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技術領域:
DNS
|名詞定義|
DNS(域名系統)是網際網路的一項服務。它作為将域名和IP位址互相映射的一個分布式資料庫,能夠使人更友善地通路網際網路。DNS使用TCP和UDP端口53。設定DNS方法:
1、點選工作列上的網絡圖示,打開“網絡和共享中心”。
2、在左側導航欄找到“更改擴充卡設定”選項,點選進入。
3、選擇你要設定dns的網絡,然後右擊圖示,選擇“屬性”。
4、在網絡連接配接屬性面闆中“網絡”選項下,選中“Internet 協定版本 4(TCP/IPv4)”,然後點選下面的“屬性”。
5、在屬性面闆中,切換到正常選項下,勾選使用下面的DNS伺服器位址,輸入DNS位址,然後點選确定按鈕,設定完成。
企業内部部署一套完整的DNS詳細流程
1) 環境說明
-
共需要7台主機,各自的角色如下:
A. 192.168.36.6(OS6):test
B. 192.168.36.7(OS7):localdns
C. 192.168.36.17(OS7):rootdns
D. 192.168.36.27(OS7):comdns
E. 192.168.36.37(OS7):master
F. 192.168.36.47(OS7):slave
G. 192.168.36.57(OS7):www
- 關閉iptables、selinux
- 設定對應的IP位址并且不設定DNS,同時修改主機名,友善識别
- test主機不設定DNS伺服器且能ping通各dns伺服器和www伺服器。
2) 部署www網站

3) 部署master:
4) 部署slave:
5) 部署comdns
6) 部署rootdns
7) 部署localdns
8) 使用rndc flush指令清空所有DNS伺服器的記錄
9) 修改test主機的dns指向localdns
10) 測試DNS主從功能
1. 使用rndc flush指令清空所有DNS伺服器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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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master伺服器上的DNS服務:systemctl stop named
3.test主機測試:dig www.magedu.com
11)注意:/var/named/中資料庫的所有者(root)和所屬組(named)
|發展曆程|
DNS最早于1983年由保羅•莫卡派喬斯(Paul Mockapetris)發明;原始的技術規範在882号網際網路标準草案(RFC 882)中釋出。1987年釋出的第1034和1035号草案修正了DNS技術規範,并廢除了之前的第882和883号草案。在此之後對網際網路标準草案的修改基本上沒有涉及到DNS技術規範部分的改動。
早期的域名必須以英文句号“.”結尾,當使用者通路 www.wikipedia.org的HTTP服務時必須在址欄中輸入:
http://www.wikipedia.org.,這樣DNS才能夠進行域名解析。如今DNS伺服器已經可以自動補上結尾的句号。
目前,對于域名長度的限制是63個字元,包括www.和.com或者其他的擴充名。域名同時也僅限于ASCII字元的一個子集,這使得很多其他語言無法正确表示他們的名字和單詞。基于Punycode碼的IDNA系統,可以将Unicode字元串映射為有效的DNS字元集,這已經通過了驗證并被一些注冊機構作為一種變通的方法所采納。
|技術特點|
- 名稱容易記憶
- 比IP位址更固定
- 擴充空間大
- 速度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