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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條人命換來十兩燒埋銀,清朝孝子二十七年間三次出手,終報家仇

今天給大家分享一件清朝的孝子複仇案。此案内容出自由李元度編纂,曾國藩作序的《國朝先正事略》。

書中記載比較簡略,也不知道此案到底發生在清朝哪位皇帝在位時期。隻知道山東蓬萊地方,有一戶姓王的人家。家主王永泰,上有老母劉氏,下有弱子王恩榮,王永泰所娶妻子也姓劉。

蓬萊縣有個神棍尹奇強,頗擅誣醫之術,他也憑此能力和縣裡諸多權勢人物交好。有一年,王永泰和尹奇強因為一些财産問題發生了糾紛,尹奇強仗着自己在縣裡吃得開,橫蠻霸道,當場把王永泰給打死了。

三條人命換來十兩燒埋銀,清朝孝子二十七年間三次出手,終報家仇

王永泰死時,王恩榮才九歲,兒媳王劉氏身體又一直不好,于是為王永泰出頭打官司的重任落到了王永泰老母劉氏的身上。然而劉氏一個年老寡婦,又如何鬥得過用銀子買通官府的尹奇強。

拿人錢财替人消災,縣裡的衮衮諸公,把人命官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隻讓尹奇強拿出十兩燒埋銀(行兇者或行兇者家屬出錢給予苦主作為燒埋屍體的費用)了事。老母劉氏心傷兒子之死,又恨自己不能為兒子複仇,當晚就懸梁自缢了。

老劉氏死後,隻剩下王永泰孀妻劉氏和王恩榮相依為命。家裡連續死了兩口人,劉氏卻隻把婆婆下葬。她在本縣市場租了個房子,把丈夫的靈柩就放在旁邊,并不下葬。為了讓王恩榮不忘殺父之仇,她還在家裡最顯眼的地方寫了幾個大字“殺爾父者,尹奇強也”。

三條人命換來十兩燒埋銀,清朝孝子二十七年間三次出手,終報家仇

前面說了,劉氏身體不好,丈夫婆婆的接連去世又給她帶來了巨大的打擊。抱病之身,既要照顧年幼的王恩榮,又得勉力操持家務。僅僅三年之後,劉氏就一病不起了。

臨去之前,劉氏把兒子叫到床前,拿出當年尹奇強給的十兩燒埋銀,對兒子做了最後一番囑咐:

汝家以三喪易此。海枯石爛,存此志恨,不可忘也!孺子識之!(你家三條人命,換來這十兩銀子。海可枯石可爛,你也要留着這銀子,時刻提醒自己不要忘了你家的深仇大恨)

劉氏去世之後,王恩榮的處境愈發艱難。最後還是舅舅劉某憐其年幼,時常資助,王恩榮就靠着舅舅的資助繼續讀書。

三條人命換來十兩燒埋銀,清朝孝子二十七年間三次出手,終報家仇

一年過去了,又一年過去了,王恩榮的個子越長越高,力氣也越來越大,時常想要去找尹奇強報殺父之仇。劉某見此情況,隻好把他帶到自己位于蓬萊長山島的家上,不準他外出。

為了打消王恩榮的報仇心思,劉某苦口婆心的對他說:“我知道你懷着血海深仇,但殺人償命,你如果真殺了尹奇強,誰又來承繼王家香火呢?”

一語驚醒夢中人。王恩榮不再急着找尹奇強報仇,安心讀書成家立業。

二十八歲那年,王恩榮已經有了自己的兒子。他把兒子交給舅舅,表示自己要去完成母親的遺願,要為父親報仇。王恩榮年紀大了,劉某也不好阻攔,讓他不要擔心家裡。

一個月後,王恩榮在路上碰到尹奇強。為了報仇,王恩榮身上都是随時攜帶鐵器的。他沒有任何猶豫,就是一個飛斧。可惜由于距離太遠,沒有飛中。路旁行人見王恩榮行兇,一群人把他抱住,尹奇強狼狽逃得性命。

經過此事之後,尹奇強謹慎了許多,能不出門就不出門。然而,不出門還是會遭到王恩榮的攻擊。有一天,尹奇強估計是家裡待得實在太無聊了,就在門口附近轉悠,看看來往行人,也算解解悶。就在這時候,王恩榮又出現了。這次,他對着尹奇強的腦袋就是一刀,砍是砍中了,但是尹奇強帶着厚厚的帽子,刀一砍上去,有點滑,隻砍到了尹奇強的耳朵。尹奇強負傷之後,奪路而逃。

三條人命換來十兩燒埋銀,清朝孝子二十七年間三次出手,終報家仇

尹奇強想着不能坐以待斃,隻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的道理。于是,尹奇強的家人告到官府。這時候的當地地方官,早已不是十九年前的那群人了。蓬萊知縣還算秉公處理,知道尹奇強當年曾經打死過王恩榮的父親。放任王恩榮報仇,就是罔顧國法,不讓王恩榮報仇,就是壞了王恩榮的拳拳孝子之心。最後折中處理,剝奪王恩榮參加科舉的權力,告誡尹奇強,讓他自己躲着點王恩榮。

尹奇強不敢拿身家性命開玩笑,躲到了外地。

又是八年過去了。王恩榮已經三十六歲了,尹奇強也成了五六十歲的老頭子了。這一年,蓬萊有人請尹奇強來給自己祈福治病。尹奇強認為,八年過去了,王恩榮的報仇之心應該淡了,再加上老在外面躲着也不是個事兒,他也想回到自己家裡享享清福。于是,尹奇強壯着膽子回到了蓬萊縣。

這一次,王恩榮沒有失手。尹奇強剛回來,就在一個小巷子裡,被王恩榮一斧劈碎了天靈蓋,死得不能再死。

三條人命換來十兩燒埋銀,清朝孝子二十七年間三次出手,終報家仇

王恩榮殺人之後,沒有逃跑,自己跑到縣衙去自首。尹奇強的家人見尹奇強死了,自然不肯善罷甘休,為了讓自家在打官司的時候占據主動地位,他們誣稱當年王永泰是自殺的。

案子已經過去了二十七年,當年的卷宗也早已模糊不清。縣令想開館檢視王永泰的屍首情況,王恩榮哭着說道:“我來殺尹奇強,就沒想過活着回去。家父去世二十餘載,身為人子,我實在不忍心讓亡父再暴屍于天下,如今我已有子,願以死償命。”

縣令被王恩榮的孝順感動了。最終決定判王恩榮無罪,并且恢複他生員的身份,允許他參加科舉考試。

故事說到這裡,就結束了。孝子王恩榮為報家仇,足足等了二十七年,三次出手,最終得償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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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國朝先正事略》《清稗類鈔》

作者:小溫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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