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定義|
繼承(inheritance)是面向對象軟體技術當中的一個概念。如果一個類别B“繼承自”另一個類别A,就把這個B稱為“A的子類”,而把A稱為“B的父類别”也可以稱“A是B的超類”。繼承可以使得子類具有父類别的各種屬性和方法,而不需要再次編寫相同的代碼。在令子類别繼承父類别的同時,可以重新定義某些屬性,并重寫某些方法,即覆寫父類别的原有屬性和方法,使其獲得與父類别不同的功能。另外,為子類追加新的屬性和方法也是常見的做法。 一般靜态的面向對象程式設計語言,繼承屬于靜态的,意即在子類的行為在編譯期就已經決定,無法在運作期擴充。
繼承的本質:在已有類的功能上繼續進行功能的擴充。
|特點|
如果在Java程式之中要想實作繼承關系,那麼就必須依靠extends關鍵字來完成,此關鍵字的具體文法如下:
class 子類 extends 父類 {}
有時也會把子類稱為派生類,把父類稱為超類(SuperClass)。
繼承的要求:
1、Java之中不允許多重繼承,隻允許多層繼承。
A 類繼承 B 類,B 類繼承 C 類,是以按照關系就是 C 類是 B 類的父類,B 類是 A 類的父類。
2、在進行繼承關系定義的時候,實際上子類可以繼承父類中的所有操作結構。
繼承的關鍵字:
1、extends關鍵字
在 Java 中,類的繼承是單一繼承,也就是說,一個子類隻能擁有一個父類,是以 extends 隻能繼承一個類。
2、implements關鍵字
使用 implements 關鍵字可以變相的使java具有多繼承的特性,使用範圍為類繼承接口的情況,可以同時繼承多個接口(接口跟接口之間采用逗号分隔)。
3、super關鍵字
可以通過super關鍵字來實作對父類成員的通路,用來引用目前對象的父類。
4、this關鍵字
指向自己的引用。
5、final關鍵字
final 關鍵字聲明類可以把類定義為不能繼承的,即最終類;或者用于修飾方法,該方法不能被子類重寫。
|參考資料|
[1] 阿裡雲大學Java視訊課程
[2] Java開發者
[3] Java教程
[4] 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