌、巨大的子宮頸肌瘤、子宮下段肌瘤等。
為什麼說順産比剖宮産好?
主要原因還是剖宮産帶來的短期和長期風險都比順産更大。
WHO在2015全球剖宮産率的調查報告中指出[2],陰道助産和剖宮産的孕婦發生嚴重并發症及死亡的危險度,明顯高于陰道自然分娩的孕婦。
“當有剖宮産醫學指征時, 剖宮産可以有效地預防孕産婦死亡和圍産兒死亡及相關疾病。但是,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對不符合指征的孕婦實施剖宮産仍然可使母嬰受益。……剖宮産隻應在醫學必需的情況下實施”。
另外,剖宮産還可能帶來長期影響,這種影響在剖宮産後很多年後才會凸顯,可能對産婦和孩子的健康、甚至對産婦未來再次懷孕造成影響。
有研究發現,與陰道分娩相比,剖宮産産婦死亡的風險高3~5倍,子宮切除術的風險高4倍,重症監護和住院時間超過7天的風險高2倍[3]。
還有研究發現,頭胎進行剖腹産,可能會增加二胎發生不明原因死産的風險[4]。
“順還是剖”,就是一個評估風險,權衡利大于弊還是弊大于利的問題。隻有當評估發現陰道分娩具有更大風險時,才選擇剖宮産。
有人會問了,如果産婦就是怕痛怎麼辦?
剖宮産是不是沒那麼痛呢?
這又是一個誤區。其實剖宮産隻是手術時打了麻藥不痛而已,但術後同樣會經曆手術疤痕帶來疼痛,隻是把疼痛時間推後了而已。而且這種痛屬于病理性疼痛,比分娩痛的生理性疼痛可能更難以忍受,有人甚至是以休克。
總之,如果沒有剖宮産指征,能順産的女性都是建議順産的。
如果健康孕婦要求剖宮産,醫生有權利拒絕。同樣的,如果孕婦必須剖宮産才能保障母子平安,家屬還堅持要求順産,醫生也有權利拒絕。
但是,在不講理的人面前,這些科學、道義、規範都顯得蒼白無力。
隻希望這次傷醫事件能還赫醫生一個公道,别讓我們的醫生寒心。要知道,保護醫生,就是保護我們每一個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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