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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講機的那點事】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問題解讀(二)

華安捷訊對講機

公司微信公衆号“對講機”開通以來,經常收到一些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的咨詢郵件和電話,有些内容内容比較集中。現由從業人員對這些問題作一交流性的解答,由于解答者個人認識水準所限,内容僅供參考,一切應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

問:我對短波業餘無線電通信很感興趣,但沒有加入本地超短波本地通信的興趣,希望在取得A類業餘電台操作證書後就買一台全頻段業餘收發信機,先用它申請設定A類業餘電台,待半年後考得B類業餘點台操作證後再用它申請設定B類業餘電台。可以這樣嗎?
【對講機的那點事】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問題解讀(二)

答:應該可以。根據《業餘無線電台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設台申請人可以使用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标準的裝置(包括具備型号核準證和自制、改裝、拼裝)辦理審批手續,技術名額的檢驗應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中有關規定為依據,該規定中強制性的名額隻有兩項:頻率容限和雜散輻射。

但是必須注意的是《辦法》第十四條還規定“業餘無線電台執照應當載明所核定的技術參數和發射裝置等資訊…… 業餘無線電台的技術參數不得超出其業餘無線電台執照所核定的範圍”。無線電管理機構準許設台時會在業餘電台執照上載明“電台類别”(例如“A類”),這也就包含了工信部無[2013]43号文第一條所開列的各類業餘電台的最大發射功率、可以工作的頻率等“核定的技術參數”。使用中絕對不可以超越,超越就是違法行為。

您的汽車有跑時速200公裡的能力,公安交通部門為其發了牌照,但實際速度必須控制在各種路段的規定限速以下,否則就要受罰,業餘電台裝置管理是同樣的道理。

不過法規的解釋權在于立法機構,以上解答隻屬于民間了解。過去有些地方的管理部門為防止業餘電台操作者擅自在使用中超出核定參數,在準許設台前的裝置技術名額檢驗中增加了頻段、功率等其他參數限值,提高了裝置合格的門檻,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對這些曆史延續而來的做法應給予了解,并通過努力學習更深入地了解現行法規的準确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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