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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捍衛國家主權發揮效力的“四川盧比”

為捍衛國家主權發揮效力的“四川盧比”

圖1

為捍衛國家主權發揮效力的“四川盧比”

圖2

“四川盧比”又稱藏元、藏币、川鑄盧比、川卡等等,該銀币主要流通于康藏地區。其正面是光緒皇帝半身側面面像(圖1),是中國唯一鑄有皇帝肖像的正式流通銀币,背面鑄有“四川省造”字樣(圖2)。這種銀币有一進制、半元、貳角五分三種面值。該銀币的鑄造和發行,對當時捍衛我國主權和維護民族利益,發揮了積極作用。

十九世紀下半葉,英國吞并印度後,于光緒十四年(1888)和光緒三十年先後兩次大舉武裝入侵我國西藏,迫使清政府先後同英方簽訂《藏印條約》、《藏印續約》和《拉薩條約》。從此西藏門戶洞開,英印商人在西藏暢通無阻。他們對西藏的經濟資源大肆廉價掠奪,并将東印公司的“印度盧比”銀币源源不斷地輸入康藏地區,以套購中國白銀,擷取豐厚利益。據資料記載:“流入藏地每一盧比,重量僅三錢二分,市面交易作三錢七、八不等,番民受虧甚巨。”英人任意擡高币值,盤剝西藏人民的行徑引起了地方官員的注意。1902年,時任四川總督岑春煊指出:“外币交斥,有喪國家主權。”主張“仿印度盧比形式、大小輕重而鑄新币,專行西藏。”1905年,四川總督錫良在成都機器局造币廠試鑄了一批仿照印度盧比,重三錢二分的銀币(四川盧比),在康藏地區發行,受到藏民歡迎。光緒三十二年(1906)二月,正式準許鼓鑄。

四川盧比重量足,成色好,鑄造精,藏民争相采用,印度盧比逐日見其少。英國侵略者并不甘心失敗,他們憑借強大的經濟實力,開始操縱康藏市場,壓低四川盧比的币值,使四川盧比在康藏大部分地區隻能作銀三錢使用。于是,中國政府頒令各地委員遍貼“藏元(四川盧比)按三錢二分行使”的告示。示谕軍民商賈“不準妄加增減價值”,否則“重處”,并且在一些地方設立兌換所,“以便分析代換之用”,保證了四川盧比足值自由兌換。

在這場中英貨币鬥争中,雖然未能全部驅除印度盧比,但藏元(四川盧比)已經取得了康藏地區的主導地位,成為這裡的主要貨币。在這場事關國家主權和民族利益的貨币鬥争中,四川盧比發揮的積極作用,功不可沒。而以當時中國的實力來看,這也是一場以經濟弱國打敗經濟強國的壯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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