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司馬遷的《報任少卿書》中記載:“故士有畫地為牢;勢不可入;削木為吏;議不可對;定計于鮮也。”
相傳在很久之前,人們都是很自律的,如果有人犯了錯誤的話,那麼就在地上畫個圈,讓他待在裡面作為懲罰,而其周圍是沒有任何的東西把他困住的,甚至沒有人看守,但是即便是這樣,圈子裡面的人也不會離開。這也就是所謂的“畫地為牢”。而後來,由于“畫地為牢”已經困不住犯罪者了,是以監獄便出現了。

如今,進監獄在人們的心中也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在古代的時候也是如此,而在古代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那就是古代女子都不願意去這個地方,甚至是去過一次之後,回來大多都上吊死了!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随着牢獄制度的發展,女子監獄應運而生
我國最早提出建立監獄的人,名叫臯陶。他是中國神話中公正的法官,鐵面無私的他有一隻獨角羊,能找到那個有罪的人,當臯陶審理案件遇到無法解決的難題的時候,就會牽來這頭神羊,而神羊所觸的人便是有罪者,會被投入監獄之中。而這是神話中的傳說。
實際上,最早的時候,監獄是由原始氏族社會馴養動物的圈子發展而來的。
原始氏族社會的人們已經開始圈養動物了,而在部落之間擴張的時候,有時候戰敗者會被俘虜,而這些俘虜的人應該如何限制他們成了一個問題。有人便提議将俘虜跟動物一樣圈養起來,于是便開始有了“養人”的圈子,這也就是監獄的由來。
而随着社會的發展,國家出現了,并且還有相關的律法,人們開始意識到用圈子是很難關住有心要逃走的人的,是以,圈子進而轉變成了真正的監獄。此後,監獄的設定也就沿用了下來。
而監獄的出現,也導緻了一些問題的出現。當監獄制度發展一段時間之後,由于監獄中所關押的人大多都是品行不端者,是以當男女犯人都關押在一起的時候,看守者又不可能每時每刻都看管着,是以很難保證這些女犯人的人身安全,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女子監獄便應運而生了。
在女子監獄剛剛出現的時候,對于當時是的女性來說,犯罪所要面對的不過是為自己的錯誤贖罪,贖完了便回家,并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但是在宋代之後,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有宋書記載,在宋朝時大多數女性一旦被人發現犯罪,并且被押上衙門審判要進監獄後,就會想不開,在被衙役帶走之前,用上吊了結自己的生命,哪怕她們所犯的并不是很嚴重的罪行,也會讓她們因為要坐牢而不願再繼續活下去。而這樣的情況在男性罪犯的身上并沒有發生。
有人認為可能是宋朝的刑罰過于嚴苛,但是卻經不起推敲,因為有一些來不及上吊的女子,帶衙役帶走之後,經過了刑罰的折磨之後活着回家了,卻在回家後仍選擇了自殺。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這樣奇怪的現象呢?
一種刑罰,讓女性不堪其辱
根據《尚書·舜典》中記載,杖刑作為中國曆史上最古老的刑法之一。最早可以追溯到三皇五帝的那個上古年代,在當時來說,是用來懲罰失職官員的一種手段。
而到了宋朝時,杖刑卻慢慢的退出了主刑的行列,成為了一種附加刑。
所謂的笞杖之刑是杖臀,即他打屁股。若是婦女犯罪的話需用笞杖懲治。而在宋、明、清三朝的律法都有明文規定,如果婦人一旦紅杏出牆的話,那就必須要“去衣受杖”。這使得受刑之人不但會受到皮肉之苦,還能到淩辱的效果。
而一般女子在行刑的時候,都會有很多的圍觀者,其中也不乏有鄉裡鄰居,多是一些喜歡看熱鬧之人,而這些人大多也是喜歡嚼舌根的人,是以,當犯罪的女子受笞杖之刑,被他們看見了身子的話,那麼受刑的女子大多都不堪其辱。
并且,如果是情節嚴重的話,在杖刑後還會褪去其全身衣物去街上遊行,在這個時候圍觀的不僅僅隻是一部分人了,而是路上的所有人,受刑的女子也将受到大家的辱罵,帶來心靈傷害是巨大的,是以通常女子遭遇到這種情況多是會選擇自殺。
對于這樣的女子,可能會有些人說,紅杏出牆的女子本來也就沒有顔面可言了,又為何會因為這種事情而輕生呢?
實際上,在古時候如果女子與别人發生沖突,有些人便會收集她平時一些不符合婦道行為,以便告上官府。而古代的所謂“婦道行為”是極為嚴苛的,可能隻是跟某個男子獨自說幾句悄悄話都會被人诟病,而在女子地位地下的古代,人們是更傾向于告發者的說詞的。是以,很多婦女是被冤枉的。
那麼,為什麼是從宋朝開始呢?
宋朝思想束縛,讓女性一旦入獄便選擇上吊
宋代以來,程朱理學便一直占着思想界的統治地位,由于受到了程朱理學的束縛,導緻中國從宋代開始便走向了内向、保守、停滞。甚至還有研究服飾史的學者認為,宋代女性的着裝趨于拘謹、呆闆,就是因為受到了程朱理學的影響。
程朱理學被奉為正統思想,深深地根植于宋代人民的心中,是以為那個年代,對于女性來說是一個貞潔比命還更重的時代,同時也是封建思想對女性的身心束縛最嚴重的時期,在當時,貞操甚至成為了人們來評判女性的唯一價值标準!
是以,對于那些去到監獄,受了笞杖之刑的女子來說,哪怕是結束了在公堂上的煎熬,在回到家中後仍要忍受他人的歧視,哪怕她犯的是雞毛蒜皮的小錯,哪怕是被冤枉的,并且這種歧視是伴随一生的,是以對于她們來說,除了上吊之外似乎也别無選擇了。
小結
由此看來,當時的社會對于女性來說,當真是壓抑到令人喘不過氣來。不過,好在随着近代女權運動的發展,女性的權利已經得到了越來越多的保障,并且社會對于女性的偏見也是越來越少了。
女子在進了監獄之後,跟男性是沒有任何的差別對待的,不用再遭受多餘的白眼,更不用遭到有羞辱意味的刑罰。也希望我們的社會能夠徹底解決這一問題,這樣男女平權才會有真正到來的那一天。
當然,這裡要告訴的大家的是,無論是什麼時候,都還是不要選擇犯罪。
參考資料:《尚書·舜典》《報任少卿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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