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一天就調解了13對,離婚冷靜期實施以來離婚人數明顯下降。”東港區婚姻登記中心從業人員介紹。“有了冷靜期,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為一時沖動來離婚的情況出現。”據了解,過去一年,東港區和開發區兩個區,共有2400件離婚申請,實際離婚1057件。

“出門買吃的,從來隻買自己愛吃的,我和孩子跟在他後面,他從來不問問我們想吃啥,孩子就眼巴巴的看,你說我上不上火!我們不說,他也不問!家裡衛生也不知道收拾......”來到離婚登記處索女士(化名)一手拉着孩子,一手抹着眼淚,就要離婚。“像是這種來這裡還能吵起來的,一般都是在氣頭上,兩口子沖動來離婚,這種我們還能調節,很多經過深思熟慮的,也不需要我們調解。”東港區婚姻登記中心的調解員李女士說。
據悉,過去一年,東港區和經開區兩個區,共有2400件離婚申請,實際離婚1057件,對比2020年實際離婚1423件以及2019年實際離婚件數1870件,2021年離婚件數明顯下降。30天是一個緩沖帶,讓關系緊張的夫妻各退一步,從劍拔弩張的關系回歸到理性狀态。
“兩人領證,不能任性,更不能沖動結婚。我們今天調解了13對,有的是因為家裡雞毛蒜皮的小事兒,出了問題,女的不說,讓對方猜,男的不問,覺得對方無理取鬧,這種類型,就是溝通有問題,雙方無效溝通,當然還有其他原因導緻婚姻破裂的,如果婚前進行學習,提前認識到婚姻生活雙方應盡到的責任和義務,應該會避免很多情緒化的、沖動的決定。”李女士說。
《民法典》施行前,我國離婚程式簡單,導緻很多沖動性的離婚沒有緩和的餘地。30天冷靜期,30天登記發證期(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内為登記發證期),減少了輕率型,沖動型的離婚,對于穩定家庭關系,增強社會穩定性有着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