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有如下方面: ① equals()與‘==’的差別; ② equals()方法的重寫規則(5條); ③ 為什麼重寫equals()的同時還需要重寫hashCode(); ④ JDK 7中對hashCode()方法的改進; ⑤ Java API文檔中關于hashCode()方法的規定; ⑥ 重寫equals()方法時推薦使用getClass(), 而不是instanceof; ⑦編寫一個完美的equals()方法的建議.
目錄
- 1 equals()與‘==’的差別
- 2 equals()方法的重寫規則
- 3 為什麼重寫equals()的同時還需要重寫hashCode()
- 4 JDK 7中對hashCode()方法的改進
- 5 Java API文檔中關于hashCode()方法的規定
- 6 重寫equals()方法時推薦使用getClass(), 而不是instanceof
- 7 編寫一個完美的equals()方法的建議
- 參考資料
- 版權聲明
預設情況下也就是從超類Object繼承而來的equals()方法與‘==’是完全等價的, 比較的都是對象的記憶體位址.
但我們可以重寫equals()方法, 使其按照我們的需求的方式進行比較, 比如String類就重寫了equals方法, 它比較的是字元的序列, 而不再是記憶體位址.
自反性、對稱性、傳遞性等都是 <集合論> 中的概念.
(1) 自反性: 對于任何非null的引用值x, x.equals(x)應傳回true.
(2) 對稱性: 對于任何非null的引用值x與y, 當且僅當:y.equals(x)傳回true時, x.equals(y)才傳回true.
(3) 傳遞性: 對于任何非null的引用值x、y與z, 如果y.equals(x)傳回true, y.equals(z)傳回true, 那麼x.equals(z)也應傳回true.
(4) 一緻性: 對于任何非null的引用值x與y, 假設對象上equals比較中的資訊沒有被修改, 則多次調用x.equals(y)始終傳回true或者始終傳回false.
(5) 對于任何非空引用值x, x.equal(null)應傳回false.
這個問題主要和映射(Map接口)相關. 我們知道Map接口的類會使用到鍵(Key)的哈希碼, 當我們調用
put()/get()
方法操作Map容器時, 都是根據Key的哈希碼來計算存儲位置的, 是以如果我們對哈希碼的擷取沒有相關保證, 就可能會得不到預期的結果.
在Java中, 我們可以通過
hashCode()
方法擷取對象的哈希碼, 哈希碼的值就是對象的存儲位址, 這個方法在Object類中聲明, 是以所有的子類都含有該方法.
hashCode就是哈希碼(或者散列碼), 是由對象導出的一個整型值, 哈希碼是沒有規律的, 如果x與y是兩個不同的對象, 那麼x.hashCode()與y.hashCode()就不會相同 —— 隻要x和y對象沒有重寫hashCode()方法, JVM規範中明确要求它們的散列碼不會相同.
String(字元串)的哈希碼是由字元串的内容導出的, 也就是String類中重寫了hashCode()方法.
(1) Java釋出者希望我們使用更加安全的調用方式來傳回散列碼, 也就是使用null安全的
java.util.Objects.hashCode()
方法, 這個方法的優點是如果參數為null, 就隻傳回0, 否則傳回對象參數調用的hashCode的結果.
Objects.hashCode()的源碼如下:public static int hashCode(Object o) { return o != null ? o.hashCode() : 0; }
(2) JDK 7中還提供了一個方法:
java.util.Objects.hash(Object... objects)
, 當需要組合多個散列值時可以調用該方法, 比如:
public class Model {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double salary; private int sex; // @Override // public int hashCode() { // return Objects.hashCode(name) + new Double(salary).hashCode() + new Integer(sex).hashCode(); // } @Override public int hashCode() { return Objects.hash(name, salary, sex); } }
擴充: 如果我們提供的是一個數值類型的變量, 那麼我們可以調用
Arrays.hashCode()
方法來計算它的散列碼, 這個散列碼是由數組中各個元素的散列碼組成的.
—— 内容摘自《Java深入解析》.
(1) 在Java應用程式執行期間, 如果在equals()方法中涉及到的資訊沒有被修改, 那麼在同一個對象上多次調用hashCode()方法時必須一緻地傳回相同的整數. 如果多次執行同一個應用程式時, 不要求該整數必須相同.
(2) 如果兩個對象通過調用equals()方法是相等的, 那麼這兩個對象調用hashCode()方法必須傳回相同的整數.
(3) 如果兩個對象通過調用equals()方法是不相等的, 不要求這兩個對象調用hashCode()方法必須傳回不同的整數. 但是開發人員應該意識到: 對不同的對象産生不同的hash值可以提高哈希表的性能.
在重寫
equals()
方法時, 一般推薦使用
getClass()
來進行類型判斷, 而不是使用
instanceof
關鍵字.
除非所有的子類有統一的語義才使用, 統一的語義就是說, 不同的子類在
instanceof
方法中比較的内容相同.
equals()
我們知道,
instanceof
關鍵字的作用是判斷其左邊對象是否為其右邊類型的執行個體, 傳回boolean類型的資料, 它多用來判斷繼承關系中的某個子類的執行個體是否為父類的實作.
—— 摘自《Java核心技術 第一卷:基礎知識》.
(1) 顯式參數命名為otherObject, 稍後需要将它轉換成另一個叫做other的變量 (參數名命名, 強制轉換請參考下一條建議);
(2) 将otherObject轉換為相應的類類型變量:
ClassName other = (ClassName) otherObject;
;
(3) 檢測this與otherObject是否引用同一個對象:
if(this == otherObject) return true;
—— 存儲位址相同, 肯定是同個對象, 直接傳回true;
(4) 檢測otherObject是否為null , 如果為null, 傳回false:
if(otherObject == null) return false;
(5) 比較this與otherObject是否屬于同一個類(視需求而選擇):
① 如果equals的語義(可以了解為equals比較的内容)在每個子類中有所改變, 就使用getClass檢測:② 如果所有的子類都擁有統一的語義(比較的内容不變), 就使用instanceof檢測:
if(getClass() != otherObject.getClass()) return false;
if(!(otherObject instanceof ClassName)) return false;
(6) 對所有需要比較的域進行比較: 使用==比較基本類型域, 使用equals比較對象域. 如果所有的域都比對, 就傳回true, 否則就傳回flase:
① 如果在子類中重新定義equals()方法, 就要在其中包含調用 super.equals(other)
② 當此方法被重寫時, 通常有必要重寫 hashCode() 方法, 以維護 hashCode 方法的正常協定, 該協定聲明 相等對象必須具有相等的哈希碼
重寫equal()時為什麼也得重寫hashCode()之深度解讀equal方法與hashCode方法淵源
作者: 馬瘦風
出處: 部落格園 馬瘦風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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