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是什麼:是過去傳到将來的回聲,是将來對過去的反映。——雨果
秦朝統一後,應當推行什麼樣的行政制度進行有效統治? 秦始皇與大臣曾展開激烈争論。丞相王绾等人主張分封諸子為王,鎮撫新占領的東方地區;但是廷尉李斯提出了反對意見:“今海内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 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 ,則安甯之術也。”秦始皇聽從李斯的主張,實行了郡縣制。
但是漢朝的建立者劉邦以布衣而取天下,依靠的是”與天下之豪士共定天下” 的政治号召。這些豪傑輔佐劉邦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為了與劉邦 “共分天下” 。
劉邦作了皇帝後,這些“天下之豪士”也得到了與各自功勞相稱的權力和待遇,成為了一方諸侯王,在政治 、 經濟、 軍事等方面都擁有相當獨立性,形成皇帝與諸侯王共治天下的局面 。
漢初分封制的性質
漢初的分封制與西周的分封制有相似也有不同。西周的分封制與宗法制密切結合,,受封對象多為宗室 、功臣和先代貴族後裔。周天子是最高統治者,諸侯在政治上承認周天子的宗主地位, 經濟上定期向周天子交納貢賦,軍事上服從天子調遣,封國土地不準買賣。在封國之内,諸侯可以将自己的土地和人民再分封給卿、大夫 。
但是漢初采用分封制并非統治者自願,而是無奈之舉。楚漢戰争時,劉邦為了戰勝項羽,不得不分封韓信、英布、彭越等人為王以取得他們的支援。漢朝初年,七個異姓諸侯王占據了期東方六國廣大的土地,他們擁有強大的軍隊,有征收賦稅、鑄造錢币的權力,實際上是一支獨立的割據力量。
正因為如此,劉邦對諸侯王們始終存有疑心,提出 “有不義背天子擅起兵者,與天下共伐誅之”的口号。 諸侯王們也整日提心吊膽,是以這種共治局面是脆弱而又不可能長久的。
後來的曆史也證明了這一點。梁王彭越因為梁國太仆告其 “謀反” ,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被殺;淮南王黥布被誅,也是因為贲赫告其 “謀反有端” ;韓信被廢為淮陰侯,同樣是因為 “人有上書告楚王信反” 。
就是在劉邦消滅異姓王後,對那些劉氏的同姓王仍舊不放心。劉邦就屢次提醒劉氏諸侯王:“漢後五十年有亂者 ,豈若邪 ? 然天下同姓為一家也, 慎無反!”
漢初諸侯王國的制度
各個諸侯王國,除了漢朝法律之外,還另有自己的法律管理本國事務和人民。這些法律中有些是由中央統一制定的, 也有些是各王國自行制定的。
諸侯王國的制度與中央相似,“有太傅輔王,内史治國民, 中尉掌武職,丞相統衆官,群卿 、大夫 都如漢朝 。”
在諸侯國中,諸侯王可以頒布法令,其性質與天子一樣,具有法律效力,是官吏治事斷獄的依據。諸侯王可以 “自置吏”,有權自行任命王國官吏以管理王國事務 ,也有權治民。
諸侯王國不僅在政治、 經濟、 軍事等方面具有相當獨立性, 在法律方面也處于半獨立狀态 。漢朝初年,皇帝在保證其共主地位的前提下,為王國自治留下了一定的法律空間 。各王國則在漢朝及其法律允許的範圍内,制定和頒布本國的政策法令。
吳王劉濞利用境内的自然資源,“即山鑄錢 ,煮海水為鹽”,甚至公然招納和容隐亡命之人 ,賜給他們财物、 爵祿、 田宅,這些人也成為他後來反叛的中堅力量。
漢初分封的原因
戰國初年,各國紛紛取消了世卿世祿制,建立起封建君主中 央集權制。秦國商鞅變法後,秦國的君主中央集權制不斷完善與強化。全國統一後,建立了以天子為首的中央集權制,徹底抛棄了分封制。
劉邦登上皇帝寶座後,有人提出在舊齊國地面上封王的建議。因為齊地險要,隔中央又遠,"懸隔千裡之外",朝廷鞭長莫及,需要一個齊王代表皇帝到那裡坐鎮。劉邦接受了這個建議,一下子封了四個同姓王楚王、代王、齊王、韓王四個異姓王。後來随着形勢的發展,又分封了十個諸侯王。
劉邦分封諸侯王,也有他的苦心。司馬遷認為"海内初定,子弟少,激秦之無尺土封,故大封同姓,以鎮萬民之心。"
漢初推行與民休養生息政策,各諸侯國的農業、工商業都取得了發展,積累了大量财富。以吳國為例,"吳有諸侯 之位,而實富于天子。後來吳王濞發動叛亂,與吳經濟發展、國庫充裕、實力強大是分不開的。
分封制和郡縣制的優劣
分封制對西周的穩固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漢初無論是對異姓王的分封還是對同姓王的分封,統治者的初衷卻并沒有達到。
漢朝初年,随着“黃老學說”興起和發展,以“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為基本内容的無為而治也成為漢朝的治國政策。因為秦朝的暴政和秦末的戰亂造成了土地荒蕪、人口劇減,統治者選擇了黃老學說,使社會回歸原生性形态之中。但這與分封制的本質是不相适應的。
漢朝初年,分封了7個異姓王。但這些異姓王到後來并不情願聽命漢朝,成為漢朝的心腹之患。是以從公元前202年到公元前196年,漢朝先後剪滅了6個異姓王。
分封同姓王雖在起到一定拱衛劉氏天下的作用,但随着時間的發展,其分裂割據傾向日益明顯,犯上作亂事件時有發生。到了漢文帝時,這些同姓王與文帝的血統逐漸疏遠,強大起來的同姓王自為法令,僭越禮制,并不把中央政府放在眼裡。
景帝時,中央與地方諸侯的沖突更為尖銳,晁錯削藩的建議更是觸動了諸侯王的利益。“七國之亂”就是漢朝中央與地方之間的一次角逐。
漢朝初年,統治者尚沒有足夠的統治經驗,在王朝政治結構上沒有理性的思考。為了維護統治秩序,統治者一方面繼承秦朝衣缽,沿用郡縣制,另一方面又要確定劉氏天下,而采用分封制。這也是可以了解的。
分封沒有給漢朝帶來預期的政治效果,卻成為阻礙王朝發展的力量。相比之下,實施的郡縣制的地區,卻治理得井井有條,是以到了景帝之後,統治者堅定地認為分封制已經不合時宜,毅然選擇以郡縣制進行中央和地方關系的基本政治制度,為後世政權制度提供了基本模型。
分封制退出曆史舞台
随着諸侯王國的發展和強盛,其勢力與中央集權的沖突日趨激化。
面對這種形勢,漢文帝時期,賈誼就向漢文帝建議削弱諸候王國。景帝即位後,晁錯上《削藩策》中強調指出∶"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之,其反遲,禍大"。于是,漢景帝開始推行削藩。
削藩當然會引起諸侯王的反抗。吳王濞串聯楚王劉戊、膠西王劉卬,煽動說晁錯要"侵奪諸侯之地",又聯絡齊、藓川、膠東、濟南、濟北等諸侯王,相約起兵反漢,形成了以吳王濞為首的諸侯王反叛聯盟。
當時的諸侯王,在反對削藩這一點上态度是一緻的。但是他們之間又有沖突。七國之亂時,全國共 有 22個諸侯國,但參加叛亂的隻有7 個。這也說明,當時的諸侯王之間并不是鐵闆一塊,也是沖突重重。
經過三個月的戰争,七國之亂被平定了,漢景帝接下來又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削弱諸侯王國勢力,如收奪諸侯王國的鹽鐵銅等利源以及有關租稅,使諸侯王财源萎縮,經濟實力大大削弱。到了武帝時,用“推恩令‘徹底解決了諸侯王的問題。從此後,諸侯王"惟衣食租稅,不與政事",分封制名存實亡,中央集權制得以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