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等七部門釋出《關于促進“網際網路+社會服務”發展的意見》,要求加快社會服務資源數字化,推動“網際網路+”在優質服務生産要素提質增效上的服務轉型,培育群衆新型服務消費習慣。其中指出,要支援線上教育資源開發,加快建設教育專網,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大型網絡課程建設。
《意見》提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寬市場準入,激發創新活力。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大型開放式網絡課程建設,支援符合條件的網絡課程、社會化教育教育訓練産品按照相應規定和程式納入學校課程體系,培育線上輔導等學習新模式。
另外,鼓勵新技術創新應用,加快布局智能化社會服務基礎設施。鼓勵開展同步課堂,規範和引導中國小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實施學科類校外線上教育訓練活動,在偏遠地區加快社會服務主體聯網接入,支援面向深度貧困地區開發内容豐富的線上教育資源,并探索建立高校教育網絡學習學分認定與學分轉換、線上教育課程認證等制度。
《意見》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務院有關部門:
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社會服務是指在教育、醫療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文化和旅遊、體育等社會領域,為滿足人民群衆多層次多樣化需求,依靠多元化主體提供服務的活動,事關廣大人民群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網際網路+社會服務”發展,促進社會服務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多元化、協同化,更好惠及人民群衆,助力新動能成長。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以數字化轉型擴大社會服務資源供給
運用網際網路手段,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發展成果,加快社會服務資源數字化,加大公共資料開放力度,推動服務主體轉型,擴大社會服務資源覆寫範圍,提升資源配置效率,有效解決社會服務資源相對短缺、優質服務資源供給不足問題。
(一)推進社會服務資源數字化,激發“網際網路+”對優質服務生産要素的倍增效應。健全社會服務領域國家數字資源服務體系,推動社會服務領域從業者、設施、裝置等生産要素數字化,支援社會服務機構、網際網路企業和其他市場主體根據市場需求,在確定資料安全的基礎上開發教育、醫療健康、文化和旅遊、體育健身等數字資源,提供網絡化服務。鼓勵發展網際網路醫院、數字圖書館、數字文化館、虛拟博物館、虛拟體育場館、慕課(MOOC,大規模線上開放課程)等,推動社會服務領域優質資源放大利用、共享複用。
(二)加大社會服務領域資料共享開放力度,提升資料資源利用效率。建設完善國家資料共享交換平台體系,加強跨部門政務資料共享。研究跨領域資料共享開放統一标準,建立社會服務領域公共資料開放目錄和開放清單,優先推進文化、旅遊、體育、醫療等領域公共資料開放,明确通過國家公共資料開放網站向社會開放的原始資料集、資料類型和時間表,提供一體化、多樣化的資料服務。支援社會服務各領域間、各類主體間的資料交易流通。充分發揮國家資料共享交換平台的基礎支撐和交換通道作用,探索企業資料平台與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等對接,在保障隐私和安全的前提下,提供社會服務所需的資料資源和核驗服務。
(三)推進社會服務主體數字化轉型,有效提升資源比對效率。推進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公共文化體育場館、家政公司、社群等社會服務主體的資訊化建設,拓展管理與服務的智慧化應用。實施“網際網路+社群”行動,提升社群服務資訊化、智能化水準。研究建立社會服務主體服務能力标準化和服務品質評價體系。通過網際網路、大資料、人工智能等多種技術和模式,推動教育、醫療健康、養老、托育、體育、家政等服務領域供需資訊對接,促進以市場化手段優化資源配置。
二、以網絡化融合實作社會服務均衡普惠
針對城鄉、區域間優質社會服務資源配置不均衡問題,繼續推進欠發達地區網絡接入和基礎能力建設,充分運用網際網路手段加快社會服務線上對接、線上線下深度融合,促進優質社會服務惠及更廣大人民群衆。
(四)加快各類社會服務主體聯網接入,推動實作偏遠農村地區服務可及。深入開展電信普遍服務試點,提升農村及偏遠地區網絡覆寫水準。實施學校聯網攻堅行動,加快建設教育專網,實作所有學校接入快速穩定的網際網路。支援面向深度貧困地區開發内容豐富的線上教育資源。實施區域中心醫院醫療檢測裝置配置保障工程,繼續推動偏遠農村地區遠端醫療設施裝置普及。繼續實施資訊進村入戶工程,實作普通農戶不出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出戶就可享受便捷高效的數字化社會服務。
(五)開展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社會服務線上對接,助力基本公共服務公平普惠。鼓勵以高水準社會服務機構為核心,建立面向基層地區、欠發達地區、邊遠地區的遠端線上服務體系與基層從業人員教育訓練體系,助力網絡扶貧。借助網際網路手段,推動具備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區域化、全國化拓展。支援發展東西部線上對口幫扶、優質資源“1帶N”等方式,擴大優質資源的輻射覆寫範圍。加強線上服務能力評估。
(六)推進線上與線下社會服務深度融合,擴大線下服務半徑。探索教育、醫療健康、養老、社群、家政、旅遊、體育等領域線上線下融合互動的社會服務供給體系,鼓勵與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實作對接融通,拓展服務内容,擴大服務覆寫面。探索建立高校教育網絡學習學分認定與學分轉換、線上教育課程認證、家庭醫生電子化簽約等制度,支援發展社群居家“虛拟養老院”。
三、以智能化創新提高社會服務供給品質
進一步拓展社會服務便捷化、智能化、個性化、時尚化消費空間,加快新型數字基礎設施建設,以技術創新推動産品創新、應用創新,有效培育新業态、激發新動能,更好滿足人民群衆對高品質社會服務的需求。
(七)鼓勵新技術創新應用,培育壯大社會服務新産品新産業新業态。推進大資料、雲計算、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一代資訊技術在社會服務領域內建應用,支援引導新型穿戴裝置、智能終端、服務機器人、線上服務平台、虛拟現實、增強現實、混合現實等産品和服務研發,豐富線上線下相融合的消費體驗。鼓勵開展同步課堂、遠端手術指導、沉浸式運動、數字藝術、演藝直播、賽事直播、高清視訊通訊社交等智能化互動式創新應用示範,引領帶動數字創意、智慧醫療、智慧旅遊、智慧文化、智能體育、智慧養老等新産業新業态發展。深入推進“網際網路+中華文明”行動計劃。
(八)加快布局新型數字基礎設施,為智能化社會服務應用賦能。面向遠端醫療、線上教育、智慧養老等領域,加快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5G)行業應用試點,推進4G、5G、窄帶物聯網(NB-IoT)多網絡協同發展,加速建構支援大資料應用和雲端海量資訊處理的雲計算基礎設施,支援政府和企業建設人工智能基礎服務平台,面向社會服務提供人工智能應用所需的基礎資料、計算能力和模型算法,提升社會服務基礎設施智能化水準。
四、以多元化供給激發社會服務市場活力
針對社會服務公益屬性強、市場回報低、品質難評估、隐性門檻高等特點,着力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探索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的多元化供給機制,促進多領域跨界融合發展,提升市場主體盈利能力和空間,有效激發社會服務市場活力。
(九)放寬市場準入,引導各類要素有序進入社會服務市場。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勵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參與“網際網路+社會服務”供給,發揮市場主體資金、資料、技術、人才優勢,激發社會服務市場創新活力。制定出台藥品網絡銷售監督辦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大型開放式網絡課程建設,支援符合條件的網絡課程、社會化教育教育訓練産品按照相應規定和程式納入學校課程體系,培育線上輔導等線上線下融合的學習新模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範和引導面向中國小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實施的學科類校外線上教育訓練活動。
(十)培育社會服務平台,推動社會服務市場融合發展。促進社會服務與網際網路産業深度融合,大力培育跨行業跨領域綜合性平台和行業垂直平台。支援網際網路企業基于技術優勢搭建社會服務平台,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服務機構向平台化拓展轉型,培育一批具有引領示範效應的平台企業。創新教育、醫療健康、養老等社會服務平台建設模式,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性社會服務平台建設。通過各類平台有效連結服務主體和使用者,加強産業鍊條延展協作,實作服務無縫對接。探索多領域跨界融合發展,推動醫養結合、文教結合、體醫結合、文旅融合。
五、以協同化舉措優化社會服務發展環境
創新社會服務監管理念和方式,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和維權保障力度,強化資料安全和個人隐私保護,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商業保險支撐,開展試點示範,營造包容審慎、鼓勵發展的良好環境。
(十一)堅持包容審慎,營造良好環境。建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争執法力度,重點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保障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争。對于社會服務領域新業态新模式,原則上不得新增前置審批和行政許可事項,除涉及個人隐私、道德倫理、資金安全、責任事故、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等情況外,給予市場主體充分的容錯試錯機會和更多的發展空間。加強“網際網路+社會服務”領域内容創作、産品研發、模式創新等知識産權保護,特别是針對教育、醫療健康、文化等網絡侵權假冒高風險領域,創新線上線下維權機制,加大侵權犯罪行為打擊處罰力度,保障優質服務資源安心上網、放心共享。
(十二)強化安全保障,增強消費信心。堅持安全與發展并重原則,制定社會服務領域資料共享、開放、流通、交易和資料安全保護的法規标準,嚴禁社會服務提供機構違法違規收集、使用、篡改、洩露使用者個人資訊和隐私資料。對于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社會服務的,加強對承擔企業資料使用的全過程監管。加快建立“智能+”産品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安全應用指南。加強社會服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探索“網際網路+醫療”、“網際網路+養老”等商業保險支撐和保障機制,建構良好的社會服務消費環境。加大對網絡坑蒙拐騙行為的監管和執法力度,讓群衆放心消費。
(十三)鼓勵試點先行,加強經驗推廣。強化典型示範帶動,選擇部分領域和地區開展“網際網路+社會服務”試點,從理念、制度、營運、技術、人才等方面深入剖析、系統總結成功經驗和做法,通過現場觀摩和經驗交流會等方式,加大典型案例和經驗複制推廣力度。支援各地區和相關市場主體開展平台經濟創新、服務産品創新、産業鍊協同創新、跨領域融合創新,打造一批“網際網路+社會服務”示範平台。建立常态化宣傳機制,營造典型經驗學習推廣的良好輿論氛圍。
六、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教育教育訓練,增強數字技能。鼓勵依托各類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和研究機建構立“網際網路+社會服務”試驗平台和教育訓練基地,加強技術技能人才教育訓練。為偏遠農村地區教師、醫護人員等提供遠端教育訓練、遠端手術示教等服務,為基層從業者提供便捷可得的終身教育管道。加強全民數字技能教育和教育訓練,針對資訊技能相對薄弱的老年人等服務消費群體,普及資訊應用、網絡支付、風險甄别等相關知識,逐漸培育群衆新型服務消費習慣。
(十五)加大财政支援,優化融資服務。發揮财政資金引導作用,針對市場化機制缺位、薄弱的公共服務領域,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積極支援。鼓勵創業投資基金、天使投資等加大對“網際網路+社會服務”的投資力度。支援符合條件的“網際網路+社會服務”企業發行包括創新創業公司債券在内的公司債券和“雙創”債務融資工具。
(十六)強化統籌協調,推動任務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按照本意見要求,明确任務分工,優化服務流程,提高品質效率,結合各地實際抓好貫徹落實。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衛生健康委、體育總局、醫保局、藥監局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大對分管領域“網際網路+社會服務”工作的支援力度,細化制定配套制度和政策,加強對地方工作的指導支援。發展改革委将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強化部門協同、上下關聯,建立健全“網際網路+社會服務”工作協調推進機制,確定本意見提出的各項目标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民政部
商務部
文化和旅遊部
衛生健康委
體育總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