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這一輩子,有兩件事為後人樂道:一是沒有揚眉吐氣的風流愛情,二是為民主自由奔走的偉大事業。胡适在關于自由和民主方面,雖然可謂緻力一生,但态度卻是匪夷所思的膽小憋屈、畏首畏尾。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台灣有本雜志叫《自由中國》,胡适任發行人。這是一本在台灣很有影響力的雜志,創立之初是擁蔣的,但随着台灣局勢的變化,雜志很快敏感轉向檢讨台灣内部問題及批評國民黨政府政策弊病,是以與執政當局關系迅速僵化。
1951年,《自由中國》發了一篇叫做《政府不可誘民入罪》的社論,成功把台灣當局激怒。在這個節骨眼上,大家都等着胡适表态支援,可胡适卻馬上給雜志社寫了一封頗值得玩味的信:“我今天要正式提議請你們取消‘發行人胡适’的一行字,這是有感而發的一個很誠懇的提議,請各位老朋友千萬原諒……”此信一出,輿論嘩然,本來等着胡适洋洋灑灑做些撐腰文章,可他卻以抗議的名義辭職了。回國後在公開演講時,胡适更一再強調自己隻是《自由中國》名義上的發行人,甚至說“言論自由是要自己争取的,争取自由是要自己負責的,說錯了話就要負說錯了話的責任”,不僅沒有給雜志以有力聲援,反而完全把自己撇清。
更讓人憋屈的是,1958年當雷震等人意圖籌組新黨,在征求胡适的看法時,胡适的表現也模棱兩可。他寫了一篇《容忍與自由》,含蓄隐晦地表達了對國民黨一黨獨大的反感,以及對台灣社會必須出現反對黨的支援。可他自己卻不敢作為,隻鼓勵雷震等人出來組黨,不僅不願做發起人,而且不願成為新黨領袖。
後來雷震是以事被捕。當時胡适在美國,面對美國記者的采訪,他又隻是避重就輕地談了一些審判程式問題,對案件本身卻隻字不提,之後幹脆躲起來不見媒體。緊接着10月底胡适回台灣,面對衆多前來采訪的媒體,他曾一度忍不住發表了對雷震事件的看法:“我曾主張為雷震造銅像,不料換來的卻是十年監禁。”繼而拍着桌子大罵,“這不公平”,但沒過一會兒,他又平靜下來,轉而對記者們說:“我今天情緒激動,你們寫的時候要注意,要考慮自己的飯碗。”
這一半威脅一半提醒的謹小慎微,不得不說是胡适試圖保全自我的智慧,但同時也失去了知識分子的天真熱血。蔣介石在胡适去世後,給胡适的評價是:新文化運動中舊道德的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這句話婉轉含蓄地揭示了胡适身上的沖突,那種凡事想為卻不敢為的小心憋屈和瞻前顧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