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晚間,銅陵市政府出台《銅陵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肺炎疫情幫助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幹政策意見》。《意見》表示,此舉旨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積極發揮中小微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幫助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用戶端記者獲悉,這是疫情防控關鍵階段我省首個出台此類政策的城市。
《意見》明确:此次幫扶政策的支援對象為: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産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标準規定》)。具體支援措施分為加大财政金融支援、加大用工支援、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強化企業服務等四大項16條具體内容。包括減免銀行手續費、返還失業保險費、緩繳社會保險費、降低用水氣價格、減免企業房租、土地使用稅補貼延期繳納稅款等多條“幹貨”。
加快财政資金兌現進度。當地各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和各有關機關要盡快撥付涉企資金,提振市場信心,4月底前確定50%以上已安排涉企資金撥付到位。對列入年度市級财政補助目錄範圍内的展會,受疫情影響,導緻企業已支付參展費用而不能參加境内外專業展會的,按展位費全額補助;對補助目錄範圍外的展會,經認可的組展機構提供證明,給予展位費50%比例的補助。
確定小微企業信貸餘額增長。提高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不得抽貸、斷貸、壓貸,可予以延長還款期限、緩收一季度部分利息、降低無還本續貸對象準入條件、信貸重組等支援。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個人經營貸款的支援,確定2020年1000萬元及以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各大型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20%。
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各銀行機構要進一步減免手續費,不得對小微企業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鼓勵各銀行機構壓降成本費率,確定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低于2019年。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在原有基礎上下浮不低于10%。確定2020年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再降0.5個百分點以上。
發揮金融機構作用。鼓勵各金融機構向受疫情影響企業及職工提供更優惠的金融服務,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鼓勵保險機構以優惠的費率為受疫情影響企業辦理安全生産責任險、環境污染責任險、團體人身保險等業務,并适當擴充責任範圍。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出險理賠,要開辟理賠綠色通道,快速理賠,應賠盡賠。
優化融資擔保服務。各級政策性擔保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費率,擔保費率按0.5%執行,由同級财政給予擔保機構0.5個百分點保費補貼。
鼓勵提供保障性服務。持續開展“百行進萬企”活動,組織金融機構通過走訪、線上顧問、遠端服務等形式,對小微企業、無貸企業特别是受疫情影響企業進行顧問服務,逐戶了解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實作企業需求與金融供給的精準比對和高效轉化。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符合規定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複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省、市重點參保企業,按規定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返還标準按6個月的2018年末全省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企業上年度月均參加失業保險職勞工數确定。
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将企業用工扶持政策覆寫範圍由規模以上企業擴大到中小微企業,将企業新錄用人員補助、階段性用工補助申報條件降低為一次性錄用不低于10人。積極引導我市外出務勞工員返鄉就地就業創業,通過市場、網絡、專場招聘、協商等方式,精準開展企業用工對接活動。支援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教育訓練,所需經費按規定給予适當支援。
緩繳社會保險費用。對受疫情影響且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确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經準許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得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對因受疫情影響,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的企業,允許疫情結束後3個月内補辦。
降低用水用氣價格。對使用港華瓦斯供氣的中小微企業,參照園區企業實行氣價優惠政策,在現行價格基礎上優惠0.02元/立方米;對年用氣量在50—500萬立方米(含500萬立方米)的非居民天然氣使用者繼續執行量價挂鈎政策,銷售價格優惠0.04元/立方米。對使用首創水務供水的工業企業,參照園區企業實行水價優惠政策,水價由3.34元/立方米下調為3.1元/立方米。
減免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産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減免3個月場地租金;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在疫情期間為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基地、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支援。創業孵化基地對符合孵化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減免合同約定租金的,可由同級就業補助資金對據實減免部分予以全額補貼。
土地使用稅補貼。受疫情影響,導緻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産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确有困難的,經稅務部門核準,可由同級收益财政對2020年一季度實行先征後補政策。
延期繳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因受疫情影響、确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提供優質高效綜合服務,稅務部門在疫情期間對發票需求量大的企業特事特辦。
建立法律服務機制。對受疫情影響而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銅陵市貿促會要及時出具相關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并為急需企業開通綠色通道,減少企業損失。對企業存量訂單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情況,由政府通過購買法律服務予以支援。
實施便企利企措施。落實各級上司幹部包保聯系相關企業制度,完善“承諾即開工”審批制度,充分發揮“民營經濟110”(5851111)熱線作用。建立企業應對疫情複工複産幫扶機制,統籌做好企業重要生産生活物資運輸保障工作。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
完善企業信用修複機制。對企業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受到的一般性行政處罰記錄不推送至“信用中國”。采取便利信用修複流程,幫助企業重塑信用,規避失信風險,保障企業在融資貸款、招投标領域不受相關限制。
《意見》明确:該優惠政策執行期暫定為自政策釋出之日起的3個月。中央、省出台相關支援政策,銅陵市遵照從優執行。由銅陵市經濟和資訊化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政策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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